書名: 身分法考點破解 (1版)
作者: 湯惟揚(武律師)
版次: 1
ISBN: 9786263349773
出版社: 高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原:波斯納)
出版日期: 2024/09
頁數: 512
#考試用書
#專技(含司特)證照
#律師、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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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將身分法相關學術文獻、實務見解及國考試題的內容去蕪存菁,並融合作者多年來的教學經驗,以突破傳統的嶄新方式加以體系化編排,期待能夠幫助讀者以最少的時間與精力,在考前衝刺階段迅速掌握身分法所有的重要考點。以貫徹「一本書主義」為宗旨,兼顧「基礎建立」、「體系架構」、「考點彙整」及「解題練習」等多重功能,力求滿足讀者的各種需求。 一、內容精實,考點選擇精準 作者精選出考試重要性較高的考點,分門別類、體系化編排於各主題中,既能幫助讀者迅速掌握考試重點,亦能兼顧體系架構的建立,避免見樹不見林。 二、以法條為本,輔以學說、實務 內容編排上以法條規定為中心鋪排、論述,輔以重要學說、實務見解,幫助讀者提升學習的深度與廣度。 三、專題研究,筆者叮嚀 前者係針對考點內容進行更深入的剖析及概念補充;後者則在提醒讀者研讀時必須特別注意的事項,並為相關重要觀念的提示或比較,或是提供作者個人對於疑難問題的看法與建議。 四、試題演練,熟能生巧 「考古題練習」絕對是戰勝國考不可或缺的一環。本書設有「試題演練」,期待藉由「考點破解」與「試題演練」的結合,雙效合一,幫助讀者提升學習效率,輕鬆迎戰國考。 【本書推薦文】林○○(考取:司法官、律師) 準備國考,一般考生大多沒時間得以用來準備身分法,本書內容詳盡,份量適中,適合在短時間內複習完身分法。讀這本書幾乎可以學習到身分法在國考上會出現的考點,內容也補充許多的實務判決、座談會及最新的釋字、老師的文章。包括新的議題,如:人工生殖法。 在時間不足的情況下,跟著本書章節的安排與練習題目,即可有效率的完成身分法的複習,本書適合打底或作為考前衝刺複習使用。 【目錄】 導論 親屬法概說 主題1 婚姻  考點1 結婚之要件  考點2 婚姻之效力  考點3 婚姻之解消 主題2 父母子女  考點1 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考點2 收養  考點3 父母之權利義務 主題3 扶養  考點1 扶養之意義、種類、要件及順序  考點2 扶養義務之程度、方法及變更 導論 繼承法概說 主題1 遺產之繼承  考點1 繼承之效力  考點2 共同繼承  考點3 概括繼承  考點4 拋棄繼承 主題2 遺囑  考點1 通則  考點2 遺囑之方式及撤回  考點3 遺贈  考點4 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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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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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Quick Tips 口語化說明: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法律艱澀文字,使讀者快速掌握核心重點。 教你怎麼背 口訣記憶法:創造獨特口訣強化記憶,使讀者能快速掌握純背題型,並在考場展現優勢。 一看就懂 右腦記憶法:用圖形或表格方式統整瑣碎內容,讓讀者唸起來更有效率。 最新修法 113年修正通過之土地法第14條「放寬公營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取得名勝古蹟用地」之規定將納入本書中 出題趨勢 納入歷史或時事來說明法條成立的時空背景,讓讀者抓住出題方向。 考點分析 節錄至113年最新考古題,並分析考題樣式、未來出題率,讓讀者即時演練、即時檢討。 【目錄】 二版序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式 法規對照表 第1章 緒 論  一、土地法規體系架構   【觀念釐清】土地法立法原則有什麼用?  二、相關名詞解釋   【觀念釐清】不動產法律適用問題   【觀念釐清】甚麼是驗證登記?  三、土地分類   【觀念釐清】所有權人?權利主體?登記主體?  四、負擔行為與物權行為  ◎成果檢驗 第2章 地 權  一、上下級所有權   【觀念釐清】上下級所有權之劃分  二、不動產物權  三、不動產物權取得消滅  四、地權限制   【觀念釐清】在徵收前之法律效果、第3項意涵、一定限度範圍   【觀念釐清】民法第773條與附著資源之競合  五、不動產處分之限制   【觀念釐清】中華民國89年1月4日係三讀通過時間, 89年1月28日是施行時間  六、共有不動產(極為重要!!!)   【觀念釐清】多數決處分之性質   【觀念釐清】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重點(113.1.1生效)   【觀念釐清】共有不動產、釋字第349、562、671號解釋   【觀念釐清】債權效力優先購買權得否請求損害賠償&債務不履行之給付不能、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2169號裁定  七、公有土地處分、收益、撥用之規定  八、浮覆地  ◎成果檢驗 第3章 地 籍  一、地籍整理之程序   【觀念釐清】物的編成主義vs人的編成主義  二、地籍測量   【觀念延伸】三角測量意涵  三、地籍圖重測   【觀念釐清】重測之法律效力、司法院釋字第374、625號   【觀念釐清】指界、界址、界標  四、土地複丈  五、土地登記  六、土地總登記   【觀念釐清】土地總登記、112年憲判字第20號解釋  七、權利變更登記   【觀念釐清】土地法第73條之1修法重點(民國111年6月24號實施)  八、限制登記  九、土地登記不實之處理  十、登記規費  ◎成果檢驗 第4章 地 用  一、土地使用編定  二、房屋租用   【觀念釐清】土地法第100條房屋收回之要件及意涵  三、房屋爭議調處   【觀念釐清】調處、調解傻傻分不清楚?   【觀念釐清】租賃住宅市場及發展及管理條例  四、建築基地租用   【觀念釐清】土地法第103條房屋收回之要件及意涵   【觀念釐清】房屋租用vs地上權租用  五、農業用地租用&耕地租用   【觀念釐清】釋字第580號解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約滿收回須補償承租人等規定違憲?  六、不動產優先購買權   【觀念釐清】優先購買權物權效力vs債權效力   【觀念釐清】房地產權不一致   【觀念釐清】優先購買權性質、拋棄效力之比較、競合之處理  七、市地重劃   【觀念釐清】不能達租賃/設定目的之意義   【觀念釐清】權利處理比較   【觀念釐清】自辦市地重劃以及釋字第739號解釋  八、時效取得不動產物權   【觀念釐清】時效取得地上權相關規定   【觀念釐清】時效取得地上權──釋字第291、408、451號解釋重點  九、空地與荒地  ◎成果檢驗 第5章 地 價  一、規定地價  二、公告之規定  三、申報之規定   【觀念釐清】申報土地現值核定標準   【觀念釐清】兩價合一vs兩價分離   【觀念釐清】公告地價vs公告現值  四、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告土地現值查估標準  五、實價登錄2.0(地政三法修正重點)  六、預售屋、新建成屋管制  七、遏止房地產炒作  八、獎金制度  九、平均地權條例(民國112年7月1日)修正重點  ◎成果檢驗 第6章 土地徵收及照價收買  一、土地徵收原因  二、土地徵收之要件   【觀念釐清】釋字第409、732、743號解釋  三、土地徵收之種類   【觀念釐清】釋字第336號解釋、公共設施保留地之保留期限、公共設施保留地vs保留徵收   【觀念釐清】既存巷道、釋字第400、440號解釋  四、土地徵收當事人  五、土地徵收之權利種類  六、土地徵收之程序   【觀念釐清】上位計畫   【觀念釐清】市場正常交易價格   【觀念釐清】出租耕地徵收之補償、釋字第579號解釋   【觀念釐清】徵收與都市計畫、公告日認定時點、釋字第513、731號解釋   【觀念釐清】補償期限相關大法官釋字──第425、516、652號解釋  七、被徵收之請求權  八、區段徵收   【觀念釐清】先行區段徵收   【觀念釐清】各開發公告禁止事項  九、土地徵收之收回權、撤銷、廢止   【觀念釐清】土地徵收之收回、釋字第763、534、236號解釋   【觀念釐清】撤銷徵收vs廢止徵收vs收回權vs徵收失效  十、照價收買   【觀念釐清】土地徵收vs照價收買  十一、土地債券  ◎成果檢驗 第7章 地政士法  一、地政士資格  二、地政士開業資格  三、地政士事務所  四、登記變更  五、地政士業務  六、地政士簽證  七、地政士公會  八、地政士義務  九、獎 懲 第8章 歷屆試題  113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12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11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10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09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08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07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06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05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104年地政士專技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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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學霸筆記書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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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簡介】 重要實務見解 本書收錄重要實務見解,並整理濃縮法條的重要概念及判決精髓,供考生快速閱讀補強不足,使其更能去應付新型態的考試模式。 整理法條 法條冗長,特別將條文做拆解,以原則、例外方式呈現,並將法條重新組合以筆記方式呈現,讓初學者容易閱讀,使複習者快速複習。 去蕪存菁 依考選部公布之命題大綱中篩選出會考的編章,把根本不會考的部分剔除,並在各編章的首頁,提醒同學近十年來考出來的重點條文。 歷屆考題 筆者分析、詳解113-103年歷屆試題,因具有律師資格,故對民法考科的答題架構非常熟悉,又為執業地政士,所以更瞭解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在考試上要如何答題才能夠拿下高分! 【作者簡介】 雅晴 勤致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112專技高考律師考試及格 108專技普考地政士考試及格 105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 【目錄】 編者序 本書使用指南 第 1 編 民法總則  第一章、法 例  第二章、人    第一節 自然人    第二節 法 人  第三章、權利客體  第四章、法律行為    第一節 通 則    第二節 行為能力    第三節 意思表示    第四節 條件及期限    第五節 代 理    第六節 無效及撤銷  第五章、期日及期間  第六章、消滅時效  第七章、權利之行使 第 2 編 債法總論與各論  第一章、債法總論    第一節 債之發生    第二節 債之標的    第三節 債之效力    第四節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五節 債之移轉    第六節 債之消滅  第二章、債法各論    第一節 買 賣    第二節 互 易    第三節 贈 與    第四節 租 賃    第五節 借 貸    第六節 僱 傭    第七節 承 攬    第八節 委 任    第九節 居 間    第十節 合 夥 第 3 編 物權編  第一章、物權通則  第二章、所有權  第三章、物權變動  第四章、不動產、動產所有權  第五章、地上權  第六章、農育權  第七章、不動產役權  第八章、抵押權  第九章、典 權  第十章、占 有 第 4 編 親屬編  第一章、通 則  第二章、婚 姻  第三章、婚姻之普通效力  第四章、夫妻財產制  第五章、離 婚  第六章、父母子女  第七章、監 護  第八章、親屬會議 第 5 編 繼承編  第一章、遺產繼承人  第二章、遺產之繼承  第三章、遺 囑 第 6 編 信託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二章、信託財產  第三章、受益人  第四章、受託人  第五章、信託監察人  第六章、信託之監督  第七章、信託關係之消滅  第八章、公益信託  第九章、附 則 附 錄 歷屆試題  113年地政士試題  112年地政士試題  111年地政士試題  110年地政士試題  109年地政士試題  108年地政士試題  107年地政士試題  106年地政士試題  105年地政士試題  104年地政士試題  103年地政士試題

原價: 600 售價: 492 現省: 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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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 (5版)

民法總則 (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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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希望藉由法院實務判決的案例,闡釋法律概念的精義,演繹實際案例的應用,期使讀者得以了解民法總則規定的體系架構與重要觀念。為節省篇幅,放棄鉅細靡遺的教科書書寫方式,對於實務上極少應用的名詞解釋,及理論上不具重要性的概念,一概略而不論。在章節編排上,本書注意到文本前後敘述的流暢性,力求減少讀者閱讀上的障礙。   以法院裁判的實務案例為主要素材,兼採歐洲民法新近發佈文件(如DCFR及PECL)的規定,展現臺灣法院及外國法制的最新發展趨勢。因資料繁多,案例豐富,本書內容密度較高,需要讀者慢讀、細讀、慎思而明辨之。   本次修訂,主要為改寫成年監護制度及違反善良風俗二節,增補德國法上物權行為道德中立性理論及肖像權授權契約之效力,並增加許多最高法院新近判決,如使用LINE通訊軟體之意思表示生效時期、誠信原則得否作為請求權基礎等,以饗讀者。 【目錄】 增修五版序 序 凡 例 Chapter 1 民法的基本觀念  第一節 社會生活、社會規範與法律/1   第一項 國家法的形成/1   第二項 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2  第二節 私法的領域/5   第一項 公法與私法/5   第二項 私法優位思想與公法優位思想/9   第三項 民法的範圍與發展/10  第三節 現代民法的指導原則/14   第一項 近代私法之原理/14   第二項 權利鬥爭、權利本位與義務之強化/17 Chapter 2 民法的法源與法律適用  第一節 民法的法源/21   第一項 法源的意義/21   第二項 法 律/22   第三項 習 慣/28   第四項 法 理/31   第五項 法律行為規範(尤其是契約)/35  第二節 法律的解釋適用:法學方法論/36   第一項 案例分析的方法/36   第二項 法律的解釋/43   第三項 法律的補充:法律漏洞與類推適用/50  第三節 使用文字與決定數量的準則/59   第一項 使用文字的準則/59   第二項 決定數量的準則/61 Chapter 3 權利主體──人  第一節 自然人/63   第一項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63   第二項 行為能力/78   第三項 人格權保護/90   第四項 住所與居所/107  第二節 法 人/112   第一項 法人的功能、意義與本質/112   第二項 法人的種類/116   第三項 法人的能力/126   第四項 社團法人/135   第五項 財團法人/157 Chapter 4 權利客體──物  第一節 概 說/185   第一項 物的意義與種類/185  第二節 動產與不動產/191   第一項 不動產/191   第二項 動 產/196  第三節 主物與從物/197   第一項 主從物的概念/197   第二項 處分主物的效力/198  第四節 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199   第一項 天然孳息/199   第二項 法定孳息/200 Chapter 5 權利變動關係──法律行為總論  第一節 權利變動總論/203   第一項 法律事實與權利得喪變更/203   第二項 私法自治原則/210  第二節 意思表示/218   第一項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218   第二項 意思表示的生效時期/229   第三項 意思表示的解釋/233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種類與要件/249   第一項 法律行為的意義/249   第二項 法律行為的種類/250   第三項 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292  第四節 法律行為的效力/294   第一項 概 說/294   第二項 無效的法律行為/296   第三項 得撤銷的法律行為/301   第四項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305 Chapter 6 法律行為的有效性  第一節 行為能力/307   第一項 行為能力制度/307   第二項 無行為能力人/308   第三項 限制行為能力人/312  第二節 法律行為內容的管制/320   第一項 法律行為的標的/320   第二項 標的之確定/320   第三項 標的可能/323   第四項 標的合法/324   第五項 標的違反公序良俗/336  第三節 健全的意思表示/354   第一項 意思自主與信賴保護/354   第二項 心中保留:單獨虛偽表示/355   第三項 通謀虛偽表示/357   第四項 意思表示錯誤/374   第五項 詐欺與脅迫/408 Chapter 7 條件與期限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附款/423   第一項 條件與期限/423   第二項 條件與負擔/424   第三項 條件與不確定期限之清償期/425  第二節 條 件/427   第一項 條件的種類/427   第二項 不許附條件的法律行為/433   第三項 附條件的效力/434   第四項 期待權的保護/438  第三節 期 限/441   第一項 期限的意義/441   第二項 期限的種類/441   第三項 不許附期限的行為/442   第四項 附條件規定的準用與類推適用/442 Chapter 8 法律行為的代理  第一節 代理的意義與功能/443   第一項 本人與代理人之間/444   第二項 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444   第三項 本人與相對人之間/444  第二節 代理的要件/445   第一項 代理行為/445   第二項 以本人名義/446   第三項 代理權的發生/453  第三節 代理與類似制度/460   第一項 代理人與使者/460   第二項 代理人與代表/461  第四節 代理的法律效果/462   第一項 代理行為效力的歸屬/462   第二項 代理行為的瑕疵/462  第五節 代理權的消滅/465   第一項 基礎法律關係終了/465   第二項 撤 回/465   第三項 本人死亡/466   第四項 代理人死亡/467   第五項 喪失行為能力/467  第六節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467   第一項 概 說/467   第二項 無權代理/468   第三項 表見代理/475 Chapter 9 期日與期間  第一節 概 說/491  第二節 期日的意義及期日的決定/492  第三節 期間的意義及其計算/492   第一項 意 義/492   第二項 期間的計算方法/492   第三項 期間的起算與終止/493  第四節 年齡計算法/498 Chapter 10 消滅時效  第一節 概 說/499   第一項 消滅時效的意義/499   第二項 除斥期間/502  第二節 消滅時效的客體/504   第一項 債權請求權/504   第二項 物權關係上的請求權/506   第三項 其他請求權/510  第三節 消滅時效的期間/512   第一項 一般時效期間(長期時效)/512   第二項 特別時效期間(短期時效)/513  第四節 消滅時效的起算/522   第一項 事實上障礙與法律上障礙/523   第二項 借貸契約/528   第三項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529   第四項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533  第五節 消滅時效的中斷/537   第一項 時效障礙事由/537   第二項 請 求/540   第三項 承 認/541   第四項 起 訴/545   第五項 與起訴有同一效力者/547  第六節 消滅時效的不完成/552   第一項 意 義/552   第二項 時效不完成的事由/553  第七節 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557   第一項 拒絕履行抗辯權/557   第二項 效力及於從權利/558   第三項 時效完成後的給付/561   第四項 時效利益的拋棄/562 Chapter 11 權利的行使  第一節 概 說/563  第二節 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564   第一項 禁止違反公益/565   第二項 禁止權利濫用/566   第三項 誠實信用原則/571  第三節 權利的自力救濟/583   第一項 正當防衛/583   第二項 緊急避難/585   第三項 自助行為/586

原價: 720 售價: 706 現省: 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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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PLUS題型破解 (3版)

民事訴訟法PLUS題型破解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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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精選並收錄會計師、檢事官及高考考題,非律師司法官考生亦可使用 2.大量附隨例題,一網打盡相同爭點,練習效果加倍 3.分析解構鉅細靡遺,作答前先掌握題目關鍵字 4.旁徵博引的豐富答題參考,建構完整的證券交易法體系 【目錄】 Chapter 1 訴訟主體 第一節 法院 題型 1-1-1 專屬管轄和非專屬管轄合併、參加訴訟和主參加訴訟之區別【107律師民法2第1題】 Try again 【108三等書記官第1題】 Try again 【110北大第3題】 題型 1-1-2 管轄原因與請求原因競合【改編自最高法院102年 度台上字第109號裁定】 題型 1-1-3 公私法審判權劃分、職務上已知事實、第二審主張時效抗辯【108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10三等行政執行官第3題】 題型 1-1-4 國際審判管轄權、鑑定人發問權【111台大第2題】 第二節 當事人適格、訴訟擔當 題型 1-2-1 代位訴訟【105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00高考法制二級第1題】 題型 1-2-2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擔當【引用自沈冠伶師,〈詐害 債權撤銷訴訟之原告與法定訴訟擔當〉】 題型 1-2-3 撤銷詐害債權當事人適格【改編自104律師第3題】 題型 1-2-4 分別共有之當事人適格【107台大上學期沈冠伶師 期末考題】 Try again 【100律師第4題】 題型 1-2-5 公同共有之當事人適格【10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2-6 裁判分割共有物當事人適格【105律師第2題】 第三節 非法人團體 題型 1-3-1 合夥團體當事人適格【109台大上學期沈冠伶師期末考題】 題型 1-3-2 合夥團體判決效力【98台大第3題】 Try again 【110政大第4題】 題型 1-3-4 退出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無法律上原因舉證責任 【111北大第1題】 題型 1-3-5 分公司當事人能力和當事人適格【104東吳第1題】 Try again 【108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第2題】 題型 1-3-6 管委會判決效力【99台大第1題】 題型 1-3-7 管委會當事人適格【109政大第2題】 題型 1-3-8 祭祀公業當事人適格、判決效力【104高考法制二級第2題】 第四節 團體訴訟 題型 1-4-1 第44條之1選定團體訴訟【104台大上學期沈冠伶師期末考題】 Try again 【99台大上學期沈冠伶師期末考題】 題型 1-4-2 選定團體訴訟當事人適格、證據保全【104公費留學第2題】 題型 1-4-3 第44條之3團體適格要件【93政大第1題】 Try again【99台大下學期沈冠伶師期中考題】 題型 1-4-4 消保法第50條、訴訟標的【100政大第3題】 題型 1-4-5 團體訴訟綜合問題【99政大第2題】 第五節 共同訴訟 題型 1-5-1 共同訴訟綜合考題【110台大下學期陳瑋佑師期中考題】 題型 1-5-2 連帶債務【108司律第1題】 題型 1-5-3 撤回上訴、爭點整理【104律師第1題】 題型 1-5-4 不真正連帶債務聲明、連帶債務、撤回上訴【112司律第2題】 題型 1-5-5 職權通知、參加訴訟審理及判決效力 【104台大第2題】 Try again 【98台大下學期沈冠伶師期末考】 題型 1-5-6 主觀預備合併之容許性和審理【改編自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93號判決】 題型 1-5-7 袋地通行權之共同訴訟特殊問題【111司律第1題】‧1-191 Chapter 2 訴訟客體 第一節 訴訟標的和訴之聲明 題型 2-1-1 訴訟標的特定及舉證責任分配【106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1-2 一部請求【10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Try again 【95台大第2題】 題型 2-1-3 訴訟標的認定、職權通知、抵銷抗辯【102台大第2題】 題型 2-1-4 訴訟標的認定、法官知法原則、參與訴訟方式【112台大第1題】 題型 2-1-5 裁判分割訴之聲明、當事人死亡、撤回起訴【10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1-6 通謀虛偽、撤銷詐害債權訴之聲明【110司律第1題】 題型 2-1-7 解除契約訴之聲明、重複起訴禁止【110政大第2題】 題型 2-1-8 訴之聲明金額流用、主觀預備合併【101司法官第4題】 第二節 複雜訴訟型態‧2-56 題型 2-2-1 預備合併上訴審理問題(一)【102北大第2題】 題型 2-2-2 預備合併上訴審理問題(二)【102警察法制第3題】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2-3 預備合併上訴審理問題(三)【93律師第3題】 題型 2-2-4 階段訴訟【106行政執行官第1題】 題型 2-2-5 第三人反訴、二審追加新被告【107台大第1題】 Try again 【109司法三等公證人、書記官第1題】 Try again 【106台大下學期許士宦師期中考題】 題型 2-2-6 訴之變更追加容許性及救濟【107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2-7 主參加訴訟【106律師第1題】 題型 2-2-8 民訴法第259條之擴張【改編自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244號裁定】 題型 2-2-9 獨立第三人反訴之容許性及要件 【改編自 劉明生老師 〈獨立第三人反訴〉】 第三節 判決效力範圍 題型 2-3-1 爭點效【103律師第2題】 題型 2-3-2 既判力範圍【106律師第2題】 題型 2-3-3 職權通知、參加訴訟效力【108政大第4題】 題型 2-3-4 抵銷抗辯之上訴與另訴【10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3-5 抵銷抗辯、上訴利益計算、裁判費徵收【自擬題】 題型 2-3-6 選擇合併、不合法之抵銷抗辯【113司律第2題】 題型 2-3-7 訴訟上抵銷和訴訟外抵銷【105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3-8 抵銷抗辯和遮斷效【104高考三等法制第1題】 Try again 【102北大第1題】 題型 2-3-9 對待給付判決、反訴闡明、形成力、假執行判決【112司律第1題】 Chapter 3 證據法 第一節 舉證責任 題型 3-1-1 票據請求舉證責任【103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2 無權占有舉證責任【110成大第3題】 Try again 【103高考三等法制第1題】 題型 3-1-3 無法律上原因舉證責任、反對抵銷【109司律第1題】 Try again 【109高考二級第1題】 Try again 【108行政執行官第3題】 題型 3-1-4 醫療訴訟舉證責任【108司律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3-1-5 醫療訴訟舉證責任、仲裁鑑定契約【105台大下學期沈冠伶師期末考題】 第二節 證據調查 題型 3-2-1 證明妨礙【108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Try again 【106司特三等行政執行官第2題】 題型 3-2-2 證明妨礙、損害額酌定【105高考二級第1題】 題型 3-2-3 摸索證明容許性【105政大第2題】 題型 3-2-4 現代型紛爭證據調查【100政大第4題】 Try again 【108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07行政執行官第3題】 題型 3-2-5 證明度【110高考二級第1題】 題型 3-2-6 擬制自認【106公費留考第4題】 Try again 【100東吳第3題】 題型 3-2-7 證據調查綜合題【111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8北大第2題】 Chapter 4 訴訟程序 第一節 爭點整理 題型 4-1-1 爭點整理(法定之債)【103台大第2題】 題型 4-1-2 爭點整理(物上請求權)【107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4-1-3 爭點整理(物上請求權)、將來給付判決、判決效力【110司律第2題】 題型 4-1-4 爭點整理(契約之債)【改編自103台大下學期許士宦老師期末考題】 題型 4-1-5 爭點整理(契約定性)【109台大第1題】 題型 4-1-6 爭點整理(裁判分割)【104公費留考第3題】 題型 4-1-7 一貫性審查未通過【改編自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2246號判決】 題型 4-1-8 爭點簡化協議【109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02公費留考第2題】 題型 4-1-9 爭點結果之同意【107行政執行官第2題】 第二節 當事人恆定、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 題型 4-2-1 訴訟繫屬中原告側移轉【104司法官第1題】 Try again 【10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Try again 【110高考三級稅務行政第1題】 題型 4-2-2 訴訟繫屬中被告側移轉【107台大第2題】 題型 4-2-3 訴訟繫屬中被告側發生善意取得【100台大第4題】 題型 4-2-4 訴訟繫屬中被告側移轉未呈現於訴訟【97台大第1題】‧4-75 題型 4-2-5 訴訟繫屬前移轉給為他人占有標的物者(一)【106台大第1題】 題型 4-2-6 訴訟繫屬前移轉給為他人占有標的物者(二)【110台大第1題】 題型 4-2-7 假處分恆定效【108台大第1題】 Try again 【106四等書記官第2題】 題型 4-2-8 判決基準時點後移轉、訴訟繫屬登記【112政大第3題】 第三節 審理程序 題型 4-3-1 訴訟協力義務、二審提出時效抗辯【101台大第1題】 題型 4-3-2 訴訟促進義務、客觀訴之合併【110台大第1題】 題型 4-3-3 第二審為抵銷抗辯、反於真實之自【107政大第4題】 題型 4-3-4 訴訟上和解【97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106行政執行官第1題】 題型 4-3-5 小額訴訟【改編自90年律師第3題】 題型 4-3-6 小額訴訟、一部請求、爭點整理【112台大第2題】 第四節 救濟程序 題型 4-4-1 附帶上訴【108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07東吳第4題】 題型 4-4-2 對待給付判決上訴、上訴三審要件【105司法官第2題】 Try again 【100司法官第5題】 題型 4-4-3 上訴第三審事由【105律師第1題】 題型 4-4-4 再審管轄法院【10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4-5 再審期間和再審事由【100律師第5題】 題型 4-4-6 祭祀公業訴訟、第三人撤銷訴訟、再審訴訟【自擬題】 第五節 保全程序與督促程序 題型 4-5-1 保全程序功能、陳述意見機會【101司法官第5題】 題型 4-5-2 假扣押【改編自110司法三等第2題】 題型 4-5-3 假執行【111台大第1題】 題型 4-5-4 支付命令管轄和異議、裁判費【102律師第6題(節錄)】 題型 4-5-5 支付命令之效力【103行政執行官第4題】 題型 4-5-6 督促程序一貫性審查、異議效力【106行政執行官第3題】 Chapter 5 家事事件法 第一節 家事事件法 題型 5-1-1 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合併審理【改編自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802號裁定】 Try again 【106三等書記官、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第3題】 題型 5-1-2 離婚訴訟綜合問題【102律師第5題】 Try again 【107三等書記官、司法事務官、公證人第3題】 題型 5-1-3 離婚訴訟再審當事人適格【改編自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802號裁定】 題型 5-1-4 親子關係訴訟當事人適格【109司律第2題】 題型 5-1-5 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之補充性【改編自105政大第3題】 題型 5-1-6 血緣鑑定【110輔大第3題】 題型 5-1-7 交錯適用法理【109台大下學期沈冠伶師期末考題第2題】 題型 5-1-8 親子訴訟、扶養訴訟(酌定型、不當得利型)【104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1-9 扶養事件(協議型)【改編自108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Try again 【109三等書記官、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公證人第3題】 題型 5-1-10 扶養事件綜合問題【107律師第2題】 題型 5-1-11 宣告終止收養事件定性【改編自最高法院109年度台簡抗字第262號裁定】 題型 5-1-12 親子非訟事件之子女程序保障權【改編自111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

原價: 800 售價: 680 現省: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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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起跑線—建構式爭點解題 身分法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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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定位為一本體系解題書,係以民法體系為骨幹,講解國考熱門考點,並藉由「爭點」此一小單元精準點出重要爭點,簡練地呈現相關學說、實務見解,幫助讀者掌握考試重點、建立爭點意識。再輔以本書收錄之近年考古題,將所學運用在答題上,加深學習印象、提升答題技巧。 【目錄】 Chapter 1  緒論 壹、身分行為之特色 貳、親屬通則 【實例演練】 106身心四等戶政 Chapter 2  婚姻 Section 1 婚約 壹、婚約之要件 貳、婚約之解除 【實例演練】 104地特三等戶政 Section 2 結婚之要件 壹、形式要件 貳、實質要件 【實例演練】 106身心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5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實例演練】 106司法三等家事調查官 Section 3 婚姻之普通效力 壹、夫妻之同居義務 貳、夫妻之住所 參、日常家務代理權 肆、家庭生活費用之分擔方式 【實例演練】 108地特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4稅務四等財稅行政 Section 4 夫妻財產制 壹、通則 貳、法定財產制 參、約定財產制 【實例演練】 104高考三級戶政 【實例演練】 108地特三等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4高考三級地政 【實例演練】 109身心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7地特三等戶政 Section 5 離婚 壹、兩願離婚 貳、裁判離婚 參、調解與和解離婚 肆、離婚之效力 【實例演練】 105高考民間公證人 【實例演練】 105高考三級戶政 【實例演練】 105原民三等地政 Chapter 3  父母子女 Section 1 子女之稱姓 壹、婚生子女之姓氏 貳、非婚生子女之姓氏 【實例演練】 107普考戶政 Section 2 婚生子女 壹、婚生推定 貳、婚生否認 【實例演練】 106身心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10地特三等財稅行政、法制 【實例演練】 105司法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 Section 3 非婚生子女 壹、基礎概念 貳、準正 參、認領 【實例演練】 106司法三等家事調查官 【實例演練】 104鐵路人員員級運輸營業 【實例演練】 108高考地政 【實例演練】 106地特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戶政 Section 4 收養 壹、收養之要件 貳、收養之效力 參、收養之終止 【實例演練】 105身心三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9高考三級戶政 【實例演練】 107身心三等戶政 Section 5 親權 壹、親權之意義 貳、親權之內容 參、親權之行使 【實例演練】 106升官等薦任戶政 【實例演練】 110薦任戶政 Chapter 4  監護 Section 1 未成年人之監護 壹、監護人之設置原因 貳、監護人之確定 參、監護人之權限 【實例演練】 105地特四等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Section 2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 壹、監護人及輔助人之設置原因 貳、監護人及輔助人之選定 【實例演練】 109地特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7普考戶政 Chapter 5  扶養 壹、概說 貳、扶養之發生要件 參、扶養之範圍及順序 肆、扶養之程度及方法 伍、扶養義務之減免 【實例演練】 104升官等薦任戶政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戶政 【實例演練】 104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實例演練】 108地特三等戶政 Chapter 6  遺產繼承人 Section 1 繼承權之發生 壹、積極要件 貳、消極要件 【實例演練】 105警察三等法制 【實例演練】 108地特三等戶政 Section 2 繼承之主體與應繼分 壹、繼承人 貳、應繼分 【實例演練】 106警察三等法制 【實例演練】 107地特三等地政 【實例演練】 106司法三等家事調查官 【實例演練】 107普考戶政 【實例演練】 104身心四等書記官 【實例演練】 106原民三等地政 Section 3 繼承回復請求權 壹、基礎概念 貳、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性質 參、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行使 肆、罹於消滅時效期間之效力 伍、繼承回復請求權之拋棄 【實例演練】 改編90司法官

原價: 540 售價: 459 現省: 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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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係以考試導向的體例及圖表式的說明方式編撰,主要在幫助讀者建立體系性的思考及快速學習記憶,其內容含括最新之修正法規、重要大法官會議之相關內容,並整理國內重要學者學說、論著,亦加入部分期刊見解及最新實務之變動狀態,並於重點處佐以修正草案與現行法規之對照,讀者可輕易的透過本書掌握身分法之完整體系架構以及重要命題焦點,提升應試實力,縱橫考場!本書特色如下: 一、觀念圖示化 將複雜之法律概念或重要觀念以圖示或表格方式呈現有利於強化重要概念,使讀者於研讀時可圖文對照以利理解,幫助讀者於腦中架構出基本藍圖及培養正確的邏輯思考力。 二、看清學說比較、掌握國家考試軸心 於爭點處輔以現今國考主流之學者見解,並為讀者比較其異同處,再配合上論理清晰完整及層次井然之內容,令讀者有見樹亦見林之感,期使讀者能釐清爭點、抓住重點獲取高分。 三、概念解析 將內文中的個別概念繼續深入剖析,並延伸出更多的重點與分析,最後透過實例之解說提供讀者思考點,理解其不同之處。 四、實務見解 標示重要實務見解為研讀之參考,節省讀者蒐集資料的時間。 五、例題研究 廣納最新律師、司法官及法研所具代表性之考題,並於題後點出解題流程、問題意識,藉由審題、破題、解題,加強讀者對題目的邏輯思考,並幫助其透視爭點所在,答題時深入核心、切中要領,讓讀者在考場解題之時,更能切中重點、應答如流!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圖解式法典-民法(親屬‧繼承)》,幫助讀者快速的分析身分法法條中的重點,掌握複雜的構成要件,並且理解不同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面對身分法時不再不知所措。 考量本書之性質以及繁重的內容,若要參照詳細解答說明,可參酌作者另行編著之《身分法爭點解題一本通》;家事事件法部分無法詳加論述,若要增強家事事件法應試實力,亦可參酌作者另行編著之《家事事件法爭點解題一本通》! 【目錄】 第一編 親屬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婚姻   第一節 婚約   第二節 結婚   第三節 婚姻之效力   第四節 婚姻之解消  第三章 父母子女   第一節 概論   第二節 親子關係   第三節 父母之權利義務(親權)→未成年子女  第四章 監護   第一節 未成年人監護   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   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第五章 扶養  第六章 家  第七章 親屬會議 第二編 繼承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   第一節 繼承權之發生與消滅   第二節 繼承之主體與內容   第三節 繼承權之侵害→繼承回復請求權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第一節 繼承之效力   第二節 繼承之類型  第三章 遺囑   第一節 遺囑   第二節 遺贈   第三節 特留分

原價: 720 售價: 590 現省: 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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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體系地圖˙綱舉目張 本書於各個章節之前均會附上體系地圖使讀者快速瀏覽後才展開章節的介紹。主文寫作架構清晰、淺顯易懂,讓你徹底掌握體系架構及學說精髓,完全攻略身分法。 關鍵實務˙去蕪存菁 本書精選最新及重要最高法院實務見解,使讀者在學習身分法時,不至於陷入實務見解茫茫大海當中,讓你迅速掌握實務脈動,完全攻略身分法。 爭點分析˙抽絲剝繭 本書對於身分法較為複雜困難的爭點,會以爭點分析的方式帶領讀者了解問題意識,並讓你掌握實務與學說爭議關鍵,完全攻略身分法。 觀念連結˙觸類旁通 本書對於民法其它編與身分法具有關聯性的議題,會以觀念連結的方式讓準備司律考試的讀者能夠前後融會貫通,完全攻略身分法。 溫馨叮嚀˙深入淺出 本書針對較為艱澀、複雜抽象的概念會透過淺顯易懂的白話文說明,讓讀者對於身分法上的重要概念不再似懂非懂,完全攻略身分法。 專題討論˙更上層樓 本書對於重要時事或是較為深入的議題,會以專題討論的方式,讓讀者對於身分法的深入議題不再恐懼,帶你更上層樓,完全攻略身分法。 精選試題˙打鐵趁熱 本書嚴選了重要的司律一試以及各校轉學考考試的題目,透過參考答案的講解,讓你在考試程風破浪,完全攻略身分法重要考題。 【目錄】

原價: 820 售價: 631 現省: 1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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