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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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3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3台大A卷】
✧【113台大B卷】
✧【113東吳C組】
✧【113政大民法組】
✧【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題題詳解、句句重點,新增篇幅將近30頁!
✦收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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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經登記之流抵權人,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最高限額抵押權優先受償金額之計算?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高考三級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智慧財產行政
消費者保護
公平交易管理
✧司特三等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關特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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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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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㈣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㈢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㈣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㈤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㈢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㈡】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㈣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98政大公法組】
㈤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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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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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之所以命名為8週破解,是考量到法學科目需要反覆閱讀複習才能熟悉爭點,因此,希望讀者在此科的複習階段,能在每週持續複習民事訴訟法,以保有對此科的熟悉。
本書【定位上】較趨近於【解題書】之性質,原因在於,本書既為複習性質,於複習階段最重要的就是看大量的題目檢視爭點的熟悉度!讀者在前階段,會念很多爭點,各爭點又有非常多不同的實務和學說見解,但考試時間有限,應如何將【各種見解最精簡的呈現於擬答中】即為複習階段最迫切的,故本書於收錄之考題中儘量提及【答題技巧和重點】,亦儘量【點出常犯錯誤】,讓讀者能在複習階段達成上述目的。
近來司律考試常涉及民事實體與程序的混合題,本書循此出題趨勢,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民事實體及程序之混合題】,供讀者練習,且一併附上【完整擬答】及仿照司律給予【評分要點】,藉此熟悉混合題型。
另外,本書希望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全方位複習,於第8週總複習章節【新增全範圍練習的單元】。意思就是,在這單元裡面的題目類型是隨機的,所有民事訴訟法的考點都有可能出現。理由在於,解題書所收錄的題目,多半是按章節編排而出現,讀者在練習時可能會有預斷,大略能夠依該章節看出爭點,故本書希望【在此單元裡面隨機收錄題目,讓讀者在練習時能夠全面檢視自己對民事訴訟法的熟悉度。】
本書參考最新法研及國考題目【最新收錄至112司律、113法研及112公職】之命題趨勢,節錄最具考試重要性的章節及該章節最具重要性的爭點,讓讀者在複習階段,能以本書檢驗自己是否已掌握考試上之重要爭點及近期考試趨勢。本書亦於各爭點上盡力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以利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本書特色如下:
(一)模擬試卷演練:將民訴重要章節劃分成8週,每週的最一開始即是模擬考題(包含考古題、改編題及自編題),讓讀者能以練習題目的方式熟悉各章節的爭點,也能督促自己每週至少都要模擬一次國考民訴的考卷,讓自己保持寫題目的手感,每週的題目也會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觀摩學習或批判思考。
(二)考點直擊:練習完模擬試題後,本書參考近期研究所考試及國考題目,分析未來出題趨勢,介紹該章節的重要爭點,並整理學說及實務之看法,於實務見解之部分,盡力於每個爭點上幫讀者整理最新實務看法及參考價值裁判,使讀者掌握最新實務脈動。
(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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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最新考題、近期重要文章全收錄
本次改版除了新增近2年國考題目,並提供完整擬答供讀者參考外,針對如保單價值準備金等近期保險法重要議題,亦有整理相關文章、作成專題研究,以利讀者備考。
◐簡化學說爭議,力求高投報率的保險法準備之道!
保險法雖然占分不高,但因學說迥異,加上近來保險法試題越出越靈活,準備起來不是那麼容易。筆者為了降低保險法的學習時間跟難度,盡量表格化爭議問題,希望藉此提高投資報酬率,讓讀者有更多時間投入其他大科,有效的分配時間跟精力。
【目錄】
1 保險制度與保險利益
【第一節】保險制度的基本概念 1-4
一、危險與保險的關係 1-4
二、保險制度的定義 1-5
三、保險的種類 1-6
四、保險制度之要素 1-15
【第二節】保險契約的基本理論架構 1-22
一、保險契約基本架構之學說原型 1-22
二、保險利益總論 1-25
三、保險利益各論 1-55
2 保險契約效力論
【第一節】保險契約——總論 2-5
一、保險契約之原理原則 2-5
二、保險契約之法律性質 2-15
三、保險契約之契約條款解釋原則與條款效力 2-23
【第二節】保險契約之成立 2-53
一、一般成立要件 2-53
二、特別成立要件 2-65
專題研究——預收保費之相關爭議(兼論保險契約的擬制合致) 2-70
【第三節】保險契約之生效 2-80
一、一般生效要件 2-80
二、保險契約之無效事由 2-82
專題研究——信用壽險 2-83
專題研究——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與保單價值準備金之返還 2-128
專題研究——為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投保死亡保險之立法辯證未成年
人死亡保險的法律限制與修正——再談保險法第107條
的修正爭議 2-139
【第四節】保險契約權利義務與效力之變動 2-147
一、保險契約之解除事由㈠:惡意超額保險 2-148
二、保險契約之解除事由㈡:據實說明義務之違反(保§64) 2-175
三、保險契約之解除事由㈢:主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違反(保§59Ⅱ)
2-222
四、保險契約之解除事由㈣:特約條款之違反 2-234
五、保險契約之停效與復效 2-248
專題研究——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強制執行 2-259
3 保險事故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
【第一節】雙方當事人之權利義務 3-5
一、保險人之義務 3-6
二、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權利義務 3-20
【第二節】受益人 3-31
一、受益人之定義 3-31
二、受益人之適用範圍 3-32
三、受益人之指定權人 3-33
四、受益人是否應具有保險利益 3-34
五、受益人之地位(受益權之性質——浮動狀態) 3-35
六、受益權之喪失 3-36
【第三節】保險代位 3-42
一、規範基礎 3-42
二、保險代位之行使要件 3-45
三、代位金額之計算(被保險人損害賠償請求權法定移轉之範圍) 3-50
四、附論:保險代位之性質(研究所專區) 3-60
五、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 3-64
六、代位權之消滅時效 3-67
七、妨礙代位 3-71
4 保險法各論
【第一節】財產保險 4-4
一、火災保險 4-4
二、責任保險 4-9
三、員工誠實保證保險 4-33
【第二節】人身保險 4-44
一、人壽保險 4-44
二、健康保險與傷害(意外)保險 4-46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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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作者以刑事訴訟流程作為骨幹,將近十幾年律師、司法官與法研所的重要試題,重新過濾、整理,依其所涉之爭點,妥善放在訴訟流程中應出現之位置,透過解題建構起學習體系。此編排方式,除了讓讀者得以在最快的時間內掌握刑事訴訟法近年來所有重要爭點外,亦可增加考生對於刑事訴訟架構之熟稔程度,使讀者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最高的投資報酬,充分掌握上榜的關鍵分數。
本次改版,因應修法將書中有關鑑定之考題全數舊題新解,並依往例收錄新近司律、法研所試題,其中辯護人筆記權、罪數變更告知義務、司法警察採尿處分、通訊監察期中報告義務、另案監聽、數位證據等議題,在112年司律、112年及113年法研所考試均有命題,應特別留意,並多加演練,以熟悉最新命題趨勢。
本書所收錄之考題,廣及於司法官、律師、法研所及作者自行設計的改編題,為市面上少數專屬於司律、法研所對象的刑事訴訟法解題書,內容兼具廣度與深度,體系清晰明瞭、邏輯一貫。書中的擬答不但完整且架構分明,皆為作者細心提點整理。由於考題的爭點會隨著實務與學說見解變遷而改變,作者均以最新修法、實務見解及學說主張作為答題依據,讓讀者在演練試題時也能接收最新資訊,有效提升讀者對於爭點的掌握程度。而礙於篇幅,有些解題的概念說明無法在擬答中完整呈現,作者另利用NOTE與筆者的話補充許多答題上的技巧及重要概念,幫助讀者厚植解題實力。而隨題所提示的相關實務與學說見解,也讓解題複習效果更事半功倍。
讀者除演練本書題解之外,可參 《刑事訴訟法研析(上)》及 《刑事訴訟法研析(下)》體系重點書一起研讀,鞏固刑訴完整體系的建構。
【目錄】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基礎理論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原理原則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
第二章 訴訟客體
第一節 案件單一性
第二節 案件同一性
第三章 偵查開始
第一節 偵查通論
第二節 偵查發動
第三節 被告地位的形成
第四節 辯護人
第四章 強制處分
第一節 強制處分總論
第二節 被告之訊問
第三節 羈押
第四節 臨檢、搜索、扣押
第五節 鑑定、勘驗、身體檢查
第六節 特殊類型的偵查方式
第五章 偵查終結
第一節 不起訴與緩起訴
第二節 再議與准許提起自訴制
第六章 起訴
第一節 公訴
第二節 自訴
第七章 審判程序
第一節 法院
第二節 準備程序
第三節 通常審判程序
第四節 簡捷程序
第五節 裁判
第八章 證據
第一節 證據法導論
第二節 自白法則
第三節 傳聞法則與對質詰問權
第四節 證據排除法則
第五節 證據之調查
第九章 通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通則
第二節 第二審程序
第三節 第三審程序
第十章 特別救濟程序
第一節 再審
第二節 非常上訴
第十一章 沒收
第一節 保全沒收程序
第二節 參與沒收程序
第十二章 多爭點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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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1.本題關鍵字──培養爭點敏銳度
本書在體例上延續原有的「本題關鍵字」的設計,試圖將每題重要的關鍵字句各自應該對應到何種法律上爭點以表格呈現,使讀者能夠由本書培養基本的對於題目所述法律事實的反應能力。
2.審題意識──透析題目及層次鋪陳
審題意識部分,以較為口語的方式說明,協助同學學習應如何審題。由教學者及應考者的角度出發,教導同學面對題目時,如何分析題目,以及決定下筆的結構。
3.參考擬答──簡潔扼要的文字輸出
本書於答題內容上力求文字的精確與簡潔,以便能供讀者模擬如何在時間的限制下,簡要的表達出答題的內容。以一個受有時間限制的答題者以及快速閱卷的閱卷者的角度來觀察、寫作答題的內容。
4.Tips and Warnings──疑難索解
Warnings及Tips是筆者基於過去教學積累的經驗,預先針對同學常有的問題所撰寫的討論,希望發揮有如參加讀書會一樣的功效。可能是提供另外一種書寫模式,也可能是說明何以不應採某種思考方向,希望能夠與各位讀者達到更進一步的溝通。
【目錄】
Chapter1 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
壹、契約之成立及其有效性
題型 1-1-1 意思表示瑕疵(一)【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等第2題】
題型 1-1-2 意思表示瑕疵(二)【筆者自擬】
題型 1-1-3 意思表示瑕疵(三)【91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1-4 契約與公序良俗【98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5 契約與公序良俗及強制禁止規定【10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1-1-6 契約與強制禁止規定【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
貳、契約之主體&債之相對性
題型 1-1-7 契約之相對人(一)【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題型 1-1-8 契約之相對人(二)【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1-9 債之關係相對性【98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0 債之相對性與抗辯延伸【105台大B卷第2題】
參、契約之履行內容
題型 1-1-11 給付義務群(一)【101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2 給付義務群(二)【100律師第6題第1小題】
題型 1-1-13 情事變更原則(一)【106東吳民法組第2題】
題型 1-1-14 情事變更原則(二)【108台大B卷第2題】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題型 1-1-15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10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6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7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第2題】
題型 1-1-18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3台大A卷第3題】
題型 1-1-19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1-1-20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1-1-21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題型 1-1-22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題型 1-1-23 買賣物之瑕疵、契約解除、解除權之消滅、代償請求【112台大B卷第1題】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
題型 1-1-24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壹、買賣契約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改編94律師第3題】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改編89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9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7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0司律第1題】
題型 1-2-8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9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改編98司法官第1題】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
一、租賃
題型 1-2-10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題型 1-2-11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12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改編104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13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同時履行抗辯與肖像權侵害【111北大A卷第3題】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
題型 1-2-14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1【94東吳A組第3題】
題型 1-2-15 使用借貸物權化─民法第425條之類推適用【99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1-2-16 契約與侵權之競合、債之物權化、誠信原則【112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1-2-17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效力【104司法官(民法)第2題】
參、承攬
題型 1-2-18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101律師第1題】
題型 1-2-19 不作為侵權行為與承攬瑕疵之損害賠償【110北大第3題】
題型 1-2-20 買賣、承攬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9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21 承攬工作物瑕疵發見期間【97律師第4題】
題型 1-2-22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107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肆、擔保性質之契約
題型 1-2-23 違約金酌減、不當得利返還、給付目的【112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1-2-24 違約金酌減、違約金酌減後之返還依據、違約金債權之獨立性【113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25 同時履行抗辯、故意侵權抵銷之禁止【112北大第3題】
題型 1-2-26 履約保證金及立即照付條款【105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2-27 保證、意思表示瑕疵、時效抗辯、代位權與求償權【11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1-2-28 保管義務、凶宅、連帶保證、代位權與求償權【111台大A卷第1題】
伍、合夥
題型 1-2-29 合夥與無權處分【101司法官第6題第2、3小題】
題型 1-2-30 合夥之侵權責任【102司法官第1題】
陸、其他無名契約及各種綜合契約題型
題型 1-2-31 信用卡盜刷、委任契約【110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1-2-32 合建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改編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1-2-33 預約與損害賠償【101台大A卷第1題】
Chapter2 無因管理
題型 2-1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一)【94律師第4題】
題型 2-2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二)【96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3 不法管理之利益及費用償還【筆者自擬】
Chapter3 侵權責任
壹、人格權之侵害(一)
題型 3-1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一)【92律師第1題】
題型 3-2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二)【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題型 3-3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與行政法規【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決】
題型 3-4 名譽權侵害、被遺忘權與法益衡量【111台大A卷第2題】
貳、人格權之侵害2─醫療糾紛類型
題型 3-5 一般侵權與自主流產決定權【93四等書記官第2題】
題型 3-6 交易往來安全注意義務、醫事機構責任【111東吳C組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3-7 損害與存活機會喪失【96東吳A、C組第2題】
題型 3-8 醫療過失責任分配及舉證【108司律民法(二)第2題】
參、身分法益侵害
題型 3-9 強制性交與身分法益侵害【10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0 徵信不實、與有過失、身分法益侵害、無權占用不當得利之消滅時效【107律師第1題】
肆、車禍紛爭類型
題型 3-11 車禍與因果關係1【102律師第1題】
題型 3-12 車禍與因果關係2【98律師第4題】
題型 3-13 過失相抵、未成年人是否承擔法代之過失、保險與損益相抵、過失注意義務【113台大B卷第3題】
題型 3-14 車禍與法定代理人責任【103律師第1題】
題型 3-15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1【95律師第2題】
題型 3-16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2【99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7 靠行與損害賠償範圍【94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8 靠行與僱用關係【109司律民法1第2題】
題型 3-19 借牌登記與僱用人侵權責任【105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第2題】
題型 3-20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一)【97律師第3題】
題型 3-21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二)【9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22 車禍與勞動能力減損、保險給付【96律師第3題】
伍、其他題型
題型 3-23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問題【100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24 純粹經濟上損失、侵權責任與利益保護【111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25 公用地役關係之物上妨害除去請求權及衍生性經濟損失【112司律第1題】
題型 3-26 事實上處分權與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109司律民法1第1題】
題型 3-27 物之使用可能性的賠償問題【110政大民法組第2題】
題型 3-28 給付利益之保護、造意之共同侵權【107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3-29 新興之僱用人侵權責任類型【97東吳E組第2題】
題型 3-30 盜賣證券╱執行職務與信賴說【105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31 合作經營與僱用關係【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號判決】
題型 3-32 工作物所有人及民法商品製造人責任【98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33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9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34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之保護法益及保護主體【106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35 消費關係、自甘冒險、運動傷害之違法性判斷、法人侵權【109政大民法組第1題】
題型 3-36 侵權責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契約與侵權責任競合【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37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Chapter4 不當得利
題型 4-1 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0律師第6題第2小題】
題型 4-2 公用地役、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3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4-3 無權占有、無權出租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104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4 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與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民法1第1題】
題型 4-5 不當得利、連帶責任之成立、共同侵權【113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2第2題】
題型 4-6 扶養義務與不當得利、未成年利得人善意惡意之認定【109司律民法2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4-7 涉外不當得利請求之準據法、直接不當得利請求【107司法官第2題第1、2小題】
題型 4-8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1【95四等書記官第1題】
題型 4-9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2【89司法官第2題】
Chapter5 債之移轉、消滅、保全及擔保
題型 5-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權處分與債權讓與【105律師第1題】
題型 5-2 表見債權讓與【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5-3 債權雙重讓與、表見讓與【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題型 5-4 違約金酌減、任意給付、誠信原則、抵銷權、債權讓與、惡意債務人【113司律第2題】
題型 5-5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取得、詐欺【105檢察事務官第3題】
題型 5-6 對債權準占有人為清償【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
題型 5-7 債權準占有人、僱用關係、無權占有【107律師第2題】
題型 5-8 利害第三人清償【101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9 債權人代位權與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權【102律師第6題第2、5小題】
Try again 【113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第1題】
題型 5-10 代位權與懲罰性違約金【103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5-11 撤銷訴權【104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5-12 撤銷訴權、代物清償、附負擔贈與、權利瑕疵擔保、相鄰關係【113司律第1題】
題型 5-13 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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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關於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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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系:將積累的刑法知識作更詳細、有架構的完整「輸入(input)」
內文 |構成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為刑分必備的基本知識
圖示 |植基於內文,並將重點化為圖表,幫助消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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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將較複雜的理論知識單獨出來,作為進階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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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筆者精選與體系內文相關的重要題型,讀完馬上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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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背誦是理解的手段之一,但絕非理解本身 | 勝
✦改版重點(僅擷取113年部分)
▶ 更新必讀實務、學說見解
▷ 強制猥褻罪vs性觸摸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171號判決
▷ 公然侮辱罪成立的限縮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 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之「致生損害」的判斷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55號判決
▷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案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
▷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71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35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998號判決
▷抽象危險犯的合憲性檢驗與實質適性解釋—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6號刑事判決
謝煜偉,當代法律第29期,2024年5月
▷違背義務遺棄罪與危險犯──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訴字第2399號判決評釋
徐育安,新學林法學第3期,2024年6月
▷當頭棒喝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260期,2024年6月
▷(公然)侮辱罪合憲之評析—兼評113年憲判字第3、5號判決
邱忠義,月旦律評第27期,2024年6月
▷Call客類型的戀愛詐欺──簡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上易字第2126號刑事判決
黃士軒,台灣法律人第36期,2024年6月
▷謊報權狀遺失vs.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522號刑事
判決
蔡聖偉,新學林法學第3期,2024年6月
▶ 新增值得一練的重要試題(僅擷取113年部分)
▷ 113司律(節錄)
▷ 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 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 113警察升等—行政警察人員(警正)
▷ 113普考—法律廉政
▷ 113高考—法律廉政(三等)
▷ 113中正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I
司律二試變革之應對 III
刑法分則規範體系 V
1侵害個人專屬法益犯罪(刑§§221~229-1、271~319-6)
〔第一節〕生命、身體法益 1-4
第一項 生命法益綜覽 1-5
專題研究—實質適性犯於刑法第294條之適用 1-10
第二項 身體法益綜覽 1-13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4
專題研究—義憤殺人與正當防衛 1-19
專題研究—承諾標準說vs.免責標準說 1-29
專題研究—聚眾鬥毆罪之修法評析 1-63
〔第二節〕自由法益 1-70
第一項 刑法對於自由的保護 1-70
第二項 條文釋義 1-70
專題研究—對於強制罪「強暴」概念之不同理解 1-77
專題研究—對於強制罪「脅迫」概念之不同理解 1-84
專題研究—剝奪行動自由罪之行為客體 1-94
專題研究—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結果犯之定性—行為續生或結果續生? 1-96
〔第三節〕性自主法益 1-108
第一項 概說—從妨害風化走向妨害性自主 1-108
第二項 現行刑法中各種性侵害態樣 1-115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17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罪「脅迫」惡害內容之限制程度 1-122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猥褻罪「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之解釋 1-125
專題研究—行為人以詐術取得被害人同意而性交,是否違反意願? 1-137
專題研究—被害人清醒但不知性交,是否屬違反被害人意願而構成強制性交罪? 1-144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罪與乘機性交罪成罪範圍之疑慮 1-166
專題研究—濫用地位之類型化 1-172
〔第四節〕名譽法益 1-175
第一項 名譽法益的定性 1-175
第二項 名譽持有人 1-175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77
〔第五節〕秘密、隱私法益 1-202
第一項 概說 1-202
第二項 條文釋義 1-203
專題研究—便利窺視竊聽竊錄罪有無共犯從屬性理論之適用? 1-219
〔第六節〕人格權、性隱私法益 1-221
第一項 「性影像」之立法定義 1-221
第二項 刑法分則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1-222
2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犯罪(財產犯罪)(刑§§320~357)
〔第一節〕概說 2-4
第一項 財產犯罪前理解1—刑法的財產概念 2-4
第二項 財產犯罪前理解2—個別財產犯罪與整體財產犯罪 2-6
〔第二節〕個別財產法益 2-8
第一項 類型 2-8
第二項 取得型犯罪 2-11
專題研究—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取走債務人之物品或金錢,是否具有不法意圖? 2-26
專題研究—物品對人的社會性歸屬—持有內涵之定性 2-31
專題研究—何謂「兇器」? 2-39
專題研究—可推理脅迫(konkludente Drohung) 2-51
第三項 侵占型犯罪 2-84
專題研究—侵占罪中「侵占」之意義為何? 2-87
第四項 毀損型犯罪 2-95
〔第三節〕整體財產法益 2-102
第一項 普通詐欺罪(刑§339) 2-102
專題研究—巧取公職(公職詐欺)之相關問題 2-126
專題研究—詐欺罪財產損害的另一種認定方式—
「功能的財產概念」之理解 2-128
第二項 加重詐欺罪(刑§339-4) 2-135
第三項 對自動收費設備詐欺罪(刑§339-1) 2-141
專題研究—實務對於收費設備詐欺罪「不正方法」之案例探討 2-145
第四項 對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刑§339-2) 2-150
第五項 對電腦設備詐欺罪(刑§339-3) 2-156
第六項 背信罪(刑§342) 2-165
第七項 重利罪(刑§344) 2-171
第八項 加重重利罪(刑§344-1) 2-174
第九項 恐嚇取財罪(刑§346) 2-174
專題研究—「合法惡害告知」於恐嚇取財罪之思考 2-179
第十項 擄人勒贖罪(刑§347) 2-188
第十一項 準擄人勒贖罪(刑§348-1) 2-202
〔第四節〕財產追及與違法狀態維持 2-203
第一項 贓物罪之結構:後行犯 2-203
第二項 贓物罪之行為主體 2-204
第三項 贓物罪之行為客體 2-205
第四項 贓物罪之行為態樣 2-207
3侵害社會法益犯罪(刑§§173~220、230~270、358~363)
〔第一節〕 公共安全法益1—放火失火 3-4
第一項 概說 3-4
專題研究—公共危險罪章的「危險」,所指為何? 3-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8
專題研究—刑法第173、174條放火罪與互斥、排他關係之錯誤 3-12
〔第二節〕公共安全法益2—妨害交通 3-24
第一項 概說 3-2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24
專題研究—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之限縮解釋—「妨害交通手段」之意圖 3-30
專題研究—「酒精濃度」於不能安全駕駛罪中之性質 3-38
〔第三節〕 公共安全法益3—公共場所安全 3-82
第一項 概說 3-82
第二項 行為客體 3-82
第三項 行為 3-82
第四項 結果 3-83
〔第四節〕 公共安全法益4—公共衛生 3-84
第一項 概說 3-8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84
〔第五節〕 公共安全法益5—資訊安全 3-92
第一項 電腦犯罪的規範演變 3-92
第二項 保護法益的解釋難題 3-93
第三項 條文釋義 3-95
〔第六節〕 公共信用法益—文書印文、有價證券與貨幣 3-101
第一項 偽造文書印文系列 3-101
專題研究—有形偽造之相關問題 3-113
第二項 偽造有價證券系列 3-125
專題研究—若行為人對於其他附屬證券行為進行偽造,是否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3-128
第三項 偽造貨幣系列 3-136
〔第七節〕 善良風俗法益1—妨害風化 3-139
第一項 概說 3-139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140
〔第八節〕 善良風俗法益2—妨害婚姻家庭 3-146
◎ 條文釋義 3-146
專題研究—「惡意之私圖」作為限定略誘罪之處罰功能 3-149
〔第九節〕 善良風俗法益3—妨害健全經濟風俗 3-152
◎ 條文釋義 3-152
4侵害國家法益犯罪(刑§§100~172)
〔第一節〕 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法益 4-4
第一項 保護法益 4-4
第二項 規範態樣 4-6
第三項 條文釋義 4-7
專題研究—對價關係 4-12
專題研究—怠於查報違建之利益,是否屬於圖利罪之「利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之分析 4-47
〔第二節〕公務圓滑進行法益 4-61
第一項 概說 4-61
第二項 條文釋義 4-61
〔第三節〕人民參政權正常行使法益 4-75
◎ 條文釋義 4-75
〔第四節〕公共秩序法益 4-89
第一項 聚集三人以上不解散罪(刑§149) 4-89
第二項 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或脅迫罪(刑§150) 4-92
專題研究—聚眾犯(聚合犯)之結構分析—以刑法第150條為例 4-101
第三項 恐嚇公眾罪(刑§151) 4-111
第四項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抗命罪(刑§153) 4-112
第五項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刑§158)、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刑§159) 4-116
第六項 公然損壞中華民國國旗罪(刑§160I) 4-117
〔第五節〕 刑事司法權正確行使法益 4-119
第一項 概說 4-119
第二項 條文釋義 4-119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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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關於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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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背誦是理解的手段之一,但絕非理解本身 | 勝
✦改版重點(僅擷取113年部分)
▶ 更新必讀實務、學說見解
▷ 重傷之定義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292 號判決
▷ 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23 號判決
▷ 正當防衛之要件──現在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649 號判決
▷ 違法性認識/不法意識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910 號判決
▷ 障礙未遂vs.中止未遂──外界之障礙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451 號判決
▷ 構成要件錯誤vs.禁止錯誤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115 號判決
▷ 成立誤想防衛之前提要件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649 號判決
▷ 正犯vs.共犯──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855 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556 號判決
▷ 共同正犯──一部行為全部責任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79 號判決
▷ 幫助之雙重故意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308 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678 號判決
▷ 法條競合vs.想像競合──傷害罪與妨害幼童發育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339 號判決
▷ 自首「未發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804號判決
▷ 緩刑之規範目的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237 號判決
▷ 緩刑「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862 號判決
▷ 無期徒刑假釋撤銷後執行殘餘刑期案
憲法法庭113年 憲判字第 2 號判決
▷ 犯罪所得之解釋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66 號判決
▷ 直接利得之計算──沾染不法範圍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 881 號判決
▷ 招致他人危難與利益衡量
吳耀宗/月旦法學教室第255期/2024年1月
▷ 防衛權限制與免除罪責
許澤天/新學林法學第1期/2024年2月
▷ 星火不能燎原?──放火罪的不能未遂認定
陳俊偉/月旦法學教室第256期/2024年2月
▷ 限時法與罪刑法定──評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274號刑事判決
蔡聖偉/台灣法律人第32期/2024年2月
▷ 密切關聯行為與複行為犯的著手實行時點──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5588號刑事判決
許恒達/新學林法學第1期/2024年2月
▷ 實務法學:刑法類
蔡聖偉/月旦裁判時報第142期/2024年4月
▷ 抽象危險犯的合憲性檢驗與實質適性解釋──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6號刑事判決
謝煜偉/當代法律第29期/2024年5月
▷ 當頭棒喝──2023年司律二試刑法試題解析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260期/2024年6月
▷ 想像競合從重處斷與輕罪的併科罰金──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977號刑事判決
蔡聖偉/月旦法學雜誌第350期/2024年7月
▶ 新增值得一練的重要試題
▷ 113高考 法制(三級)
▷ 113高考 司法行政(三級)
▷ 113普考 法律廉政(改編)
▷ 113一般警察 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 113東吳
▷ 113北大
▷ 113政大轉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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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Ⅰ
本書寫作宗旨 Ⅴ
A序說刑法
1鳥瞰刑法──刑事實體法初探
一、規範架構 A-1-3
二、法律效果 A-1-5
三、法益的分類 A-1-6
2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意義與目的 A-2-3
【第二節】下位內涵 A-2-4
一、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刑法法源 A-2-4
二、禁止類推適用 A-2-5
三、效力不溯及既往 A-2-7
四、罪刑明確性 A-2-8
3刑法之效力與解釋
【第一節】刑法之效力 A-3-3
一、時之效力 A-3-3
〔專題研究〕「限時法」是否有刑法第2 條第1 項之適用? A-3-4
二、地之效力 A-3-8
三、外國裁判之效力 A-3-16
【第二節】刑法之解釋 A-3-18
一、解釋方法舉隅 A-3-18
二、立法定義 A-3-22
B單獨行為人之刑事責任
1犯罪審查體系於刑法釋義學之意義
2刑法上之行為
一、行為理論之演變脈動 B-2-3
二、具有刑法品質之行為 B-2-5
3故意既遂犯之審查體系
【第一節】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 B-3-3
一、前言 B-3-3
二、犯罪基本類型 B-3-7
〔專題研究〕適性犯 B-3-13
〔專題研究〕抽象危險犯之解釋策略 B-3-16
三、客觀不法構成要件──條件因果關係與客觀可歸責性 B-3-20
〔專題研究〕注意規範的保護目的 B-3-33
〔專題研究〕被害人自我負責原則,於交付毒品案例有無適用? B-3-37
〔專題研究〕第三人過失行為的介入,是否足以阻斷前行為之歸責關聯性? B-3-41
四、主觀不法構成要件──故意與意圖 B-3-48
〔專題研究〕間接故意之認定──皮帶案 B-3-51
【第二節】違法性 B-3-55
一、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與違法性之作用差異 B-3-55
二、阻卻違法事由之實例❶──正當防衛 B-3-56
〔專題研究〕正當防衛法理基礎之再思考──個人保護原則下之「侵害者法益懸置說」 B-3-58
〔專題研究〕侵害現在性之認定 B-3-66
〔專題研究〕挑唆防衛 B-3-82
三、阻卻違法事由之實例❷──緊急避難 B-3-93
專題研究 強制性緊急避難之法律效果 B-3-110
四、阻卻違法事由之實例❸──依法令之行為 B-3-114
五、阻卻違法事由之實例❹──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行為 B-3-119
六、阻卻違法事由之實例❺──業務上正當行為 B-3-124
七、阻卻違法事由之實例❻──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B-3-125
【第三節】罪責(有責性) B-3-132
一、前言 B-3-132
二、罪責的核心內涵:期待可能性 B-3-132
三、罪責原則 B-3-133
四、刑法第19條修正後之立場 B-3-136
五、罪責要素 B-3-137
〔專題研究〕延展型過當防衛(量的過當防衛) B-3-150
六、原因自由行為 B-3-161
〔專題研究〕對構成要件模式的質疑與反省 B-3-166
〔專題研究〕例外模式近期於我國之發展❶ B-3-179
〔專題研究〕例外模式近期於我國之發展❷ B-3-180
〔專題研究〕不作為型態之原因自由行為──以未依醫囑服藥或回診為例 B-3-186
〔專題研究〕可罰性漏洞與自醉構成要件行為 B-3-188
〔專題研究〕原因自由行為之進階問題 B-3-189
【第四節】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 B-3-193
一、客觀處罰條件 B-3-193
二、個人減免與阻卻刑罰事由 B-3-194
4故意未遂犯之審查體系
一、前言 B-4-3
二、預備犯 B-4-5
三、未遂犯 B-4-7
〔專題研究〕印象理論之疑點 B-4-8
〔專題研究〕對於「未了未遂」認定之進階學理探討 B-4-16
〔專題研究〕對於「隔離犯」著手實行之進階學理探討 B-4-21
〔專題研究〕著手判斷的類型化 B-4-23
〔專題研究〕主體不能與未遂犯之處罰 B-4-32
〔專題研究〕不能未遂「行為危險性」之進階學理探討 B-4-40
〔專題研究〕失敗未遂 B-4-48
5刑法上之錯誤
一、哪些階層會出現「主、客觀不一致」? B-5-3
二、從各階層的功能出發,釐清錯誤的本質──禁止規範與容許規範 B-5-4
三、對於禁止規範產生之錯誤 B-5-5
〔專題研究〕區分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的另一種思考──雙重具體化錯誤 B-5-19
〔專題研究〕對於因果歷程錯誤的另一種理解──故意既遂歸責 B-5-23
〔專題研究〕對於「結果提前發生」因果歷程錯誤之進階學理探討 B-5-26
〔專題研究〕「所知所犯原則」於實務之操作與批判 B-5-34
四、對於容許規範產生之錯誤 B-5-45
〔專題研究〕員警槍擊拒捕通緝犯之事例──正當防衛與誤想防衛之探討 B-5-60
〔專題研究〕誤想過當防衛──誤想防衛或防衛過當? B-5-63
五、另一種觀察角度──正面錯誤vs.反面錯誤 B-5-66
六、特殊類型錯誤──包攝錯誤(涵攝錯誤) B-5-70
6過失犯之審查體系
【第一節】基本概念 B-6-3
一、過失責任原則 B-6-3
二、過失犯之處罰須明文規定 B-6-3
三、無認識過失與有認識過失 B-6-3
【第二節】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 B-6-5
一、前言 B-6-7
二、過失犯之行為不法 B-6-9
〔專題研究〕醫療領域之注意義務探討 B-6-11
〔專題研究〕交通領域之注意義務探討 B-6-15
三、過失犯之結果不法 B-6-24
【第三節】違法性 B-6-28
一、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 B-6-28
〔專題研究〕過失犯與正當防衛 B-6-28
〔專題研究〕附隨過失結果──以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為例 B-6-30
〔專題研究〕過失犯與誤想防衛 B-6-31
二、得被害人承諾 B-6-33
【第四節】罪責 B-6-34
〔專題研究〕超越承擔過失 B-6-35
7加重結果犯之審查體系
【第一節】條文 B-7-3
【第二節】成罪結構:故意基本行為+過失加重結果 B-7-4
一、故意基本行為 B-7-4
二、過失加重結果 B-7-4
三、基本行為與加重結果因果關聯之認定 B-7-6
8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審查體系
【第一節】不作為犯之分類 B-8-4
一、純正不作為犯 B-8-4
二、不純正不作為犯 B-8-4
【第二節】作為與不作為之區分 B-8-6
一、早期見解──能量說 B-8-6
二、現今多數說──從規範的角度區分作為與不作為 B-8-7
三、實例之檢驗 B-8-8
【第三節】審查體系 B-8-11
一、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 B-8-12
二、違法性──以義務衝突為核心 B-8-40
三、罪責──以不法意識與誡命錯誤(保證人義務錯誤)為核心 B-8-42
四、未遂犯 B-8-43
C多數行為人參與之刑事責任
1正犯與共犯之區別標準
【第一節】實務見解: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C-1-3
【第二節】學說見解:犯罪支配理論 C-1-6
一、行為支配 C-1-6
二、意思支配 C-1-7
三、功能支配 C-1-7
2正犯論
【第一節】直接正犯 C-2-3
【第二節】間接正犯 C-2-4
一、概說 C-2-4
二、承認間接正犯之實質理由與依據 C-2-5
三、類型 C-2-11
四、間接正犯概念之擴張──承認「正犯後正犯」 C-2-14
五、間接正犯之未遂犯 C-2-17
六、間接正犯之逾越與錯誤 C-2-18
七、排除間接正犯適用之情形 C-2-24
【第三節】共同正犯 C-2-26
一、概說 C-2-26
二、成立要件 C-2-28
三、重要類型 C-2-36
〔專題研究〕學說對於共謀共同正犯之批評 C-2-37
〔專題研究〕相續共同正犯應否對於加入「前」的行為負責? C-2-43
四、共同正犯之既、未遂 C-2-61
〔專題研究〕共同正犯脫離 C-2-62
五、共同正犯之逾越與錯誤 C-2-71
六、排除共同正犯適用之情形 C-2-72
3共犯論
【第一節】共犯從屬性原則 C-3-3
一、前言 C-3-3
二、共犯從屬性 C-3-3
三、我國現行刑法採取之共犯從屬模式──限制從屬性原則 C-3-4
【第二節】教唆犯 C-3-5
一、教唆犯之主、客觀要件 C-3-6
二、教唆犯與共謀共同正犯、間接正犯之區別 C-3-10
三、正犯的逾越(過剩) C-3-11
四、教唆犯亦可能成立加重結果犯 C-3-12
五、正犯發生等價客體錯誤時,對教唆犯成罪之影響 C-3-16
六、教唆犯之既、未遂 C-3-20
七、未遂教唆 C-3-20
【第三節】幫助犯 C-3-22
一、幫助犯之主、客觀不法構成要件 C-3-23
〔專題研究〕幫助行為與正犯主行為因果關係之認定 C-3-26
二、幫助犯之既、未遂 C-3-32
【第四節】連鎖共犯 C-3-36
4正犯與共犯之交錯
【第一節】前言 C-4-3
【第二節】共犯與身分 C-4-4
一、刑法第31條第1項──純正身分(不法身分、構成身分) C-4-4
二、刑法第31條第2項──不純正身分(罪責身分、加減身分) C-4-6
D犯罪競合論
1競合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行為單數 D-1-5
一、思考面向 D-1-5
二、法律效果 D-1-9
〔專題研究〕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大字第1089號裁定之解析 D-1-12
〔專題研究〕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之意涵 D-1-18
〔專題研究〕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之具體事例
──以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977 號判決為例 D-1-19
〔專題研究〕想像競合「輕罪封鎖效果」之範圍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306 號裁定之解析 D-1-25
〔專題研究〕「夾結原則」能否作為想像競合之標準? D-1-29
【第二節】行為複數 D-1-35
一、思考面向 D-1-35
二、法律效果 D-1-35
2附論──新刑法下連續犯與牽連犯之去留
【第一節】連續犯 D-2-3
【第二節】牽連犯 D-2-8
E刑罰論
【第一節】刑事制裁概說 E-3
一、刑罰 E-3
二、保安處分 E-3
【第二節】刑罰 E-4
一、刑罰之種類 E-4
二、刑罰之加重與減輕 E-7
〔專題研究〕「累犯加重本刑」是否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累犯一律加重本刑」是否違反罪刑相當原則?
「累犯更定其刑」是否違反憲法一事不再理原則? E-9
三、刑罰執行之暫緩與寬恕 E-18
四、刑罰之障礙 E-33
【第三節】保安處分 E-37
一、具有剝奪人身自由特性之保安處分 E-37
二、非干預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E-41
F沒收制度綜覽
一、概說──沒收於新舊法之變革 F-3
二、沒收適用裁判時之必要性 F-5
三、沒收之性質──由「從刑」中解放 F-6
四、犯罪物沒收(Einziehung) F-7
五、犯罪所得沒收(Verfall) F-18
〔專題研究〕共同正犯之犯罪所得沒收──實務見解與學者評析 F-25
〔專題研究〕共同正犯之犯罪所得沒收──審查實例 F-28
〔專題研究〕繼承型(特殊挪移型)之犯罪所得沒收 F-32
〔專題研究〕相對總額原則(兩階段計算法)
──兼論「中性成本支出」之認定 F-41
六、單獨宣告沒收(刑§40Ⅱ、Ⅲ) F-46
七、範題演練 F-47
歷屆試題索引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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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以2018年修正後的新公司法最新爭點為論述主軸,藉由「爭點雷達」體系圖,彙整最新的實務、學說見解、時事及修法動態,並收錄近年國考、法研所試題,以作到體系、爭點、解題三合一。
本次改版因應商事法瞬息萬變的特性對症下藥,除了持續更新商法修法與實務見解的最新發展,也補充學說見解的相關評析,希望讓讀者在考試的答題上能更加有層次;本書在設定上,也是以司律考試公司法會出現的爭點難度出發為設計,也唯有如此,才能順應現在公司法逐漸跳脫傳統熱門考區的趨勢,這個堅持在112年、113年司律考試獲得了印證(本書第四章第六節:公司內部瑕疵對外部交易效力之內容,精準打擊113年司法官律師二試考題)。特色如下:
.體系最清楚
「爭點雷達」體系圖的整理,讓讀者能迅速概覽自己不足之處,並快速、全面、有條理地記憶重要爭點。
.爭點最豐富
經由流暢的文字、體系整理,幫助讀者迅速理解修法後實務、學說的全新脈動及熱門議題,透過貫通各家之思維脈絡,掌握爭點意識,並找到考試寫作的靈感與方向。
.題目最新穎
透過近年國考、法研所試題(含113年司法官、律師第二試、113年法研所),了解命題趨勢,並經由爭點及試題間之來回穿梭,建立完整的答題觀念及解題架構。
.案例最時事
透過近期時事的完整剖析,引領讀者將本書所學之爭點實際運用在具體案例。
【目錄】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公司的意義
第二節 公司之能力
第三節 公司的負責人(第8條)
第四節 公司負責人的義務與責任
第五節 法人股東代表(第27條)
第二章 公司籌資
第三章 公司治理總論
第一節 公司治理架構
第二節 股東會與董事會的權限劃分
第四章 股東與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二節 股東會-召集與提案
第三節 股東會-出席與表決
第四節 股東會-決議與瑕疵
第五節 重大資產交易行為(第185條)
第六節 公司內部瑕疵對外部行為之效力
第五章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之資格與人數
第二節 董事之提名與選任
第三節 董事之退任
第四節 董事的權限與義務
第五節 董事會
第六章 監察人
第七章 公司會計
第八章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
第二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特殊性
第九章 有限公司
第一節 有限公司之設立
第二節 有限公司之機關
第十章 關係企業
第一節 關係企業
第二節 關係企業下非常規交易與受任人義務
附錄一 釋字第770號解釋
附錄二 經營權爭奪戰
第一節 大同公司案
第二節 友訊明泰、光洋科案
第三節 東元菱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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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都市更新條例自民國87年發布實施後,都市更新已成為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國內30年以上的老舊建物藉由都市更新重建可保障居住安全、改善環境品質,及增進公共利益;而整建維護則藉由建物的改建、修建或充實設備,提升劣化的機能,延長使用年限。
惟都市更新的推動涉及建築、都市計畫、地政、稅務與法律等多種專業領域,一般民眾很難全盤了解,最常見的有同意書與合約書的簽署、建築規劃設計與建材設備、權益分配、權利變換的計算、房屋車位的選配、補貼與補償等等。因此建議除了尋求相關專業者的協助外,自己也需要具備自身權益有關的都市更新相關法令知識。【目錄】
前言 1
書前簡介 3
全國業界首創!都市更新專業證照認證制度 5
第一篇 中央法律 1-1
一、都市更新條例 1-3
二、國土計畫法 1-68
三、都市計畫法 1-85
四、建築法 1-103
五、信託法 1-128
六、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1-142
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1-145
第二篇 中央法規命令 2-1
一、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2-3
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2-16
三、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2-26
四、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2-34
五、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 2-39
六、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2-51
七、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2-59
八、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2-62
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 2-65
十、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2-74
十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2-76
十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2-98
十三、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 2-104
十四、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 2-109
十五、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2-112
十六、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2-117
十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2-230
十八、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2-266
十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 2-324
二十、縣市合法建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 2-327
二十一、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2-329
二十二、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 2-332
第三篇 中央行政規則 3-1
一、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 3-3
二、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 3-11
三、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投資都市更新計畫作業要點 3-16
四、內政部都市更新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3-19
五、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 3-21
六、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 3-24
七、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作業要點 3-26
八、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委外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及執行管考要點 3-28
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地價改算作業原則 3-31
十、內政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要點 3-34
十一、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執行注意事項 3-36
十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受理申請徵收讓售執行應注意事項 3-37
十三、都市更新前置作業融資計畫貸款要點 3-38
第四篇 新北市自治規則 4-1
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4-3
第五篇 新北市行政規則 5-1
一、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5-3
二、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 5-8
三、新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補助要點 5-13
四、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 5-16
五、新北市創意建築容積獎勵申請及審議處理原則 5-27
六、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表 5-29
七、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實施者提供諮詢服務與資訊揭露處理要點 5-37
八、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聽證程序作業要點 5-40
九、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審查收費標準 5-46
十、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5-48
十一、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原則 5-51
十二、新北市都市更新土地改良物存記作業要點 5-59
十三、新北市市有不動產參加都市更新處理原則 5-61
十四、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案協調諮詢小組設置運作要點 5-65
十五、新北市政府執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案件補充規定 5-67
十六、新北市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及管考作業要點 5-69
十七、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申請變更處理原則 5-72
十八、新北市都市計畫變更後申請辦理都市更新之處理原則 5-73
十九、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5-75
二十、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會場規則 5-77
二十一、新增「臺北縣都市更新審議原則」有關重大建設項目之「其他經本府認定為重大建設」共計6處地區 5-79
二十二、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推動師培訓及執行實施要點 5-80
二十三、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5-83
第六篇 台北市自治條例 6-1
一、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6-3
二、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 6-12
第七篇 台北市自治規則 7-1
一、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7-3
二、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 7-6
三、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 7-9
四、臺北市整建住宅更新初期規劃費補助辦法 7-13
第八篇 台北市行政規則 8-1
一、臺北市更新單元劃定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之更新案件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原則 8-3
二、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補助款申請須知 8-5
三、「為利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前召開鄰地協調會,申請提供第三類土地登記謄本」之處理方式 8-11
四、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 8-13
五、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申請分配更新後房地注意事項 8-29
六、臺北市都更新案提升環境貢獻及公益性審議原則 8-32
七、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8-34
八、臺北市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 8-39
九、臺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不動產估價報告書範本及審查注意事項 8-42
十、臺北市政府受理民間建議變更公告劃定更新地區範圍作業程序 8-44
十一、「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行動計畫一: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協助更新重建」審查作業原則 8-46
十二、臺北市自行劃定重建更新單元召開更新單元範圍內說明會及相鄰土地協調會須知 8-49
十三、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作業要點 8-51
十四、臺北市政府處理都市更新案撤銷同意作業程序 8-54
十五、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都市更新處理原則 8-56
十六、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空地過大基地認定基準 8-60
十七、臺北市都市更新範圍內公有土地處理原則 8-62
十八、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要點 8-64
十九、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案件處理原則 8-68
二十、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8-70
二十一、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歷次會議通案重要審議原則 8-89
二十二、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 8-93
二十三、臺北市代為拆除或遷移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改良物許可收費標準 8-95
二十四、臺北市政府處理都市更新事業程序終結前自行修正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件作業要點 8-97
二十五、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事業案涉及同意書重複出具時之處理要點 8-99
二十六、臺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審議核復作業要點 8-101
附錄 危險老屋條例解釋函令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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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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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練功使用說明 1
本書使用說明 7
本書所涉法條全稱簡稱縮寫一覽表 13
Chapter1公職與公務員
1.1 圈圈圓圓圈圈,天天年年天天的我,不想再考一年【108普考—人事行政】 1-3
1.2 學理一般種vs.台灣特有種【106普考—法律廉政】 1-8
1.3 你我之間是什麼關係?來證明一下吧!【106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1-11
【106原特—人事行政(三等)】1-16
【98升官等—人事行政(薦任)】1-16
1.4 負責講清楚【107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7
1.5 把這題當作激勵吧!【106普考—人事行政】 1-21
Chapter2人事體制與人事機構
Topic1 人事分類制度 2-2
2.1.1 官職併立制的設計內容【101鐵特—人事行政(高員)】 2-3
2.1.2 老佛心題,更要用心處理【111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2-6
2.1.3 官職併立制對陞遷的影響【100升官等—人事行政(薦任)】 2-10
2.1.4 地球上沒有完美的制度啦!【105普考—人事行政】 2-13
【105地特—人事行政(三等)】2-16
2.1.5 這個合起來,那個分開來,趕快寫出來【111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2-17
Topic2 考試院職權 2-22
2.2.1 憲法對於考試院職權的規定【9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2-22
2.2.2 大廚一起進廚房,誰高誰低見真章【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2-26
2.2.3 台灣的壓縮機跟日本的一樣稀少【104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2-30
【113上校轉任—人事行政】2-33
Topic3 人事一條鞭管理體系 2-34
2.3.1 人事一條鞭運作體系【102普考—人事行政】 2-34
2.3.2 考普考居然要叫你寫簡任官要想的事【106普考—人事行政】 2-37
2.3.3 寶潔你說說看你說說看【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2-42
2.3.4 轉吧轉吧人事一條鞭~策略人資講了好幾遍~【11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2-46
2.3.5 精實又效率,好聽又好用【111普考—人事行政】 2-49
Chapter3組織編制、員額規劃管理
Topic1 官職併立制基本結構 3-2
3.1.1 連廉政都考組編了,你人事的各位啊,愛注意捏~【110普考—法律廉政】 3-3
3.1.2 職務列等公道價目表【106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3-6
3.1.3 「時空環境改變」,這句話好好味啊【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3-10
3.1.4 職務說明書【10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3-13
Topic2 組織編制 3-18
3.2 挖蘿蔔坑的作業【筆者自擬—高考level】 3-18
Topic3 員額管理 3-22
3.3 人事主管的日常(難關)之一【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3-22
Chapter4考試
Topic1 初任公務人員考試 4-3
4.1.1 應考資格也有4面【11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4-3
4.1.2 乍看考得很佛,其實藏了一點魔【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7
4.1.3 正反、反正都是獨門暗器【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4-10
4.1.4 經典劇本再復刻,一人兩角互拉扯【110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15
4.1.5 你可以囚禁我的肉體,但不能囚禁我的靈魂!【105原特—人事行政(四等)】 4-19
4.1.6 限制轉調總匯題【108普考—人事行政】 4-22
4.1.7 一個考上了直接工作,另一個考到了要找案子作【109普考—人事行政】 4-26
Topic2 公開競爭 4-29
4.2 公開競爭的意涵與立法意旨【98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4-29
Topic3 考試方法與舉行方式 4-32
4.3.1 考試方法運用、優缺點與改進之道【100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4-32
4.3.2 口試考到這樣很有事【110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4-37
4.3.3 如果願意正視危機,很有可能會是轉機【11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40
4.3.4 行銷吸引人很重要,對人才好更重要【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4-43
Topic4 正額錄取人員vs.增額錄取人員 4-46
4.4.1 正額與增額錄取的異同【101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4-47
4.4.2 保留資格停看聽【107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4-49
4.4.3 增額錄取人員定期依序分配【100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4-54
4.4.4 任用考與資格考【98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4-56
Topic5 公務人員考試五大特色(原則) 4-58
4.5.1 這一年地特三等考得好佛【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59
4.5.2 有特色的暗器【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4-62
【9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4-66
4.5.3 特種考試主要特色【101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4-67
4.5.4 你不是AI機器人,別只丟法條給我們【111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4-71
Topic6 考試的違規情事與處理方式 4-74
4.6 看看誰有真才實學【106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4-74
Topic7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4-79
4.7.1 猜猜看誰手上握著門票?【105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4-79
4.7.2 獨門暗器連三發【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4-83
Chapter5任用
Topic1 消極與積極任用資格 5-2
5.1.1法理邏輯有意義,但硬啃死背就沒意義【111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5-3
5.1.2撤銷任用不等於沒有積極任用資格【108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5-7
5.1.3這個加拿大國籍不便宜【110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5-10
5.1.4以前冷門,現在不冷【11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13
Topic2 初任人員任用的流程 5-16
5.2.1 初任人員任用的流程【10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16
【96普考—法律政風】5-18
5.2.2 人生十字路口【107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19
Topic3 考試及格、分發任用 5-24
5.3 好想被平凡地分發,但要先寫出奇行種的例外【110普考—人事行政】 5-24
Topic4 注意與查核 5-27
5.4 消極任用資格與查核的關係【10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27
Topic5 試用、送審與合格實授 5-31
5.5.1 試用試用,是用不膩還是考不膩?【105普考—法律廉政】 5-31
5.5.2 試用考核比你想像中還多【105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5-34
Topic6 任官(命)令 5-38
5.6 薦任官只會有一張任官令【10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節錄)】 5-38
Topic7 調任與指名商調 5-40
5.7.1 調任三神器,一件都不能少【103鐵特—財經廉政(高員)】 5-40
5.7.2 指名商調的皮裡,藏著調任的骨肉【100退役轉任—法律政風(三等)】 5-44
5.7.3 連陞遷都排除,也太小氣了吧【107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47
【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5-50
5.7.4 老梗也可以走不同路線【111普考—人事行政】 5-51
5.7.5 魔法師也是可以轉職的【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55
【109地特—人事行政(三等)】5-59
Topic8 權理 5-59
5.8.1 任用經典考點大亂鬥!【104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5-59
5.8.2 再認真負責,也得看有沒有任用資格【107普考—人事行政】 5-62
Topic9 轉任 5-66
5.9 專技轉任放寬給誘因,但我們考試寫起來很誅心【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66
Topic10 升官囉! 5-70
5.10.1 碰到佛的題目,還是要掌握好體系邏輯【11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70
【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5-73
5.10.2 委升薦的天花板【101高考—法律廉政(三級)(節錄)】 5-74
5.10.3 就算是老佛心題,也要細心處理【110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75
Topic11 任用的原則(立法目的) 5-78
5.11.1 老梗傳統佛心題,加點公共人資給它全新感受【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5-78
5.11.2 看事辦事、權變最重要【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5-82
5.11.3 首長的愛,最重要【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5-86
Topic12 迴避任用 5-90
5.12.1 迴避任用基礎題【104普考—法律廉政】 5-90
5.12.2 也是傳統經典,但記得給點全新感受啊【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5-92
5.12.3 他爸爸跟他兒子是什麼關係?【10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5-96
Topic13 起身放炮 5-98
5.13.1 要起身惹,哪些炮不能放?【10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5-98
5.13.2 起身放炮限制到哪裡?【103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5-101
5.13.3 有意義也有限制的任用宇宙【111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5-104
5.13.4 回鄉之路,路迢迢【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5-107
Topic14 留職停薪 5-111
5.14 不得拒絕的留職停薪【103普考—人事行政】 5-111
Topic15 機要人員 5-115
5.15 機要人員經典款題【101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5-115
Topic16 聘用人員、約僱人員 5-118
5.16 聘用約僱的佛心題,但只佛心一半而已【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5-118
Chapter6陞遷
Topic1 陞遷的必備要素 6-2
6.1.1 陞遷好佛心題【108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6-3
6.1.2 首長對你的愛,還是最重要【109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6-6
6.1.3 跟組織速配的職能最重要【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6-9
6.1.4 功績導向,兼顧鬆綁【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6-13
Topic2 內陞與外補 6-16
6.2.1 又來了,陞遷實在很愛問這題【106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6-16
6.2.2 又是陞遷老問題【110普考—人事行政】 6-20
Topic3 濕背秀ㄟ~免經甄審(選) 6-24
6.3 老闆跟學者愛玩大風吹,我們社畜只覺得心好累【110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6-24
Topic4 優先陞任vs.不得陞任 6-28
6.4 自願降調後,可以優先陞任嗎?【10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6-28
Chapter7俸給待遇與福利
Topic1 俸給的基本架構 7-2
7.1.1 俸給結構及俸表的型態【100升官等—人事行政(薦任)】 7-3
7.1.2 俸點【97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7-6
7.1.3 換敘【98普考—人事行政(節錄)】 7-7
7.1.4 要留住人,得重視他的「薪」情!【106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8
7.1.5 三等考俸給居然還考這麼佛【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11
Topic2 任用動態與俸給 7-14
7.2.1 初任人員的俸給【10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節錄)】 7-15
7.2.2 碰到佛心的題目,更要瞻前顧後別失誤【112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7-16
7.2.3 調任人員的俸給【10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19
7.2.4 公務人員的年收入有哪些啊?【99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7-23
7.2.5 復職後要不要補加給?【102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 7-26
Topic3 俸給制度的特色與檢討議題 7-29
7.3 有特色還是被檢討【105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7-29
Topic4 待遇福利調整機制 7-33
7.4.1 這個城市難道叫佛心市【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7-34
7.4.2 拜託趕快加薪,這不用再商榷【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7-40
Chapter8倫理與服務法制
Section1 服務8-2
Topic1 服務法適用對象 8-3
8.1 老蘇是不是公務員?【改編自101鐵特—財經政風(員級)】 8-3
Topic2 應遵守之各項義務 8-6
8.2.1 認真上班是義務,健康上班是權利【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7
8.2.2 題目再佛,也要按照題意來回答【11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11
8.2.3 兼職要說明、還要討論【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8-14
8.2.4 會一直潮(吵)下去的兼職話題【改編自110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8-17
8.2.5 科長好樣的,一轉身就過人了【改編自104鐵特—法律廉政(高員三級)】 8-20
8.2.6 不要一看到高大上,就覺得其中必有男盜女娼【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8-23
8.2.7 不能說我不要的個人見解【112普考—人事行政】 8-25
Section2 廉政倫理規範極簡版8-29
Topic3 廉政倫理基本概念 8-29
8.3 免錢的最貴【100普考—法律政風】 8-29
Section3 行政中立8-32
Topic4 中立法適用與準用對象 8-33
8.4.1 為何沒包括政務人員哩?【100普考—法律政風】 8-33
8.4.2 機要人員也要中立嗎?【104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8-36
Topic5 應為行為與禁止行為 8-39
8.5.1 鶼鰈情深但中立要顧【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8-40
8.5.2 公務人參好多層面要顧【109普考—人事行政】 8-43
8.5.3 就算下了班上網聊天,別忘了你還是公務人員【110普考—人事行政】 8-46
8.5.4 表面在管制你,其實也保護你【112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8-49
8.5.5 去這個說明會有必要嗎?【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8-53
8.5.6 倫理還要分五類【11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8-56
Section4 財產申報與利益衝突迴避法極簡版8-60
Topic6 財產申報法與利益衝突迴避法極簡基本觀念 8-60
8.6.1 利衝來衝康【109普考—人事行政】 8-60
8.6.2 利衝又來衝衝衝【110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64
8.6.3 三種角色一起衝衝衝【112普考—人事行政】 8-68
8.6.4 迴避很重要,規定好多條【11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8-71
Chapter9考績
Topic1 考績委員會 9-2
9.1.1 考績委員會與考績程序【10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9-3
9.1.2 一條鞭的宇宙,很特別【102退役轉任—法律廉政(三等)】 9-6
【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9-9
Topic2 考績基本架構 9-10
9.2.1 這題真的佛到不行,難道是出題老師在初一、十五出的題?【112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9-10
9.2.2 考績之目的、類別、獎懲及流程【9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9-14
【102高考—法律廉政(三級)】9-18
9.2.3 錢錢好多錢科員、顏面盡失顏科員【改編自104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9-18
Topic3 年終、另予與專案考績的重要獎懲要件 9-23
9.3.1 申誡有兩種,頭家你知影無?【11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9-23
9.3.2 天兒啊~這題搞得好藍色蜘蛛網【105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9-26
Topic4 考績的功能與相互關係 9-32
9.4.1 差異好像不太大,有點給他小尷尬【111普考—人事行政】 9-33
9.4.2 檢討修正要對好【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9-36
9.4.3 這題應該跑去公共人資那棚比較適合【113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9-40
9.4.4 考績連動著很多宇宙【112普考—人事行政】 9-43
9.4.5 「平時考核」、「年終考績」、「專案考績」的功能與相互關係【98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9-46
Topic5 考績懲處權行使期間 9-50
9.5 考績懲處權賞味期間【103普考—法律廉政】 9-50
Chapter10懲戒
Topic1 懲戒基本架構 10-3
10.1.1 懲戒基本款【107普考—人事行政】 10-4
【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10-8
10.1.2 前面很老梗,最後爆冷門【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10-9
10.1.3 懲戒大亂鬥題【改編自108普考—人事行政】 10-13
10.1.4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105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0-16
10.1.5 沒職務,有關係!有職務,沒關係!【104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0-20
Topic2 懲戒判決、懲戒權行使期間 10-23
10.2 懲戒賞味期客製化【改編自106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0-23
Topic3 救濟 10-26
10.3 上訴、再審,我全都要會【筆者自擬—高考level】 10-26
Topic4 懲戒與刑事 10-30
10.4 除了刑事責任,還有行政責任【改編自102鐵特—財經政風(員級)】 10-30
Topic5 懲戒與懲處 10-32
10.5.1 這題競合得很(狠)【108普考—人事行政】 10-32
10.5.2 兩者要比三個面【111普考—法律廉政】 10-37
10.5.3 行使期間也可以比一比【110普考—法律廉政】 10-40
10.5.4 越比越難了【111高考—法律廉政】 10-42
Chapter11訓練進修
Topic1 保訓會與總處對於培訓業務的分工 11-2
11.1 現在怎麼分工,未來就怎麼變革【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11-3
Topic2 訓練類別 11-7
11.2.1 訓練連連看,效益來看看【108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8
11.2.2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10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1-11
Topic3 進修 11-14
11.3.1 進修的意涵、類別與參與條件【101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1-14
11.3.2 聽起來是新朋友,但其實是老朋友【107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16
11.3.3 別人是三宅一生,我們是學習一生【111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1-20
Topic4 訓練進修作業的實務規劃與執行 11-24
11.4.1 訓練計畫書【103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1-24
11.4.2 我就問:什麼時候要考「規劃公務人員財富自由訓練」【110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1-29
Chapter12權益保障與協會
Section1 權益保障12-2
Topic1 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 12-3
12.1 保障法適用與準用對象【103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2-3
Topic2 實體保障項目 12-5
12.2 心裡知道重要,但寫出來不容易啊【110普考—人事行政】 12-6
Topic3 救濟標的區分與程序 12-9
12.3.1 釋785內容很多,但要簡單寫不囉嗦【109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2-9
12.3.2 吃丙了,怎麼辦?【105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12-12
12.3.3 制度性保障,讓我想一想【107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12-16
12.3.4 可以打,但要說理由再開打【111普考—法律廉政】 12-19
12.3.5 時空環境不同,這句話真的好用【111地特—法律廉政(四等)】 12-22
12.3.6 不服可以打,但先想態樣【109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12-25
12.3.7 軍人不是保障法的適用對象【103地特—法律廉政(三等)】 12-28
12.3.8 辦公環境影響真的很大【106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2-32
12.3.9 球員不能兼裁判【109普考—法律廉政】 12-35
Topic4 因公涉訟輔助主要架構 12-38
12.4 因公涉訟輔助可以用在同事相罵否?【104普考─人事行政】 12-38
Section2 協會12-42
Topic5 協會基本架構 12-43
12.5.1 協會真的很特殊【105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2-43
12.5.2 請你犧牲一部分,讓國家利益更完整【106高考—法律廉政(三級)】 12-48
12.5.3 團結但協商有限【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2-52
12.5.4 協議有點難【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2-57
Chapter13保險退休撫卹
Section1 保險13-2
Topic1 保險基本架構 13-3
13.1.1 保險基本架構【102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3
13.1.2 養小孩很需要錢【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8
Section2 退休13-12
Topic2 現行退撫法的申辦程序 13-13
13.2 幫別人辦退休,總有股淡淡的哀桑【改編自105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3-13
Topic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主要焦點 13-17
13.3 跨世代同堂,好不溫馨【改編自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3-22
【108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13-26
Topic4 18%優惠存款制度 13-27
13.4 這題寫到趴也領不到18趴【104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3-27
Topic5 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 13-32
13.5 沒辦法閃退了!【筆者自擬—高考level】 13-32
Topic6 防肥貓條款 13-36
13.6 哪些才算肥貓?【改編自101普考—人事行政】 13-36
Topic7 人在天堂,錢財家人享 13-39
13.7 努力保健活久一點,自己花卡實在【改編自104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13-39
Topic8 資遣 13-42
13.8 資遣佛心題,BUT哇靠裡面有魔啊【108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42
Section3 撫卹13-46
Topic9 撫卹基本架構 13-46
13.9.1 因公死亡撫卹【改編自103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3-47
13.9.2 撫卹金計算【100普考—人事行政】 13-49
Section4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主要焦點13-53
Topic10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主要架構 13-56
13.10.1 多幫自己留點錢準沒錯【筆者自擬—高考level】 13-56
13.10.2 專戶制和DC,永遠不分離【113上校轉任—人事行政】 13-59
13.10.3 就算內容差不多,但是條號都要說【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三等)】 13-62
Chapter14綜合格鬥技題型
14.1 多焦點切換,注意別渙散【111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2
14.2 考試有得比,上班沒得比【109身特—人事行政(四等)】 14-6
14.3 江湖在走,有些話不能說【111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11
14.4 大家一起來找碴【110地特—人事行政(三等)】 14-15
14.5 老素材,新炒法【110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19
14.6 請鬼拿藥單,抓鬼不簡單【108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23
14.7 條條大路通羅馬,到了羅馬靠造化【107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28
14.8 人生的抉擇,是自己選的【107身特—人事行政(三等)】 14-32
14.9 真是歷經千辛萬苦啊【106地特—人事行政(四等)】 14-36
14.10 看起來很佛心,寫起來好誅心【112退役轉任—人事行政(四等)】 14-40
14.11 停職、休職的三層面混戰【112高考—人事行政(三級)】 14-43
14.12 好多層的倫理@@這樣玩考生對嗎?你評評理~【113原特—人事行政(三等)】 14-48
索引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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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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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A刑總重要考點
Chapter 1 刑法基礎建構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1-3
第一項 概說 A-1-3
壹 刑法的適用 A-1-3
一 罪刑法定原則、刑法時之效力 A-1-3
Q 108司律 A-1-4
Q 107司律 A-1-6
Q 110司律 A-1-7
二 刑法地之效力 A-1-9
Q 103司律 A-1-9
Q 102律師 A-1-11
Q 改編自104司律 A-1-12
Q 改編自105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A-1-14
貳 刑法的名詞定義 A-1-16
Q 113司律 A-1-17
Q 105司律 A-1-19
參 犯罪基本類型 A-1-21
Q 107司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A-1-21
Q 改編自103警察升官等—消防人員(警正) A-1-22
Q 106司律 A-1-24
Q 112司律 A-1-26
第二項 犯罪階層體系 A-1-27
壹 刑法上之行為 A-1-27
Q 112司律 A-1-27
貳 因果關係 A-1-28
Q 109司律 A-1-28
Q 111警大—警佐 A-1-30
參 客觀歸責理論 A-1-31
Q 112司律 A-1-31
肆 主觀構成要件:故意、過失 A-1-33
Q 102律師 A-1-33
Q 110司律 A-1-34
伍 實質違法性 A-1-35
Q 103司律 A-1-35
陸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A-1-37
Q 102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A-1-37
Q 109司律 A-1-38
Q 107司律 A-1-39
Q 104警大—二技(複選) A-1-41
Q 100司法官 A-1-44
Q 100司法官 A-1-47
柒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A-1-48
Q 101司法官 A-1-48
捌 罪責(有責性) A-1-50
Q 103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A-1-50
Q 109司律 A-1-51
Q 108司律 A-1-52
Section2 小試身手 A-1-54
Chapter 2 犯罪行為階段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2-4
壹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 A-2-4
Q 102律師 A-2-4
貳 中止未遂與準中止未遂 A-2-6
Q 104司律(複選) A-2-6
Q 106司律 A-2-7
Q 100律師 A-2-8
Section2 小試身手 A-2-10
Chapter 3 錯誤論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3-4
壹 客體錯誤 A-3-4
Q 103司律 A-3-4
貳 打擊錯誤 A-3-6
Q 100律師 A-3-6
Q 106司律 A-3-8
Q 110司律 A-3-9
參 因果歷程錯誤 A-3-10
Q 102律師 A-3-10
Q 109警察升官等—消防人員(警正) A-3-13
Q 109司律 A-3-14
肆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A-3-17
Q 105司律 A-3-17
伍 禁止錯誤 A-3-19
Q 104身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A-3-19
陸 包攝錯誤 A-3-21
Q 112司律 A-3-21
柒 反面錯誤 A-3-23
Q 改編自105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A-3-23
Section2 小試身手 A-3-25
Chapter 4 犯罪參與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4-3
壹 正犯 A-4-3
Q 101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A-4-3
Q 102律師 A-4-5
Q 102律師 A-4-6
Q 103原特—一般行政(五等)(法學大意) A-4-7
Q 106移特—移民行政人員(三等) A-4-12
Q 108司律 A-4-13
Q 101司法官 A-4-14
Q 109司律 A-4-16
貳 共犯 A-4-17
Q 98高考—法制(三級)(法學知識與英文) A-4-17
Q 111司律 A-4-20
Q 104原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A-4-21
Q 104司律 A-4-22
Q 9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法學知識) A-4-23
Q 106司特—書記官(三等)(法學知識與英文) A-4-26
參 共犯與身分 A-4-27
Q 104司律 A-4-27
Q 106司律 A-4-28
Q 教科書案例改編 A-4-29
Section2 小試身手 A-4-31
Chapter 5 沒收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5-2
Q 113警大—警佐 A-5-4
Q 108司律 A-5-6
Q 108司律 A-5-8
Q 106司律 A-5-9
Q 107司律 A-5-10
Section2 小試身手 A-5-12
Chapter 6 競合論與刑罰論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A-6-3
第一項 競合論 A-6-3
Q 102律師 A-6-6
Q 109司律 A-6-7
Q 110司律 A-6-8
Q 111警察升官等—消防人員(警正) A-6-9
Q 104司律 A-6-11
第二項 刑罰論 A-6-13
壹 刑罰的種類 A-6-13
Q 100律師 A-6-13
Q 104司律 A-6-14
貳 易刑處分 A-6-16
Q 102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A-6-16
參 累犯 A-6-19
Q 106司律 A-6-19
Q 107司律 A-6-20
Q 改編自103司律 A-6-21
肆 刑之酌科及加減 A-6-24
Q 111司律 A-6-24
Q 改編自109司特—書記官(四等) A-6-27
Q 113司律 A-6-30
Q 107司律 A-6-31
伍 緩刑 A-6-32
Q 100司法官 A-6-32
Q 104司律 A-6-34
Q 112司律 A-6-35
陸 假釋 A-6-36
Q 102司法官 A-6-36
Q 108司律 A-6-38
柒 時效 A-6-39
Q 105司律(複選) A-6-39
捌 保安處分 A-6-40
Q 107司律 A-6-40
Q 105司律 A-6-41
Q 102司法官 A-6-42
Q 110司律 A-6-43
Section2 小試身手 A-6-45
B刑分重要考點
Chapter 1 侵害國家公務執行之公正及人民對公務員之信賴—瀆職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1-3
壹 賄賂型犯罪 B-1-3
Q 改編自102關特—關稅法務(三等)(法學知識) B-1-7
Q 102司法官 B-1-8
Q 101律師 B-1-9
Q 101司法官 B-1-14
Q 111司律 B-1-15
貳 濫權型犯罪 B-1-16
Q 101司法官 B-1-18
Q 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法學知識與英文) B-1-19
Q 106調查局—調查工作組(三等)(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B-1-20
Q 改編自107司律 B-1-21
Q 110關務升官等—關務(薦任)(法學知識) B-1-22
參 其他重要考點 B-1-23
Q 103司律 B-1-23
Q 106關特—一般行政(四等)(法學知識) B-1-26
Q 102律師 B-1-27
Q 108司律 B-1-29
Q 102司法官 B-1-31
Section2 小試身手 B-1-34
Chapter 2 侵害國家公務之圓滑行使—妨害公務罪章、妨害投票罪章、妨害秩序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2-3
壹 妨害公務罪章 B-2-3
Q 104司律 B-2-4
Q 112原特—法警(四等) B-2-6
Q 108身特—一般行政(五等)(法學大意) B-2-7
Q 106司律 B-2-8
Q 112司律 B-2-10
Q 100司法官 B-2-12
Q 100司法官 B-2-16
貳 妨害投票罪章 B-2-18
Q 112司律 B-2-18
Q 109司律 B-2-20
Q 113警大—警佐 B-2-21
Q 110司律 B-2-31
參 妨害秩序罪章 B-2-35
Q 改編自113警大—警佐(複選) B-2-35
Section2 小試身手 B-2-39
Chapter 3 侵害刑事司法權之正確行使—脫逃罪章、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偽證及誣告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3-3
壹 脫逃罪章 B-3-3
Q 102律師 B-3-4
Q 100律師 B-3-6
貳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 B-3-7
Q 104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B-3-7
Q 105司律(複選) B-3-10
Q 107司律 B-3-13
參 偽證及誣告罪章 B-3-14
Q 103司律(複選) B-3-14
Q 106警大—二技 B-3-16
Q 112司律 B-3-18
Q 100律師 B-3-19
Q 111司律 B-3-21
Q 103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B-3-23
Q 108司律 B-3-24
Q 改編自104司律 B-3-27
Q 104司律 B-3-28
Section2 小試身手 B-3-30
Chapter 4 侵害公共安全—公共危險罪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4-3
壹 公共危險罪章 B-4-3
Q 110司律 B-4-3
Q 106司律 B-4-4
Q 112司律 B-4-5
Q 104司律(複選) B-4-6
Q 103司律 B-4-7
Q 106司律 B-4-8
Q 110司律 B-4-9
Q 102律師 B-4-10
Q 107司律 B-4-14
Q 106司律(複選) B-4-15
Q 改編自109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B-4-17
Q 111司律 B-4-19
Q 112司律 B-4-20
Q 112原特—法警(四等) B-4-22
貳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B-4-24
Q 108原特—法警(四等) B-4-24
Q 108司特—書記官(四等) B-4-25
Section2 小試身手 B-4-26
Chapter 5 侵害公共信用—偽造貨幣罪章、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偽造文書印文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5-3
壹 偽造貨幣罪章 B-5-3
Q 108司律 B-5-3
Q 113司律 B-5-4
Q 104司律 B-5-5
Q 104司律 B-5-6
Q 113警大—警佐(複選) B-5-7
貳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 B-5-8
Q 107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B-5-8
Q 105司律 B-5-9
Q 103司律(複選) B-5-10
參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 B-5-12
Q 104警大—警佐 B-5-12
Q 104司律 B-5-14
Q 107司律 B-5-15
Q 107鐵特—事務管理(佐級)(法學大意) B-5-17
Q 107司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B-5-18
Q 105原特—一般行政(五等)(法學大意) B-5-19
Q 110司律 B-5-20
Q 108司律 B-5-22
Q 112司律 B-5-23
Q 101律師 B-5-25
Q 107司特—錄事(五等)(法學大意) B-5-28
Section2 小試身手 B-5-30
Chapter 6 侵害善良風俗—妨害風化罪章、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賭博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6-3
壹 妨害風化罪章 B-6-3
Q 103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B-6-3
Q 筆者自擬(複選) B-6-5
Q 105司律 B-6-6
貳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 B-6-10
Q 112司律 B-6-10
Q 101司法官 B-6-11
Q 109司律 B-6-13
參 賭博罪章 B-6-15
Q 101司法官 B-6-15
Section2 小試身手 B-6-17
Chapter 7 侵害個人專屬法益—殺人罪章、遺棄罪章、墮胎罪章、傷害罪章、妨害自由罪章、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妨害秘密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7-4
壹 個人生命實害及危險之保護、胎兒生命實害之保護—殺人罪章、遺棄罪章、墮胎罪章 B-7-4
Q 100律師 B-7-5
Q 102司法官 B-7-6
Q 109司律 B-7-7
Q 109司律 B-7-8
Q 102律師 B-7-10
貳 個人身體健康之保護—傷害罪章 B-7-11
Q 102律師 B-7-11
Q 113律師 B-7-12
參 個人自由之保護—妨害自由罪章 B-7-14
Q 102律師 B-7-14
Q 104司律 B-7-17
Q 112司律 B-7-18
肆 個人性自主權之保護—妨害性自主罪章 B-7-21
Q 112司律 B-7-22
Q 103司律(複選) B-7-24
Q 109司律 B-7-30
Q 108司律 B-7-31
Q 102司法官 B-7-33
Q 112司律 B-7-34
Q 105司律(複選) B-7-35
Q 107司律 B-7-36
Q 113司律 B-7-37
伍 個人名譽、信用、秘密之保護—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妨害秘密罪章 B-7-38
Q 104司律 B-7-41
Q 110司律 B-7-42
Q 109司律 B-7-43
Q 改編自11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B-7-45
Q 105司律 B-7-46
Q 111司律 B-7-47
Q 106司律 B-7-48
陸 個人性隱私與人格權之保護—妨害性隱私及不實不實性影像罪章 B-7-49
Q 114警大警佐(複選) B-7-50
Section2 小試身手 B-7-52
Chapter 8 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竊盜罪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侵占罪章、毀棄損壞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贓物罪章
Section1 經典試題解析 B-8-4
壹 個別財產之保護⑴—取得型犯罪 B-8-4
Q 103司律 B-8-6
Q 107司律 B-8-7
Q 104司律 B-8-8
Q 104警大—二技(複選) B-8-10
Q 104警大—警佐 B-8-14
Q 105司律 B-8-15
Q 105司律 B-8-16
Q 106司律(複選) B-8-17
Q 101司法官 B-8-19
Q 100司法官 B-8-20
Q 108司律 B-8-22
Q 106稅特—財稅行政(三等)(法學知識與英文) B-8-23
Q 102警大—二技(複選) B-8-24
Q 106警大—二技(複選) B-8-25
Q 101律師 B-8-26
Q 103警大—二技 B-8-29
Q 105司律 B-8-30
Q 102司法官 B-8-31
貳 個別財產之保護⑵—侵占型犯罪 B-8-33
Q 100律師 B-8-34
Q 109司律 B-8-35
Q 97初考—人事行政(法學大意) B-8-37
Q 102司法官 B-8-38
參 個別財產之保護⑶—損壞型犯罪 B-8-40
Q 107司律 B-8-40
Q 106司律 B-8-41
Q 111司律 B-8-42
Q 105司律 B-8-44
肆 整體財產之保護⑴—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 B-8-46
Q 105警大—警佐(第一、二類) B-8-49
Q 106司律 B-8-50
Q 111警大—警佐 B-8-51
Q 102律師 B-8-53
Q 105司律(複選) B-8-57
Q 107司律 B-8-58
伍 整體財產之保護⑵—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 B-8-61
Q 108原特—法警(四等) B-8-61
Q 102律師 B-8-62
Q 110警大—二技 B-8-66
Q 101律師 B-8-67
陸 財產之後續處理—贓物罪章 B-8-70
Q 106司律 B-8-70
Q 101初考—一般行政(法學大意) B-8-71
Q 103司律(複選) B-8-72
Section2 小試身手 B-8-75
【附錄】須告訴乃論之罪之整理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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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以「快、狠、準」為特色:
一、快—快速複習,效用極大
為了避免出題過度偏頗,獨尊一家之言,並平衡各家學派差異,國考出題方向越來越來多元,獨門暗器防不勝防。為了讓讀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快速觸及最大的考題範圍,使投資效益極大化,本書題目引用或修改自近十年國家考試(包括高考、普考、特考、升等考)與研究所入學考(公行所、公策所、公事所)之行政學出題頻率最高的題目,有系統地帶領讀者鳥瞰整體行政類科,以掌握出題範圍、考題趨勢與命題焦點。
二、狠—狠勁十足,力透紙背
其實數百年來,行政學面對的都是差不多的老問題,例如:公民參與、公共利益、政府角色、行政體系運作等課題的探討,但舊題可以新解,不同的時代對於同樣的問題可以給予不同的答案,因此行政學考題的答案沒有對錯,只有「有用」或「沒用」,或是「好」(論理說服力高)或「不好」(論理說服力低)。本書的解題,除參考自各大經典教科書外,更引用或補充相關學術觀點與實務之最新發展,將既有的知識拿來運用而對目前行政現況問題有更好的解決或理解,協助讀者提升答題之分析層次與批判力道,使論述充滿靈魂與生命力,不得高分也難。
三、準—準確素材,以少做多
在每一個行政學主題之下,似乎永遠都有念不完的教材,很多讀者納悶:「難道上榜者他們都將這些教材背起來了?」事實上,有很多的上榜者是因為他們會用「最少」的素材,回答最多的「最多」的題目,因此可達事半功倍之效。那要如何提升活用基本答題素材的功力?大量歷屆試題的練習有助於鍛鍊組合素材的功力,本書的解題內容盡可能選取最核心的答題素材,請讀者務必要能把握這些核心的答題素材,並搭配本書的考題來自我訓練。一旦當讀者發現其實某些素材可以被大量運用到眾多題目,多數類似考題均可迎刃而解,不再因遇到沒看過的考題而亂了分寸時,這時恭喜讀者距離上榜不遠了!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本書資料與題目來源 5
壹、導讀
Chapter1閱卷老師如何給分?行政學拿高分的答題要訣
Topic1 版面形式A-1-4
Topic2 實質內容A-1-8
Chapter2行政學到底在學什麼?行政學的體系建立
行政學體系總覽【101台大(政研所)(推甄)(節錄)】 A-2-3
【110高考—一般行政(二級)】A-2-5
【105台大(政研所)(博班)】A-2-6
【106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A-2-7
貳、行政學總論
Chapter1公共行政的意涵
Topic1 行政學的起源B-1-4
1.1 行政的研究【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B-1-4
【113北大】B-1-7
Topic2 公共行政的意涵B-1-8
1.2.1 從政治的、管理的、法律的、公共性的觀點來界定公共行政【10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B-1-8
1.2.2 從管理、政治及法律途徑來界定公共行政【108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 B-1-11
1.2.3 從效率、回應力、前瞻力來界定公共行政【99中將轉任—一般行政】 B-1-14
Chapter2公共利益
2.1 公共利益的判別基準【108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B-2-2
2.2 公共利益的構成要素【102中將轉任—一般行政(節錄)】 B-2-4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B-2-6
2.3 公共利益被曲解的原因【10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B-2-7
Chapter3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
Topic1 公部門的獨具特質B-3-3
3.1 公部門與私部門之差異【109少將轉任—一般行政】 B-3-3
【11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B-3-7
【110北大】B-3-8
【109中將轉任—一般行政】B-3-8
Topic2 公共行政追求的價值B-3-10
3.2 多元價值的追求【111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B-3-10
【112上校轉任—一般行政】B-3-13
Topic3 公共服務的對象B-3-15
3.3 對公眾角色之界定【109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 B-3-15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管理)】B-3-19
【102少將轉任—一般行政】B-3-19
Chapter4行政學的發展過程
Topic1 行政學的典範發展B-4-3
4.1.1 典範的意涵【110政大】 B-4-3
4.1.2 Henry的行政學典範【107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 B-4-6
【111上校轉任—一般行政】B-4-9
Topic2 行政學的學說發展/理論發展B-4-10
4.2.1 行政學的各個理論時期【109北大】 B-4-10
【11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B-4-13
【10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B-4-13
【105上校轉任—一般行政】B-4-14
4.2.2 追求專業的當代近期理論總覽【107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B-4-14
參、追求專業的近代公共行政
Chapter1新公共行政
1 新公共行政之內涵與優缺點【100北大(推甄)】 C-1-4
【106中央(法政所)】C-1-8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C-1-8
Chapter2黑堡宣言
黑堡宣言之主張及其對我國公共行政之啟示【102少將轉任—一般行政】 C-2-2
Chapter3新公共管理
Topic1 新公共管理的理論基礎C-3-3
3.1 公共選擇理論、代理人理論與交易成本理論概說【98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C-3-3
【106上校轉任—一般行政】C-3-6
【101少將轉任—一般行政】C-3-6
Topic2 新公共管理崛起的原因C-3-6
3.2 新公共管理的興起背景【98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節錄)】 C-3-6
【99公費留考(行政改革)】C-3-9
Topic3 新公共管理的主張C-3-10
3.3.1 新公共管理的內涵【9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 C-3-10
【111高考—一般行政(兩岸組一)(二級)】C-3-12
3.3.2 傳統公共行政vs.當代公共管理【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 C-3-13
Topic4 新公共管理的反思與批判C-3-17
3.4.1 新公共管理之優劣【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C-3-17
【111北大】C-3-20
【107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C-3-20
【105北大】C-3-20
3.4.2 顧客導向之弊端【99公費留考(行政倫理)】 C-3-21
【10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C-3-23
3.4.3 新公共管理之3M問題【104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 C-3-25
3.4.4 新公共管理與民主政治之對張關係【改編自98地特—一般行政(四等)】 C-3-28
Topic5 新公共管理的未來C-3-30
3.5 從新公共管理邁向新公共服務【99台大(政研所)】 C-3-30
Chapter4新公共服務
Topic1 新公共服務內涵C-4-2
4.1 新公共服務之主張與優缺點【100北大】 C-4-2
【108政大】C-4-6
Chapter5各學派的比較
Topic1 傳統行政官僚、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理論三者之比較C-5-2
5.1 傳統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之比較【99政大】 C-5-2
【11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管理)】C-5-6
【109少將轉任—一般行政】C-5-6
Topic2 傳統行政官僚、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與新公共服務理論四者之比較C-5-6
5.2 新公共行政與新公共管理之比較【108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C-5-6
【105政大】C-5-10
肆、組織管理
Chapter1組織結構的設計
Topic1 組織設計D-1-5
1.1 組織結構的垂直分化與水平分化【102中興(國策所)】 D-1-5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D-1-8
【104外特—外交行政(四等)】D-1-8
Topic2 科層組織D-1-9
1.2.1 科層組織之內涵與優缺點【109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 D-1-9
【11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D-1-13
1.2.2 官僚組織之修正方向─後官僚組織【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D-1-14
1.2.3 官僚組織之修正方向─注入民主行政之精神【10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D-1-17
【113台大(公事所)】D-1-19
1.2.4 官僚組織之修正方向─全像圖之組織設計【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D-1-20
Topic3 矩陣型組織D-1-23
1.3 矩陣組織的特性與優缺點【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D-1-23
Topic4 機械式組織與有機式組織D-1-27
1.4 穩定機械式組織vs.彈性有機式組織【110普考—一般行政(公共管理概要)】 D-1-27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D-1-29
Topic5 組織病象D-1-30
1.5 行政組織之病象與診治【10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D-1-30
【112外特—外交行政(四等)】D-1-33
【111上校轉任—一般行政】D-1-33
Topic6 組織衝突D-1-34
1.6.1 組織衝突的意涵與解決途徑【106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D-1-34
【11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D-1-37
1.6.2 組織衝突的類型與正負功能【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D-1-37
Chapter2非正式組織
非正式組織之意涵【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D-2-2
【11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D-2-5
【108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D-2-5
Chapter3組織文化
組織文化之內涵及基本構面【109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D-3-2
【112身特—一般行政(三等)】D-3-5
【11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D-3-5
【108外特—外交行政(四等)】D-3-6
Chapter4組織學習與學習型組織
Topic1 組織學習D-4-2
4.1 單圈學習、雙圈學習與系統思考【95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D-4-2
Topic2 學習型組織D-4-4
4.2 學習型組織的內涵與達成策略【11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D-4-4
Chapter5組織再造理論與實務
Topic1 組織再造的理論D-5-3
5.1.1 組織流程再造之意涵與原則【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公共管理)】 D-5-3
5.1.2 組織變革之抗拒原因與克服【105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D-5-6
Topic2 我國行政院組織再造實務D-5-9
5.2.1 我國行政院組織再造面面觀【102中將轉任—一般行政】 D-5-9
【106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D-5-14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D-5-14
【103政大】D-5-15
5.2.2 我國政府再造的四化策略【109台大(公事所)(公共政策)】 D-5-16
Topic3 準政府組織D-5-19
5.3.1 行政法人之優缺點分析【9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D-5-19
【113台大(公事所)】D-5-22
【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D-5-23
5.3.2 公設財團法人【104台大(公事所)(公共政策)】 D-5-25
【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D-5-28
【105中央(法政所)】D-5-28
伍、人事行政
Chapter1人事核心價值
1.1 功績制【113政大】 E-1-4
【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E-1-7
1.2 人事制度之核心價值【98少將轉任—一般行政】 E-1-7
【103少將轉任—一般行政】E-1-9
【9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E-1-10
1.3 代表性官僚【108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 E-1-11
【112少將轉任—一般行政】E-1-13
【110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E-1-14
Chapter2當代人事行政發展
2.1 從消極性人事行政到積極性人事行政【102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 E-2-2
2.2 未來人事行政之改革方面【102台大(政研所)(推甄)】 E-2-4
【111公費留考】E-2-8
【104台大(公事所)】E-2-9
【103台大(政研所)(博士)】E-2-9
2.3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之改革【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E-2-9
【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E-2-12
【106中興(國策所)】E-2-12
陸、財務行政
Chapter1政府預算概論
政府預算過程簡介【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F-1-4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F-1-7
【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F-1-8
Chapter2政府預算制度
Topic1 美國預算制度的演變F-2-3
2.1 政府預算制度之概論【9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F-2-3
【10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公共管理)】F-2-7
Topic2 零基預算制度F-2-7
2.2.1 零基預算制度面面觀【101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F-2-7
【10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F-2-10
2.2.2 對零基預算制度之反撲─漸進預算【103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F-2-10
【113少將轉任—一般行政】F-2-13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F-2-14
Topic3 企業化預算制度F-2-14
2.3 企業化預算制度的美麗與哀愁【110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F-2-14
【105北大】F-2-17
【102台大(政研所)(推甄)】F-2-17
柒、行政管理
Chapter1行政領導
1.1 領導的權力基礎【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G-1-4
【113上校轉任—一般行政】G-1-6
【110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管理)】G-1-6
1.2 轉換型領導之構成要素以及達成策略【112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G-1-7
【108上校轉任—一般行政】G-1-11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G-1-11
【102少將轉任—一般行政】G-1-11
1.3 交易型領導vs.魅力型領導vs.轉換型領導【9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G-1-11
【105北大】G-1-15
【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G-1-15
【100高考—一般行政(二級)】G-1-15
Chapter2行政決策
2.1 決策模型之總覽【9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G-2-2
【111高考—一般行政(兩岸組一)(二級)】G-2-5
【10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G-2-5
2.2 不同「理性型態」下的決策途徑─丘昌泰版本【95北大(公共政策)】 G-2-6
【11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G-2-9
【105台大(公事所)】G-2-9
2.3 各「理性程度」下的決策途徑─空大版本【改編自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政策)】 G-2-10
Chapter3行政激勵
3.1 激勵理論【107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 G-3-3
【113上校轉任—一般行政】G-3-6
【111少將轉任—一般行政】G-3-6
【110高考—一般行政(二級)】G-3-6
【105少將轉任—一般行政】G-3-7
【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G-3-8
【104上校轉任—一般行政】G-3-8
【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G-3-8
3.2 有效激勵之方法【11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G-3-8
【111上校轉任—一般行政】G-3-11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G-3-12
3.3 公共服務動機【109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G-3-12
【111少將轉任—一般行政】G-3-16
【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G-3-16
【105中央(法政所)】G-3-16
【104北大】G-3-16
Chapter4行政溝通
4.1 行政溝通與政策溝通【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G-4-2
4.2 民眾溝通【109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G-4-5
【110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G-4-8
【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G-4-8
4.3 電子溝通【108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G-4-10
捌、公共管理技術
Chapter1公共管理技術概說
Topic1 策略管理H-1-4
Topic2 目標管理H-1-9
Topic3 標竿學習H-1-13
Topic4 全面品質管理與顧客導向H-1-14
Topic5 知識管理H-1-16
Chapter2績效管理
2.1 4E指標【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H-2-2
【109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H-2-6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H-2-6
2.2 設計績效指標之問題與成功條件【110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H-2-7
【11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H-2-10
【111北大】H-2-11
【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管理)】H-2-11
2.3 實施績效管理之重要性【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H-2-12
2.4 公部門實施績效管理的障礙【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H-2-16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H-2-18
2.5 績效管理之實施困難與成功原則【10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H-2-19
【104少將轉任—一般行政】H-2-22
玖、政治管理
Chapter1府際關係
1.1 單一制vs.聯邦制vs.邦聯制【105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I-1-4
1.2 美國府際關係之發展【筆者自擬】 I-1-7
【95高考—人事行政(二級)】I-1-10
1.3 財政集權vs.財政分權【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I-1-10
Chapter2公私協力:民營化與BOT
Topic1 公私夥伴關係I-2-3
2.1.1 公私協力之概述【10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 I-2-3
【105上校轉任—一般行政】I-2-7
2.1.2 公私協力之問題與解決【改編自92台大(政研所)(公共政策)】 I-2-8
【109北大】I-2-11
Topic2 民營化I-2-12
2.2 簽約外包【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I-2-12
【111台大(公事所)】I-2-14
【109普考—一般行政】I-2-15
Topic3 BOTI-2-16
2.3 BOT面面觀【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 I-2-16
【104台大(公事所)】I-2-21
【102台大(政研所)】I-2-21
【改編自9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I-2-21
Chapter3非營利組織
3.1 非營利組織的理論基礎【9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I-3-3
3.2 非營利組織之概念界定【97原特—一般行政(四等)(公共管理概要)】 I-3-5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I-3-8
3.3 非營利組織之角色與功能【111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I-3-8
3.4 非營利組織所面臨之困境與因應之道【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 I-3-11
【110台大(公事所)(公共政策)】I-3-14
【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I-3-15
【102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I-3-15
3.5 非營利組織與政府之互動模式【109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I-3-16
【11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I-3-18
3.6 非營利組織對公共行政之啟示【11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I-3-18
Chapter4民意
4.1 民意之內涵、蒐集方式以及運用【改編自98公費留考(政策分析方法)】 I-4-2
4.2 民意之限制與正確認知【93警大(行管所)(公共政策)】 I-4-6
Chapter5政府公眾關係
5.1 公眾關係之工作原則【109地特—一般行政(四等)(公共管理概要)】 I-5-2
5.2 公共關係之正確觀念與錯誤觀念【改編自98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I-5-6
Chapter6危機管理
6.1 危機之意涵與特性【111地特—一般行政(四等)(公共管理概要)】 I-6-2
【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管理)】I-6-4
6.2 危機管理之作法(三階段論)【108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I-6-5
【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I-6-8
6.3 危機管理之作法(四階段論)【110身特—一般行政(四等)(公共管理)】 I-6-9
6.4 危機管理之作法(五階段論)【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 I-6-10
6.5 危機管理之目的與障礙【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 I-6-12
6.6 危機之預測方式【102原特—一般行政(四等)(公共管理概要)(節錄)】 I-6-17
6.7 危機溝通【110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I-6-19
【109中將轉任—一般行政】I-6-21
拾、行政學的經典問題
Chapter1政治與行政
Topic1 政治與行政的分與合J-1-5
1.1 政治與行政二分之辯論【108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J-1-5
Topic2 行政人員於政治系絡中的自我定位J-1-9
1.2.1 行政人員在政治環境中應扮演的角色【11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J-1-9
1.2.2 行政類型格道【11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J-1-12
【11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J-1-15
Topic3 政務官與事務官J-1-16
1.3.1 政治與行政之互動模式【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J-1-16
【106北大】J-1-19
1.3.2 政務官與事務官之衝突【102中將轉任—一般行政】 J-1-20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J-1-23
Chapter2官僚與民主
Topic1 官僚與民主之衝突與調和J-2-2
2.1.1 專業理性vs.政治回應【108政大】 J-2-2
【11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政策)】J-2-4
【106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J-2-4
【106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J-2-5
2.1.2 民主行政【改編自93台大(政研所)(丙組)】 J-2-5
【108高考—一般行政(二級)】J-2-9
【10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J-2-9
【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J-2-9
2.1.3 審議民主【110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J-2-10
【107高考—一般行政(二級)】J-2-12
Topic2 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J-2-13
2.2.1 行政運作民主化【101高考—一般行政(二級)(節錄)】 J-2-13
2.2.2 行政透明之目的、內涵與檢視標準【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J-2-18
【103台大(公事所)】J-2-21
2.2.3 開放政府【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J-2-22
【111政大】J-2-25
2.2.4 政府開放資料的挑戰與克服【110政大】 J-2-25
【106台大(公事所)】J-2-29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J-2-30
2.2.5 參與式預算【105公費留考(公共政策與行政)】 J-2-30
【108身特—一般行政(三等)】J-2-34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J-2-34
【106中興(國策所)】J-2-34
Chapter3責任政府
Topic1 行政責任J-3-2
3.1.1 內控機制與外控機制【102中將轉任—一般行政】 J-3-2
3.1.2 行政責任之內涵—Starling版本【101少將轉任—一般行政】 J-3-5
【9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節錄)】J-3-7
Topic2 課責J-3-8
3.2 課責的機制【111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J-3-8
【112台大(公事所)】J-3-12
【10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J-3-12
【106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J-3-12
Topic3 行政權的擴大與控制J-3-12
3.3 行政權力擴張之原因【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J-3-12
【111上校轉任—一般行政】J-3-15
Chapter4行政裁量與行政倫理
4.1 基層官僚【10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J-4-3
4.2 行政裁量面面觀【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J-4-6
【109少將轉任—一般行政(問題分析與解決)】J-4-11
4.3 行政倫理之內涵【98公費留考(行政倫理)】 J-4-12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J-4-14
【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節錄)】J-4-14
4.4 實踐行政倫理之策略【91北大(節錄)】 J-4-15
【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節錄)】J-4-18
4.5 不倫理行為之態樣與公務倫理之教育【95政大(節錄)】 J-4-19
4.6 貪腐之原因、類型與防治【98北大(推甄)】 J-4-21
【102政大(在職)】J-4-23
4.7 倫理守則之優缺點【95高考—人事行政(二級)】 J-4-24
【102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節錄)】J-4-26
4.8 我國公務人員之核心價值【100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 J-4-26
【105少將轉任—一般行政】J-4-30
Chapter5行政中立
5.1 行政中立的概念辯正【108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J-5-2
【97上校轉任—一般行政】J-5-4
5.2 行政中立的推動途徑【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J-5-6
拾壹、行政學的新興議題
Chapter1行政學的新興議題
行政學面臨的新興議題與因應【11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K-1-4
【108台大(公事所)】K-1-6
【11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K-1-6
Chapter2全球化
全球化之意涵、挑戰與因應【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K-2-3
【102政大(公共政策)】K-2-8
【102身特—一般行政(三等)】K-2-9
【96政大(在職)(節錄)】K-2-9
Chapter3治理
3.1 治理的意涵【97北大(節錄)】 K-3-3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K-3-7
3.2 治理vs.統治【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K-3-8
【106地特—一般行政(三等)】K-3-10
【101政大(公共政策)(節錄)】K-3-10
3.3 治理之運用─跨域治理【109外特—外交行政(四等)】 K-3-11
【110少將轉任—一般行政】K-3-13
【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K-3-13
【101公費留考(公共行政)】K-3-14
3.4 政府在治理過程應扮演之角色【111政大】 K-3-15
【104少將轉任—一般行政】K-3-17
3.5 治理的挑戰與因應【改編自9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節錄)】 K-3-17
【10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K-3-20
【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公共管理)】K-3-21
3.6 治理的未來發展趨勢─善治【109中將轉任—一般行政】 K-3-21
【108北大】K-3-23
3.7 治理的四種運作模式【11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K-3-24
【110少將轉任—一般行政】K-3-27
【106北大】K-3-27
Chapter4電子治理
4.1 E治理=E行政+E民主【10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K-4-2
【107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K-4-5
【105公費留考(公共行政與政策)】K-4-5
4.2 電子治理的發展【106升官等—一般行政(簡任)】 K-4-5
【110地特—一般行政(四等)】K-4-9
【110台大(公事所)】K-4-9
【105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K-4-9
4.3 ICTs對行政運作之衝擊【10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K-4-9
4.4 人工智慧(AI)對當代政府之衝擊【11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公共政策)】 K-4-14
【113高考—一般行政(兩岸組一)(二級)】K-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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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警察法規解題書 (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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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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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 總論
Topic1 警察與行政法中一般原理原則 1-3
1.1.1 行政的分類【96行政執行官(三等)】 1-4
1.1.2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89行政執行官(三等)】 1-12
1.1.3 依法行政原則
【改編自104高考—航運行政(三級)(航港法規)】 1-15
1.1.4 正當法律程序【111警大(警政所)】 1-18
1.1.5 層級化法律保留【87律師】 1-21
1.1.6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39
1.1.7 平等原則【102身特—法制(三等)】 1-48
1.1.8 比例原則【90基層—法制(三等)】 1-54
1.1.9 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102高考—法律廉政(三級)(節錄)】 1-57
1.1.10 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102司特—執行員(四等)】 1-66
Topic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68
1.2.1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90司法官】 1-70
1.2.2 行政裁量與裁量瑕疵【98調查局—法律實務組(三等)】 1-76
Topic3 行政處分 1-79
1.3.1 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87律師】 1-82
1.3.2 警察行政處分之附款【改編自97政大】 1-89
1.3.3 行政處分之陳述意見【筆者自擬】 1-92
Chapter2 警察法
Topic1 警察任務 2-3
2.1.1 警察任務【101警大】 2-5
2.1.2 警察任務與法律授權【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8
2.1.3 警察法性質【筆者自擬】 2-11
2.1.4 警察任務及職務協助【104警大—警正】 2-15
2.1.5 危害防止任務之分配【筆者自擬】 2-19
2.1.6 警察公共性原則【107警大】 2-23
Topic2 警察意義與警察職權 2-27
2.2.1 警察之意義【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28
2.2.2 警察與警察職權【102警大—警正】 2-32
2.2.3 廣義警察職權的行為類型【筆者自擬】 2-36
Topic3 警察命令 2-41
2.3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103警大—警正】 2-42
【101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51
Topic4 警察組織與管轄 2-52
2.4 警察預算與人事權限【筆者自擬】 2-58
Topic5 警察教育、考試、任用 2-61
2.5.1 警察教育1【筆者自擬】 2-66
2.5.2 警察教育2【筆者自擬】 2-72
Topic6 警察人員之權利、義務(含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責任與保障 2-76
2.6.1 人事權及權力分立【筆者自擬】 2-90
2.6.2 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及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案
【109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104
Chapter3 警察職權行使法
Topic1 警察職權行使之基本原則 3-4
3.1.1 令狀原則【100警大】 3-4
3.1.2 檢查權【101警大—警正】 3-8
3.1.3 檢查權與陷害教唆【100警大】 3-11
Topic2 臨檢盤查 3-17
3.2.1 警察臨檢盤查之處所1【筆者自擬】 3-17
3.2.2 警察臨檢盤查之處所2【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22
3.2.3 進入場所【101警大】 3-26
3.2.4 治安全面攔停【改編自104警大】 3-31
3.2.5 交通全面攔停【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40
3.2.6 攔檢之判斷與基礎【筆者自擬】 3-46
3.2.7 治安攔停與交通攔停【103警大—警正】 3-53
3.2.8 臨檢之要件、措施及救濟【改編自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3-63
Topic3 警察資料蒐集 3-72
3.3.1 個人資料保護與警察職權【103警大】 3-82
3.3.2 通知到場【104警大—警正】 3-88
Topic4 即時強制 3-91
3.4.1 管束【100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91
3.4.2 概括條款【93警大】 3-94
3.4.3 警察補充性原則【104警大—警正】 3-97
Chapter4 交通執法
Topic1 行政救濟 4-5
4.1 交通執法與行政救濟【筆者自擬】 4-5
Topic2 酒後駕車之裁罰 4-8
4.2 拒絕酒測即處罰【筆者自擬】 4-8
Topic3 國家賠償 4-14
4.3 交通公務與國家賠償【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14
Chapter5 行政執行法
Topic1 總則 5-3
5.1.1 行政執行之定位【111警大】 5-3
5.1.2 行政執行之意義【筆者自擬】 5-6
5.1.3 行政執行期間【100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5-8
5.1.4 行政執行之救濟【筆者自擬】 5-12
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 5-19
5.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筆者自擬】 5-19
5.2.2 限制住居【筆者自擬】 5-21
5.2.3 拘提及管收【筆者自擬】 5-23
5.2.4 管收【102行政執行官(三等)】 5-26
5.2.5 管收與管束【104高大(丙組)】 5-32
5.2.6 禁奢命令【99行政執行官(三等)】 5-35
5.2.7 有無公法上金錢給付之義務?【改編自97律師】 5-40
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 5-45
5.3.1 代履行【98行政執行官(三等)】 5-45
5.3.2 間接強制之手段【筆者自擬】 5-47
Topic4 即時強制 5-51
5.4.1 即時強制之比較【100警大—警正】 5-52
5.4.2 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101警大—警正】 5-59
5.4.3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100警大(節錄)】 5-63
Chapter6 社會秩序維護法
Topic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基本內涵 6-5
6.1.1 處罰法定原則【103警大】 6-5
6.1.2 責任要件與責任能力【筆者自擬】 6-10
6.1.3 警察裁處違序案件之權限【104警大—警佐(第1、2、3類)】6-15
6.1.4 勒令歇業1【102警大】 6-18
6.1.5 勒令歇業2【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22
6.1.6 拘留【筆者自擬】 6-29
6.1.7 法定罰、宣告罰與執行罰【筆者自擬】 6-32
6.1.8 禁止雙重處罰原則【105警大—警佐(第1、2類)】 6-34
6.1.9 行政與刑事之競合【筆者自擬】 6-38
6.1.10 留置與人身自由【102警大】 6-44
Topic2 分則要件 6-51
6.2.1 公告查禁之器械【改編自101警大—警正】 6-51
6.2.2 非供自用轉讓特定票券圖利1【104警大—警正】 6-57
6.2.3 非供自用轉讓特定票券圖利2【筆者自擬】 6-61
6.2.4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102警大—警正】 6-64
6.2.5 冒用他人身分證明文件【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6-67
6.2.6 明示禁止出入之場所【筆者自擬】 6-69
Topic3 釋字第666號及第689號解釋 6-72
6.3.1 無故跟追他人【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73
6.3.2 釋字第666號解釋1【改編自101警大】 6-78
6.3.3 釋字第666號解釋2【104警大】 6-85
6.3.4 釋字第666號解釋3【101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93
Chapter7 警械使用條例
Topic1 使用警械之客體、主體及各項要件 7-18
7.1.1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改編自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7-18
7.1.2 私人持有警械【104警大】 7-25
7.1.3 使用警械的時機【100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29
7.1.4 警察人員用槍規範【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7-36
7.1.5 駐衛警察警械之使用【102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39
Topic2 使用警械後之補償及賠償—兼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之概述 7-41
7.2.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性【104台大(B卷)(節錄)】 7-46
7.2.2 國家賠償法公務員之責任【99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7-49
7.2.3 國家賠償之訴【109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54
7.2.4 使用警械後之賠(補)償制度【筆者自擬】 7-57
7.2.5 損失補償【104高考—智財行政(三級)】 7-62
Chapter8 集會遊行法
Topic1 集會遊行法體系 8-11
8.1.1 許可制vs.報備制【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8-11
8.1.2 集會遊行中角色的區分【筆者自擬】 8-20
8.1.3 釋字第445號及第718號解釋【筆者自擬】 8-24
8.1.4 禁制區1【筆者自擬】 8-29
8.1.5 禁制區2【筆者自擬】 8-33
8.1.6 負責人等之消極條件【筆者自擬】 8-39
8.1.7 申請之不予許可【筆者自擬】 8-42
8.1.8 物之扣留【筆者自擬】 8-45
8.1.9 訴訟權範圍與集會遊行之救濟【筆者自擬】 8-49
Topic2 訴願 8-54
8.2.1 訴願審議委員會【94律師】 8-56
8.2.2 訴願管轄【9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節錄)】 8-60
Chapter9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Topic1 行政中立法總論 9-4
9.1.1 立法目的及性質【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4
9.1.2 適用之對象【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6
9.1.3 適用、準用之對象1【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8
9.1.4 適用、準用之對象2【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0
9.1.5 適用、準用之對象3【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2
Topic2 行為規範 9-14
9.2.1 公務人員與黨政的互動【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4
9.2.2 上班或勤務時間【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6
9.2.3 行政資源之範圍【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8
9.2.4 參加、主持或連署特定活動【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9
9.2.5 站台、遊行或拜票【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1
9.2.6 網路發表之言論【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3
Topic3 救濟與違反的效果 9-25
9.3 救濟管道及保障【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5
索引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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