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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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Chapter1 契約法
第一節 契約法總論
壹、契約之成立及其有效性
題型 1-1-1 意思表示瑕疵(一)【97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等第2題】
題型 1-1-2 意思表示瑕疵(二)【筆者自擬】
題型 1-1-3 意思表示瑕疵(三)【91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1-4 契約與公序良俗【98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5 契約與公序良俗及強制禁止規定【10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1-1-6 契約與強制禁止規定【106北大民法組第1題】
貳、契約之主體&債之相對性
題型 1-1-7 契約之相對人(一)【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題型 1-1-8 契約之相對人(二)【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1-9 債之關係相對性【98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0 債之相對性與抗辯延伸【105台大B卷第2題】
參、契約之履行內容
題型 1-1-11 給付義務群(一)【101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2 給付義務群(二)【100律師第6題第1小題】
題型 1-1-13 情事變更原則(一)【106東吳民法組第2題】
題型 1-1-14 情事變更原則(二)【108台大B卷第2題】
肆、債務不履行及受領遲延
題型 1-1-15 可歸責於債務人之嗣後不能【10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16 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1-17 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第2題】
題型 1-1-18 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113台大A卷第3題】
題型 1-1-19 代償請求權時效【108司律民法1第1題第2小題】
題型 1-1-20 種類之債與給付不能【104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1-1-21 受領遲延【100律師第1題】
題型 1-1-22 預示拒絕給付【110東吳第2題】
題型 1-1-23 買賣物之瑕疵、契約解除、解除權之消滅、代償請求【112台大B卷第1題】
伍、契約之定性及時效(契約權利行使之障礙)
題型 1-1-24 混合契約、契約定性與法人侵權【104律師(民法)第1題】
第二節 契約法各論
壹、買賣契約
題型 1-2-1 物之瑕疵擔保【改編94律師第3題】
題型 1-2-2 物之瑕疵與凶宅【101北大第4題】
題型 1-2-3 租賃契約與兇宅【10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2-4 物之瑕疵擔保與利益第三人契約【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5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改編89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9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6 物之瑕疵擔保權利主張時點【92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7 物之瑕疵擔保與不當得利、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0司律第1題】
題型 1-2-8 債權買賣之權利瑕疵擔保【100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9 他地清償之危險移轉時點【改編98司法官第1題】
貳、取得使用權之契約
一、租賃
題型 1-2-10 受任人物之交付義務、工作物所有人責任、服務責任、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06律師第1題】
題型 1-2-11 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與押租金【99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題型 1-2-12 承租人保管責任與凶宅【改編104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13 凶宅、承租人保管責任、物之瑕疵擔保、不完全給付、同時履行抗辯與肖像權侵害【111北大A卷第3題】
二、房屋對於基地之使用權問題類型
題型 1-2-14 使用借貸之物權化1【94東吳A組第3題】
題型 1-2-15 使用借貸物權化─民法第425條之類推適用【99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1-2-16 契約與侵權之競合、債之物權化、誠信原則【112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1-2-17 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效力【104司法官(民法)第2題】
參、承攬
題型 1-2-18 承攬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之競合【101律師第1題】
題型 1-2-19 不作為侵權行為與承攬瑕疵之損害賠償【110北大第3題】
題型 1-2-20 買賣、承攬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97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21 承攬工作物瑕疵發見期間【97律師第4題】
題型 1-2-22 民法第511條之損害賠償範圍【107司法官第2題第3小題】
肆、擔保性質之契約
題型 1-2-23 違約金酌減、不當得利返還、給付目的【112台大A卷第2題】
題型 1-2-24 違約金酌減、違約金酌減後之返還依據、違約金債權之獨立性【113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1-2-25 同時履行抗辯、故意侵權抵銷之禁止【112北大第3題】
題型 1-2-26 履約保證金及立即照付條款【105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2-27 保證、意思表示瑕疵、時效抗辯、代位權與求償權【111政大民法組第3題】
題型 1-2-28 保管義務、凶宅、連帶保證、代位權與求償權【111台大A卷第1題】
伍、合夥
題型 1-2-29 合夥與無權處分【101司法官第6題第2、3小題】
題型 1-2-30 合夥之侵權責任【102司法官第1題】
陸、其他無名契約及各種綜合契約題型
題型 1-2-31 信用卡盜刷、委任契約【110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1-2-32 合建契約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之解釋【改編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1-2-33 預約與損害賠償【101台大A卷第1題】
Chapter2 無因管理
題型 2-1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一)【94律師第4題】
題型 2-2 本人意思違反公序良俗之無因管理(二)【96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3 不法管理之利益及費用償還【筆者自擬】
Chapter3 侵權責任
壹、人格權之侵害(一)
題型 3-1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一)【92律師第1題】
題型 3-2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二)【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題型 3-3 人格權侵害之不法性與行政法規【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號判決】
題型 3-4 名譽權侵害、被遺忘權與法益衡量【111台大A卷第2題】
貳、人格權之侵害2─醫療糾紛類型
題型 3-5 一般侵權與自主流產決定權【93四等書記官第2題】
題型 3-6 交易往來安全注意義務、醫事機構責任【111東吳C組第2題第2小題】
題型 3-7 損害與存活機會喪失【96東吳A、C組第2題】
題型 3-8 醫療過失責任分配及舉證【108司律民法(二)第2題】
參、身分法益侵害
題型 3-9 強制性交與身分法益侵害【10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10 徵信不實、與有過失、身分法益侵害、無權占用不當得利之消滅時效【107律師第1題】
肆、車禍紛爭類型
題型 3-11 車禍與因果關係1【102律師第1題】
題型 3-12 車禍與因果關係2【98律師第4題】
題型 3-13 過失相抵、未成年人是否承擔法代之過失、保險與損益相抵、過失注意義務【113台大B卷第3題】
題型 3-14 車禍與法定代理人責任【103律師第1題】
題型 3-15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1【95律師第2題】
題型 3-16 僱用關係與執行職務2【99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7 靠行與損害賠償範圍【94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18 靠行與僱用關係【109司律民法1第2題】
題型 3-19 借牌登記與僱用人侵權責任【105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第2題】
題型 3-20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一)【97律師第3題】
題型 3-21 車禍與運送人責任、附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二)【9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22 車禍與勞動能力減損、保險給付【96律師第3題】
伍、其他題型
題型 3-23 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問題【100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24 純粹經濟上損失、侵權責任與利益保護【111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25 公用地役關係之物上妨害除去請求權及衍生性經濟損失【112司律第1題】
題型 3-26 事實上處分權與過失侵權責任保護法益【109司律民法1第1題】
題型 3-27 物之使用可能性的賠償問題【110政大民法組第2題】
題型 3-28 給付利益之保護、造意之共同侵權【107台大B卷第2題】
題型 3-29 新興之僱用人侵權責任類型【97東吳E組第2題】
題型 3-30 盜賣證券╱執行職務與信賴說【105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3-31 合作經營與僱用關係【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8號判決】
題型 3-32 工作物所有人及民法商品製造人責任【98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33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99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34 消費者保護法商品責任之保護法益及保護主體【106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3-35 消費關係、自甘冒險、運動傷害之違法性判斷、法人侵權【109政大民法組第1題】
題型 3-36 侵權責任、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契約與侵權責任競合【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3-37 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Chapter4 不當得利
題型 4-1 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0律師第6題第2小題】
題型 4-2 公用地役、無權占有與不當得利【103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4-3 無權占有、無權出租他人之物之不當得利【104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4 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與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民法1第1題】
題型 4-5 不當得利、連帶責任之成立、共同侵權【113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2第2題】
題型 4-6 扶養義務與不當得利、未成年利得人善意惡意之認定【109司律民法2第2題第3小題】
題型 4-7 涉外不當得利請求之準據法、直接不當得利請求【107司法官第2題第1、2小題】
題型 4-8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1【95四等書記官第1題】
題型 4-9 民法第183條之類推適用2【89司法官第2題】
Chapter5 債之移轉、消滅、保全及擔保
題型 5-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權處分與債權讓與【105律師第1題】
題型 5-2 表見債權讓與【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5-3 債權雙重讓與、表見讓與【11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題型 5-4 違約金酌減、任意給付、誠信原則、抵銷權、債權讓與、惡意債務人【113司律第2題】
題型 5-5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善意取得、詐欺【105檢察事務官第3題】
題型 5-6 對債權準占有人為清償【筆者自擬,改編自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888號判決】
題型 5-7 債權準占有人、僱用關係、無權占有【107律師第2題】
題型 5-8 利害第三人清償【101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9 債權人代位權與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權【102律師第6題第2、5小題】
Try again 【113司律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第1題】
題型 5-10 代位權與懲罰性違約金【103司法官(民法)第1題】
題型 5-11 撤銷訴權【104律師(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5-12 撤銷訴權、代物清償、附負擔贈與、權利瑕疵擔保、相鄰關係【113司律第1題】
題型 5-13 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民法、民訴)第3題第2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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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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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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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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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㈠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㈡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㈢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㈣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㈠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㈡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㈢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㈣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㈠【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㈡【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㈤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㈠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㈡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㈢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㈡】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㈣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㈠【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㈡【98政大公法組】
㈤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㈠【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㈡【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㈡─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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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週破解民事訴訟法學霸筆記書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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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題直擊站:介紹完爭點後,附上考古題使讀者知悉該爭點如何包裝成題目,亦一併附上擬答供讀者於作答上參考。
【目錄】
四版序
初版序
本書使用方式
分週進度表
第一週 共同訴訟類型及爭議
◎戰略目標
代位訴訟相關爭議(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代位訴訟其餘爭議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北大、112東吳、112三等關稅法務及109地特三等
考點2: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3:得否併列合夥團體及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被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政大
考點4:合夥團體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退夥人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2公證人
考點5:公同共有債權行使之類型化處理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點6: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始因繼承標的物所生之債權,性質為何?繼承人應如何行使?
考題直擊站:105法律座談會
考題直擊站:110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節錄)
考點7: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強制追加原告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地特三等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分別共有債權之行使
考題直擊站:103律師(節錄)
考點9:主張共通原則與證據共通原則
考題直擊站:9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林玠鋒老師期末考考題(節錄)
考點10:管理委員會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輔大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點11:連帶債務與連帶保證之訴
考題直擊站:108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12司律
考題直擊站:112輔大
考題直擊站:113台大(節錄)
考點12: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訴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4律師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5北大
考點13:袋地通行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14:分割共有物之訴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
考題直擊站:101律師(節錄)
考點15: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考題直擊站:110公證人
考題直擊站:108成大(節錄)
第二週 複雜訴訟型態
◎戰略目標
反訴合一確定之解釋、二審當事人追加、參加效(改編自107臺大、108政大)
◎考點直擊
考點1:參加人逾時參加之參加效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書記官
考點2:當事人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題直擊站:姜世明老師書上案例
考點3:主觀預備合併兼論二審追加備位被告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12三等司法事務官(節錄)
考點4:預備合併上訴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北大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110四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2四等書記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2東吳
考點5:訴之聲明表示方式常見錯誤與法院闡明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東吳、110司律
考點6:客觀訴之變更追加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點7:侵權行為與一部請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100東吳(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北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點8:最低額聲明結合小額訴訟程序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點9: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之區辨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節錄)
考點10:重複起訴禁止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9政大
考點11:公益法人之不作為訴訟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12:意定訴訟擔當之團體訴訟
考題直擊站:99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地特法制
考點13:主參加訴訟(干預訴訟)
考題直擊站:106律師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
第三週 爭點整理與訴訟審理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二審始提出抵銷抗辯、二審始提出時效抗辯(改編自110臺大;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第447條更新權之相關爭議
考點2:爭點整理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劉明生老師書上案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司法官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8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1臺大(節錄)
考點3:準備程序失權效之進階題型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
考點4:爭點簡化協議相關爭議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點5:契約定性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2臺大
考題直擊站:109臺大(節錄)
考點6:侵權行為與訴訟標的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106司法官(節錄)
考點7:違約金及與有過失之審理
考題直擊站:109輔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臺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點8:時效抗辯之闡明及職務上已知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輔大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第四週 證據(Ⅰ)
◎戰略目標
醫療舉證責任之分配、仲裁鑑定契約(改編自108司律、105臺大沈冠伶老師下學期期末考)
◎考點直擊
考點1:仲裁鑑定契約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臺大法研(節錄)
考點2:債務不履行中可歸責及物之瑕疵擔保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7高考二級法制
考點3:證明預斷禁止原則
考題直擊站:102司法官(節錄)
考點4:醫療訴訟中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
考點5:公害事件之舉證責任
考點6:票據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4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3三等行政執行官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點7:私人違法取證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點8:不當得利與所有物返還之舉證責任
考題直擊站:106輔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北大法研(節錄)
考題直擊站:109高考二級法制(節錄)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節錄)
第五週 證據(Ⅱ)
◎戰略目標
事案解明義務、過失證明妨礙、文書提出義務(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證明妨礙
考題直擊站:108高考三級法制
考題直擊站:106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考點2:摸索證明
考題直擊站:100政大
考題直擊站:105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
考點3:民事訴訟之證明度
考題直擊站:111政大
考題直擊站:110政大(節錄)
考點4:法院不依職權傳喚證人作證是否違法?
考題直擊站:105律師(節錄)
考題直擊站:106政大
考點5:違反真實之自認
考題直擊站:107政大法研
考題直擊站:106高考三級法制
考點6:年代久遠、財力不平等是否得以舉證責任減輕?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節錄)
第六週 抵銷爭議與上訴審
◎戰略目標
上訴利益、抵銷抗辯之既判力、抵銷抗辯與重複起訴禁止(改編自106司法官、96律師)
◎考點直擊
考點1:反對抵銷
考題直擊站:109司律(節錄)
考點2:抵銷抗辯之既判力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7三等關稅法務
考點3:抵銷抗辯之上訴利益與裁判費徵收
考題直擊站:113北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高考財稅法務
考點4:形成權之遮斷效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臺大
考題直擊站:102臺大
考點5:訴訟上抵銷與訴訟外抵銷之性質與法律效果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
考點6:同時履行抗辯之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之區辨
考點7: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二審,移審範圍及審判範圍為何?
考題直擊站:100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05司法官(節錄)
考點8:僅原告就對待給付部分上訴於三審,若三審法院認為上訴有理由,應如何處理?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前判例
考點9:上訴人得否於更審程序擴張上訴聲明?
考題直擊站:108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92律師
第七週 當事人恆定與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
◎戰略目標
爭點整理、當事人恆定及判決效力擴張(改編自105臺大)
◎考點直擊
考點1:新當事人恆定主義概述
考點2: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原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4司法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0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節錄)
考點3:訴訟繫屬中,債權關係,被告側移轉
考題直擊站:107臺大(節錄)
考點4:訴訟繫屬中,物權關係,被告側移轉,兼論善意取得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06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00臺大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3成大
考點5:基準時點後,標的物之繼受
考題直擊站:110司律
考點6:執行力擴張基本論版型
考點7: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為當事人占有之人
考題直擊站:110臺大
考題直擊站:106臺大
考點8:判決效力擴張及於基準時後之特定繼受人
考題直擊站:111高考三級財稅法務
考題直擊站:許士宦老師文章案例
考點9:貫性審查與訴訟繫屬登記之關係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2政大
第八週 全範圍
◎戰略目標(一)
分公司、刑事判決拘束力、訴之聲明表示、傳聞證人(筆者自擬)
◎考點直擊
考點1:刑事判決對民事判決之影響
考點2:分公司之綜合題型
考題直擊站:改編自110東吳
考題直擊站:108三等司法事務官
考點3:管 轄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7律師
考題直擊站:112國防法務官(節錄)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書記官
考題直擊站:113政大
考題直擊站:111三等行政執行官(節錄)
◎戰略目標(二)
全範圍練習
考題直擊站:110北大(節錄
考題直擊站:108政大
考題直擊站:112臺大
考題直擊站:111司律(節錄)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考題直擊站:104政大
考題直擊站:筆者自擬
◎戰略目標(三)
民法、民訴綜合題型
改編自107北大
筆者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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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1.以司律國考、研究所考試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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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 ‧1
第一篇 公司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公司社會責任 ‧1-2
題型 1-1-1 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2
第二節 公司轉投資、借貸之限制 ‧1-7
題型 1-2-1 轉投資之情形【99東吳E組第1題第1小題】 ‧1-7
題型 1-2-2 貸放資金之限制—企業淨值
【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9
題型 1-2-3 貸放資金之限制—短期融資之必要
【113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1-11
題型 1-2-4 違法貸放資金【10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14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 ‧1-17
題型 1-3-1 影子董事之責任訴追
【102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1-17
題型 1-3-2 事實上董事與歸入權【101律師第2題】 ‧1-19
題型 1-3-3 基於適當目的執行職務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23
題型 1-3-4 董事侵權責任及注意義務
【102律師第2題第1小題】 ‧1-27
題型 1-3-5 董事注意義務及經營判斷法則之適用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改編】 ‧1-30
題型 1-3-6 法人代表人同時當選董監、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1-36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45
Try again 【113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節錄】 ‧1-46
題型 1-3-7 二法人股東同時指派同一自然人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47
題型 1-3-8 公司法第27條—現況與未來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1-51
第四節 經理人 ‧1-55
題型 1-4-1 經理人之認定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1-55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2小題】 ‧1-59
Chapter 2 資本制度
第一節 特別股 ‧2-2
題型 2-1-1 特別股發行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7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2-8
Try again 【11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9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
【108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2-10
第二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2-16
題型 2-2-1 股份轉讓之限制【96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節錄】 ‧2-16
題型 2-2-2 股份回籠禁止原則
【100地特法制、經建行政第1題】 ‧2-18
第三節 股東出資與減資 ‧2-23
題型 2-3-1 股東出資及員工獎酬制度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2-23
題型 2-3-2 減資計算及現物減資【105司法官第1題】 ‧2-25
Try again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2-29
Chapter 3 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會之召集 ‧3-2
題型 3-1-1 股東會召集程序之適法性【105臺大己組第2題】 ‧3-2
題型 3-1-2 公司法第173條之1相關問題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7
題型 3-1-3 「不能召集」之解釋【筆者自擬題】 ‧3-10
第二節 股東會決議方法 ‧3-15
題型 3-2-1 特別決議定足數【103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2-2 股東會決議之計算
【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18
第三節 股東提案權及議案效力 ‧3-21
題型 3-3-1 股東提案權範圍及合併議案程序
【109司律第1題】 ‧3-21
Try again 【113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題型 3-3-2 發行新股及股東提案權之違法救濟
【107司法官第1題】 ‧3-32
Try again 【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3小題】 ‧3-39
第四節 股東表決權行使 ‧3-40
題型 3-4-1 股東會決議迴避及撤銷適格
【10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40
題型 3-4-2 表決權拘束契約【109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3-43
Try again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3-50
第五節 股東會綜合問題及延伸 ‧3-51
題型 3-5-1 轉投資限制、股東查閱權及股東會決議瑕疵
【108司律第1題】 ‧3-51
題型 3-5-2 股東會決議瑕疵對法律行為效力之影響
【103司法官第1題第3小題】 ‧3-57
Try again 【97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60
Chapter 4 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人數與選任 ‧4-2
題型 4-1-1 一人董事相關問題
【110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2
題型 4-1-2 累積投票制立法評析【106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4-5
第二節 董事報酬與權限 ‧4-10
題型 4-2-1 董事報酬請求權【105律師第2題】 ‧4-10
題型 4-2-2 董事資訊請求權【100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13
第三節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責任訴追程序 ‧4-17
題型 4-3-1 競業禁止原則與迴避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第2、3小題】 ‧4-17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4-21
題型 4-3-2 法人代表人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之判斷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21
題型 4-3-3 裁判解任訴訟【105律師第1題第2小題】 ‧4-27
題型 4-3-4 投保法第10條之1【113臺大己組第3題節錄】 ‧4-29
Try again 【99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4
第四節 董事會決議 ‧4-35
題型 4- 4-1 一人決議之效力【105臺大己組第1題】 ‧4-35
題型 4- 4-2 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111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4-38
Try again 【111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43
第五節 機關間權限劃分— 兼論內部瑕疵於公司法律行為之影響 ‧4-45
題型 4- 5-1 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100律師第1題第1小題】 ‧4-45
題型 4- 5-2 未經內部合法程序之董事長代表行為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47
題型 4- 5-3 違法增資發行新股之效力【113司律第1題】 ‧4-51
Chapter 5 監察人
題型 5-1 實質董事與監察人代表權【110司律第1題】 ‧5-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8
題型 5-2 主動提起訴訟【106律師第1題節錄】 ‧5-9
題型 5-3 股東會召集權【111司律第1題】 ‧5-12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5-20
題型 5-4 監察權行使【102司法官第2題節錄】 ‧5-20
題型 5-5 股東聲請選派檢查人【105律師第1題節錄】 ‧5-23
Chapter 6 會計制度
題型 6-1 盈餘分派之程序【102律師第1題】 ‧6-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2 盈餘分派之計算【103律師第2題節錄】 ‧6-5
題型 6-3 建設股息【98律師第1題】 ‧6-9
題型 6-4 盈餘分派契約效力及少數股東救濟
【100臺大己組第1題】 ‧6-11
題型 6-5 員工獎酬規範【103律師第1題節錄】 ‧6-16
Chapter 7 其他問題
第一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7-2
題型 7-1 人數及轉讓限制【105司法官第2題】 ‧7-2
第二節 章程自治之界限 ‧7-6
題型 7-2 章程變更適法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改編】 ‧7-6
Try again 【11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節錄】 ‧7-14
第三節 有限公司與關係企業 ‧7-15
題型 7-3-1 有限公司董事責任訴追與關係企業之損害賠償
【103司法官第2題節錄】 ‧7-15
題型 7-3-2 有限公司之資訊權與股東協議
【112司律第1題】 ‧7-17
第四節 公司組織再造 ‧7-26
題型 7-4 合併程序【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7-26
第二篇 保險法
Chapter 1 總論
第一節 保險契約基本概念 ‧1-2
題型 1-1-1 保險契約之性質【102司法官第3題節錄】 ‧1-2
題型 1-1-2 預繳保費之效果【110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
題型 1-1-3 最大善意原則、過失相抵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節錄】 ‧1-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1
題型 1-1-4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相關問題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1-1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1-15
題型 1-1-5 主附約效力【105司法官第3題】 ‧1-15
題型 1-1-6 故意致保險事故發生【98司法官第1題】 ‧1-20
題型 1-1-7 共同被保險人之故意【100律師第3題節錄】 ‧1-23
題型 1-1-8 詐欺性請求【112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24
第二節 據實說明義務 ‧1-29
題型 1-2-1 告知義務之主體與因果關係抗辯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1-29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⑴】 ‧1-33
題型 1-2-2 續保之告知義務【109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 ‧1-33
題型 1-2-3 業務員告知受領權與因果關係認定
【109司律第2題】 ‧1-36
題型 1-2-4 解除權除斥期間與民法詐欺之競合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41
題型 1-2-5 綜合問題【108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1-45
Try again 【111司律第2題】 ‧1-50
第三節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1-52
題型 1-3-1 危險增加之要件【107律師第3題節錄】 ‧1-52
題型 1-3-2 客觀危險增加之通知義務違反
【95律師第4題節錄】 ‧1-54
題型 1-3-3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立法評析與比例給付保險金條款
【105律師第3題】 ‧1-55
第四節 保險事故發生通知義務 ‧1-60
題型 1-4-1 通知期間之約款【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1-60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 ‧1-64
題型 1-5-1 報警義務與肇事逃逸免責條款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64
Try again 【106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1-68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1-68
題型 1-5-2 隱藏性義務之區辨及內容控制【110司律第2題】 ‧1-69
Try again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1-72
Chapter 2 損害保險
第一節 超額保險 ‧2-2
題型 2-1-1 惡意超額保險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2-2
題型 2-1-2 超額定值保險
【106中正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3
第二節 複保險與保險競合 ‧2-6
題型 2-2-1 消極保險之適用【107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69
Try again 【98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 ‧2-10
題型 2-2-2 人身保險與定額保險【109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11
題型 2-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與責任分配
【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2-15
題型 2-2-4 不同種保險競合條款
【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17
第三節 保險代位 ‧2-20
題型 2-3-1 保險代位適用範圍【95司法官第4題節錄】 ‧2-20
題型 2-3-2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2-22
題型 2-3-3 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13司律第2題】 ‧2-23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2-27
題型 2-3-4 全民健保之代位
【105臺大丙組、辛組第4題第2小題】 ‧2-27
題型 2-3-5 妨礙代位【10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0
Try again 【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2-34
題型 2-3-6 再保險之適用問題【101東吳C組第3題】 ‧2-34
第四節 責任保險 ‧2-39
題型 2-4-1 保險事故、通知義務與時效【103律師第3題】 ‧2-39
題型 2-4-2 直接請求權之要件與保險人之直接給付
【104律師第3題第1、2小題】 ‧2-43
題型 2-4-3 直接請求權之性質與時效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46
題型 2-4-4 保險人和解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2-49
題型 2-4-5 強制汽車責任險【102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2-52
Chapter 3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 ‧3-2
題型 3-1-1 代理簽名之效力
【110政大財經法組第1題第1小題】 ‧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3-4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節錄】 ‧3-5
題型 3-1-2 法定代理人同意權與第107條
【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3-5
題型 3-1-3 停效之要件—給付遲延【108司律第3題節錄】 ‧3-8
題型 3-1-4 復效同意權與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0
Try again 【107律師第3題節錄】 ‧3-14
題型 3-1-5 催告義務之免除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14
題型 3-1-6 受益人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3-17
題型 3-1-7 受益人之變更【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3-19
題型 3-1-8 類名指定受益人之判斷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22
題型 3-1-9 故意自殺之認定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3-25
題型 3-1-10 解約金及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3-26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3-31
第二節 傷害保險 ‧3-32
題型 3-2-1 突發性、不可預見性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3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3小題】 ‧3-35
題型 3-2-2 因果關係【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⑵】 ‧3-36
第三節 健康保險 ‧3-39
題型 3-3-1 保前疾病之認定【108司律第3題節錄】 ‧3-39
題型 3-3-2 保前疾病主觀要件與復效等待期間條款
【104司法官第3題】 ‧3-41
Try again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3-46
第三篇 證券交易法
Chapter 1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與私募
第一節 有價證券之定義 ‧1-2
題型 1-1-1 有價證券之認定—投資契約
【97臺大己組第2題第1小題】 ‧1-2
題型 1-1-2 外國有價證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
【104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1-5
第二節 募集、私募、發行 ‧1-9
題型 1-2-1 募集與私募之區分【99公費留學第2題】 ‧1-9
題型 1-2-2 私募之程序、短線交易與轉售效力
【100司法官第5題】 ‧1-11
Try again 【 99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第1、 3小題】 ‧1-16
題型 1-2-3 再次發行與私募之限制
【109司律第3題第1、3小題節錄】 ‧1-16
Chapter 2 有價證券之流通市場
第一節 公開收購 ‧2-2
題型 2-1-1 大量取得股份之方式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節錄】 ‧2-2
題型 2-1-2 持股申報及共同取得【112司律第3題第1小題】 ‧2-4
題型 2-1-3 公開收購相關規定【105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2-7
題型 2-1-4 強制公開收購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2小題】 ‧2-12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2-14
第二節 場外交易 ‧2-15
題型 2-2-1 違反場外交易禁止之效力【101司法官第5題】 ‧2-15
Try again 【104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第1小題】 ‧2-18
Chapter 3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與內部人規範
第一節 內部人規範 ‧3-2
題型 3-1-1 轉讓持股限制【106東吳E組第3題】 ‧3-2
第二節 股東會與董監資格 ‧3-6
題型 3-2-1 董監消極資格【102律師第5題】 ‧3-6
題型 3-2-2 臨時動議之提出【101會計師第2題】 ‧3-9
第三節 獨立董事與委員會 ‧3-11
題型 3-3-1 獨立董事資訊請求權【107司法官第2題】 ‧3-11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5
題型 3-3-2 審計委員會—立法評析
【103臺大丙組、辛組第2題】 ‧3-15
題型 3-3-3 審計委員會—董事自我交易程序
【113司律第3題】 ‧3-20
題型 3-3-4 審計委員會—一人決議
【112司律第3題第2小題】 ‧3-23
題型 3-3-5 薪酬委員會【106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 ‧3-25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0
第四節 委託書與庫藏股 ‧3-32
題型 3-4-1 委託書制度規範目的
【93臺大己組第2題第2小題】 ‧3-32
題型 3-4-2 庫藏股之買回【102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3-34
Chapter 4 資訊公開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 ‧4-2
題型 4-1-1 公開招募說明書【109司律第3題第1小題節錄】 ‧4-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5題第1小題】 ‧4-4
題型 4-1-2 請求權人範圍【110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4-4
第二節 繼續公開 ‧4-9
題型 4-2-1 財務預測【107臺大丙組、辛組第1題第1小題】 ‧4-9
Try again 【104律師第4題】 ‧4-12
題型 4-2-2 持有人之判斷【101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13
題型 4-2-3 賠償責任主體【111司律第3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4-19
Try again 【10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0
題型 4-2-4 次要行為人【109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4-21
題型 4-2-5 推定交易因果關係之適用
【107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4-2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5題】 ‧4-31
Try again 【111司律第3題節錄】 ‧4-32
Try again 【11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4-33
題型 4-2-6 賠償責任之認定【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33
題型 4-2-7 損害賠償計算方法【110司律第3題】 ‧4-38
Try again 【102司法官第5題節錄】 ‧4-41
Chapter 5 市場不法行為之禁止
第一節 操縱市場 ‧5-2
題型 5-1-1 連續交易【103律師第5題】 ‧5-2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
Try again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1題】 ‧5-7
題型 5-1-2 不履行交割【105臺大己組第3題第1小題】 ‧5-7
題型 5-1-3 其他市場操縱行為
【104輔大民商法組第1題第1小題】 ‧5-10
第二節 短線交易 ‧5-14
題型 5-2-1 取得行為之認定
【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14
題型 5-2-2 大股東判斷及責任認定【105律師第4題】 ‧5-16
題型 5-2-3 歸入權計算【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5-20
第三節 內線交易 ‧5-23
題型 5-3-1 行為主體—內部人【110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27
題型 5-3-2 行為主體—職業關係【97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1
題型 5-3-3 行為主體—偶然聽聞
【106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34
Try again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5-37
題型 5-3-4 行為主體—法人及公開收購
【103司法官第5題第2小題】 ‧5-38
題型 5-3-5 行為主體—綜合問題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 ‧5-43
Try again 【111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47
Try again 【107臺大己組第3題第2小題】 ‧5-48
Try again 【103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48
題型 5-3-6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成立時點與反向交易
【100律師第5題】 ‧5-49
Try again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4
Try again 【107律師第2題】 ‧5-55
題型 5-3-7 規範客體—重大消息公開方式及時點
【108司律第2題】 ‧5-56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59
題型 5-3-8 非自願性買賣【109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5-60
題型 5-3-9 預定交易計畫抗辯及法人主體
【109臺大丙組、辛組第3題】 ‧5-62
Try again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6
Try again 【101律師第5題】 ‧5-66
題型 5-3-10 替代性交易【113北大財經法組第2題】 ‧5-67
題型 5-3-11 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計算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2題】 ‧5-72
Try again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76
第四節 掏空公司資產 ‧5-78
題型 5-4-1 非常規交易【104臺大己組第3題】 ‧5-78
Chapter 6 公司法與證交法之匯流
題型 6-1 綜合題型1【107律師第1題】 ‧6-2
題型 6-2 綜合題型2【106司法官第1題】 ‧6-7
題型 6-3 綜合題型3【106律師第1題第2、3小題】 ‧6-12
題型 6-4 綜合題型4【100臺大己組第3題】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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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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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建構:依序鋪陳財稅法的基本體系,而不會在爭點中迷失方向
爭點蒐羅:完整收錄學說實務上重要且新進的爭點,避免遭受突襲
海量試題:蒐錄國家考試、法研所、財稅法務的歷屆試題,面對考試不再害怕
觀念釐清:透過「作者碎稅念」的獨立視窗,釐清重要概念,避免錯誤概念滋長
【目錄】
編者序
本書使用方法
凡 例
參考文獻
分回進度表
第零回 導論財稅法
第一節財稅法的內部體系
壹、財政法
貳、租稅法
第二節 財稅法的外部體系
壹、財稅法與公法的連結延伸
貳、財稅法與民事法的交錯關聯
參、財稅法與刑事法的互動場域
第一回 租稅基礎法
第一節 租稅與租稅法之基本概念
壹、租稅與公課
貳、租稅法之基本概念
爭點回顧:稅法規範是否存在「類推適用禁止原則」?
參、特論:實質課稅原則/經濟觀察法
爭點回顧:實質課稅原則之功能定位?
爭點回顧:實質課稅原則是否得作「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運用?
第二節 租稅法之原理原則
壹、依法課稅原則
爭點回顧:租稅事項之法律保留程度?
貳、量能課稅原則
爭點回顧:家戶課稅制之合憲性?
爭點回顧:海外期貨交易損失得否跨期扣除?
參、稽徵經濟原則
肆、比例原則
第三節 租稅法之違憲審查模型
第二回 租稅債務法
第一節 租稅債務之形成
壹、租稅債務關係
貳、租稅連帶債務?
爭點回顧:是否可能成立租稅連帶債務?
第二節 租稅債務之類型
壹、租稅給付請求權
爭點回顧:所得稅法§7Ⅱ①之「住所」及「經常居住」應如何認定?
爭點回顧:所得理論與我國所得之判斷基礎?
貳、租稅附帶給付請求權
參、溢繳稅款返還請求權
肆、法定退稅請求權
伍、繳還稅款請求權
陸、責任債務請求權
第三節 租稅優惠與租稅特別負擔
壹、租稅優惠
貳、租稅特別負擔
第三回 租稅程序法
第一節 租稅核課程序
壹、租稅核課之概念
貳、課稅事證之調查
爭點回顧:扣繳義務人的法律地位?
爭點回顧:扣繳義務之合憲性?
爭點回顧:納稅義務人或稽徵機關之事後行為對推計課稅的影響?
爭點回顧:推計數額得否作為漏稅罰的計算基準?
第二節 租稅徵收程序
第三節 租稅執行程序
壹、租稅終局停止執行
貳、租稅暫時停止執行
第四節 租稅保全程序
壹、物的保全
貳、人的保全:限制出境
第四回 租稅制裁法
第一節 體系概說
壹、租稅程序與租稅制裁之互動關聯
貳、租稅制裁之體系展開與類型區辨
參、租稅制裁之共通規範與程序原則
第二節 租稅刑事罰
壹、保護法益
貳、規範態樣
爭點回顧:「詐術」之解釋?
爭點回顧:納稅義務人有無防止租稅逃漏的「保證人地位」?
爭點回顧:逃漏租稅罪為「實害犯」或「危險犯」?
爭點回顧:新稅稽法§47之性質?
參、利得沒收
第三節 租稅行政罰
壹、基本原則
貳、規範態樣
參、裁處個數
第四節 競合關係
壹、行為罰vs.漏稅罰
貳、逃漏租稅罪vs.漏稅罰
第五回 租稅救濟法
第一節 租稅救濟程序總論
壹、租稅救濟程序
爭點回顧:復查程序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貳、稅務訴訟類型
參、租稅舉證責任
第二節 稅務訴訟之訴訟標的
壹、總論:訴訟標的之概念與類型
貳、特論:租稅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
第三節 稅務訴訟之程序標的
壹、總論:程序標的之概念與類型
貳、特論:租稅撤銷訴訟之程序標的
第四節 租稅救濟之暫時權利保護
壹、復查程序之停止執行
貳、訴願程序之停止執行
參、訴訟程序之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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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是著重在考試寫作的示範與教學,以及重要(常考)爭點的分析,在定位上雖然不是憲法的打底書,但在編排上仍非常重視整體架構,希冀讀者在讀完本書後,對於憲法體系以及考題走向都能完全掌握。因此本書在章節安排上,除了「憲法總論」、「基本權」、「權力分立」等必備章節外,有鑑於「憲法訴訟」在考試上的重要性逐漸提升,特別將其獨立為單一章節,並就相關考題做充分詳盡之說明。
在擬答撰寫方面,強調擬答內容篇幅符合真實考試,以及特別重視依各題情境進行個案涵攝、避免答題內容流於制式之弊,以期讀者能將本書寫作技巧運用於考試上,掌握高分上榜關鍵。在題型收錄上,精選歷年國考、研究所考試中經典與最新112年國考及113年法研所之重要試題,涵蓋諸多最新憲法考點,例如113年總統立委選舉所衍生之相關憲政爭議、憲法法庭關於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合憲性之最新見解、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之權利及社群媒體平台責任等。另鑑於112年憲法訴訟法修正,部分試題亦配合舊題新解。透過以上內容增補,使讀者能掌握最新考題趨勢與建立完整觀念,進而掌握高分上榜關鍵。
為了能讓讀者能夠有完整的學習,本書除了在每節開頭進行簡單觀念整理以及各題的完整擬答外,尚有以下特色:
一、觀念補充
針對題型所涉及的爭點或是該題所衍生出的其他問題,進行較為詳盡的文字說明,以彌補單純僅有擬答的不足,以期讀者未來遇到類似、相關爭點也能夠迎刃而解。
二、類似考題
在完整擬答後另收錄類似考題,並附簡略的解題提示,讓讀者可立刻檢測自己是否已將相關問題釐清、以及能否運用於考題中。
三、解題寫作說明
法律考試有時不是難在吸收相關專業知識(輸入),反而是難在要如何在短時間內將所學清楚呈現於考卷上(輸出)。因此對於各章節若有建議的寫作模板,或是該章節在寫作上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會另以「解題寫作說明」專欄進行額外說明。
建議搭配作者另一著作《憲法爭點解讀》,及高點雲端影音講解《憲法熱門案例解析》使用,該書將「體系」與「爭點」結合,使讀者們一方面能清楚憲法的思考體系架構、在考場上活學活用,另一方面也將憲法所有最新、經典的爭點一網打盡,讓讀者只藉由一本參考書,就能建立完整的思考架構,在實際考試上能更加得心應手。
【目錄】
第一章 憲法總論與基本國策
第一節 民主國原則
第二節 法治國原則
第三節 基本國策
第二章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之主體
第二節 基本權之功能
第三節 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與國庫效力
第四節 基本權之違憲審查架構
第三章 基本權各論
第一節 平等權(原則)
第二節 人身自由
第三節 居住遷徙自由
第四節 言論自由
第五節 宗教自由
第六節 社會權總論與生存權
第七節 工作權
第八節 財產權
第九節 訴訟權
第十節 參政權
第十一節 未列舉權
第十二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
第四章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相關理論
第二節 我國政府體制
第五章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
第二節 行政院
第三節 立法院
第四節 司法院
第五節 監察院與考試院
第六節 地方自治
第六章 憲法訴訟
第一節 憲法訴訟制度概論
第二節 聲請程序
第三節 裁判之類型與效力
第四節 其他爭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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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作者以刑事訴訟流程作為骨幹,將近十幾年律師、司法官與法研所的重要試題,重新過濾、整理,依其所涉之爭點,妥善放在訴訟流程中應出現之位置,透過解題建構起學習體系。此編排方式,除了讓讀者得以在最快的時間內掌握刑事訴訟法近年來所有重要爭點外,亦可增加考生對於刑事訴訟架構之熟稔程度,使讀者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最高的投資報酬,充分掌握上榜的關鍵分數。
本次改版,因應修法將書中有關鑑定之考題全數舊題新解,並依往例收錄新近司律、法研所試題,其中辯護人筆記權、罪數變更告知義務、司法警察採尿處分、通訊監察期中報告義務、另案監聽、數位證據等議題,在112年司律、112年及113年法研所考試均有命題,應特別留意,並多加演練,以熟悉最新命題趨勢。
本書所收錄之考題,廣及於司法官、律師、法研所及作者自行設計的改編題,為市面上少數專屬於司律、法研所對象的刑事訴訟法解題書,內容兼具廣度與深度,體系清晰明瞭、邏輯一貫。書中的擬答不但完整且架構分明,皆為作者細心提點整理。由於考題的爭點會隨著實務與學說見解變遷而改變,作者均以最新修法、實務見解及學說主張作為答題依據,讓讀者在演練試題時也能接收最新資訊,有效提升讀者對於爭點的掌握程度。而礙於篇幅,有些解題的概念說明無法在擬答中完整呈現,作者另利用NOTE與筆者的話補充許多答題上的技巧及重要概念,幫助讀者厚植解題實力。而隨題所提示的相關實務與學說見解,也讓解題複習效果更事半功倍。
讀者除演練本書題解之外,可參 《刑事訴訟法研析(上)》及 《刑事訴訟法研析(下)》體系重點書一起研讀,鞏固刑訴完整體系的建構。
【目錄】
第一章 刑事訴訟法基礎理論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的目的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原理原則
第三節 刑事訴訟法之效力範圍
第二章 訴訟客體
第一節 案件單一性
第二節 案件同一性
第三章 偵查開始
第一節 偵查通論
第二節 偵查發動
第三節 被告地位的形成
第四節 辯護人
第四章 強制處分
第一節 強制處分總論
第二節 被告之訊問
第三節 羈押
第四節 臨檢、搜索、扣押
第五節 鑑定、勘驗、身體檢查
第六節 特殊類型的偵查方式
第五章 偵查終結
第一節 不起訴與緩起訴
第二節 再議與准許提起自訴制
第六章 起訴
第一節 公訴
第二節 自訴
第七章 審判程序
第一節 法院
第二節 準備程序
第三節 通常審判程序
第四節 簡捷程序
第五節 裁判
第八章 證據
第一節 證據法導論
第二節 自白法則
第三節 傳聞法則與對質詰問權
第四節 證據排除法則
第五節 證據之調查
第九章 通常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通則
第二節 第二審程序
第三節 第三審程序
第十章 特別救濟程序
第一節 再審
第二節 非常上訴
第十一章 沒收
第一節 保全沒收程序
第二節 參與沒收程序
第十二章 多爭點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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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關於本書
▶ 使用說明──打底複習、進階補充的好幫手!
▷ 體系:將積累的刑法知識作更詳細、有架構的完整「輸入(input)」
內文 |構成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為刑分必備的基本知識
圖示 |植基於內文,並將重點化為圖表,幫助消化、理解
爭點 |將非常愛考的部分加以整理,快速掌握考試風向
專題研究|將較複雜的理論知識單獨出來,作為進階挑戰
▷ 解題:消化、吸收後,對於刑法考題、爭點精準「輸出(output)」
題目|筆者精選與體系內文相關的重要題型,讀完馬上練習
分析|解析試題的重要考點,幫助讀者梳理思緒、掌握考情
擬答|以精鍊的文字涵攝本題,提供一份在考試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必勝範本!
▷ 作者的話:筆者如何思考刑法問題的私房心得,不藏私!通通報你知~
▶ 寫作宗旨──無邊無際的命題範圍、變化莫測的考試爭點,周易教你如何應對!
↖ 上榜 ↗
必 | 廣泛涉獵為主,深入理解為輔 | 戰
勝 | 備考分秒必爭,高效的減法哲學 | 無
心 | 不只單向吸收,行有餘力也要探求原典 | 不
法 | 背誦是理解的手段之一,但絕非理解本身 | 勝
✦改版重點(僅擷取113年部分)
▶ 更新必讀實務、學說見解
▷ 強制猥褻罪vs性觸摸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171號判決
▷ 公然侮辱罪成立的限縮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 無故取得電磁紀錄罪之「致生損害」的判斷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55號判決
▷侮辱公務員罪及侮辱職務罪案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
▷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罪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71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35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998號判決
▷抽象危險犯的合憲性檢驗與實質適性解釋—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6號刑事判決
謝煜偉,當代法律第29期,2024年5月
▷違背義務遺棄罪與危險犯──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訴字第2399號判決評釋
徐育安,新學林法學第3期,2024年6月
▷當頭棒喝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260期,2024年6月
▷(公然)侮辱罪合憲之評析—兼評113年憲判字第3、5號判決
邱忠義,月旦律評第27期,2024年6月
▷Call客類型的戀愛詐欺──簡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上易字第2126號刑事判決
黃士軒,台灣法律人第36期,2024年6月
▷謊報權狀遺失vs.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522號刑事
判決
蔡聖偉,新學林法學第3期,2024年6月
▶ 新增值得一練的重要試題(僅擷取113年部分)
▷ 113司律(節錄)
▷ 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 113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 113警察升等—行政警察人員(警正)
▷ 113普考—法律廉政
▷ 113高考—法律廉政(三等)
▷ 113中正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I
司律二試變革之應對 III
刑法分則規範體系 V
1侵害個人專屬法益犯罪(刑§§221~229-1、271~319-6)
〔第一節〕生命、身體法益 1-4
第一項 生命法益綜覽 1-5
專題研究—實質適性犯於刑法第294條之適用 1-10
第二項 身體法益綜覽 1-13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4
專題研究—義憤殺人與正當防衛 1-19
專題研究—承諾標準說vs.免責標準說 1-29
專題研究—聚眾鬥毆罪之修法評析 1-63
〔第二節〕自由法益 1-70
第一項 刑法對於自由的保護 1-70
第二項 條文釋義 1-70
專題研究—對於強制罪「強暴」概念之不同理解 1-77
專題研究—對於強制罪「脅迫」概念之不同理解 1-84
專題研究—剝奪行動自由罪之行為客體 1-94
專題研究—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結果犯之定性—行為續生或結果續生? 1-96
〔第三節〕性自主法益 1-108
第一項 概說—從妨害風化走向妨害性自主 1-108
第二項 現行刑法中各種性侵害態樣 1-115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17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罪「脅迫」惡害內容之限制程度 1-122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猥褻罪「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之解釋 1-125
專題研究—行為人以詐術取得被害人同意而性交,是否違反意願? 1-137
專題研究—被害人清醒但不知性交,是否屬違反被害人意願而構成強制性交罪? 1-144
專題研究—強制性交罪與乘機性交罪成罪範圍之疑慮 1-166
專題研究—濫用地位之類型化 1-172
〔第四節〕名譽法益 1-175
第一項 名譽法益的定性 1-175
第二項 名譽持有人 1-175
第三項 條文釋義 1-177
〔第五節〕秘密、隱私法益 1-202
第一項 概說 1-202
第二項 條文釋義 1-203
專題研究—便利窺視竊聽竊錄罪有無共犯從屬性理論之適用? 1-219
〔第六節〕人格權、性隱私法益 1-221
第一項 「性影像」之立法定義 1-221
第二項 刑法分則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1-222
2侵害個人非專屬法益犯罪(財產犯罪)(刑§§320~357)
〔第一節〕概說 2-4
第一項 財產犯罪前理解1—刑法的財產概念 2-4
第二項 財產犯罪前理解2—個別財產犯罪與整體財產犯罪 2-6
〔第二節〕個別財產法益 2-8
第一項 類型 2-8
第二項 取得型犯罪 2-11
專題研究—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取走債務人之物品或金錢,是否具有不法意圖? 2-26
專題研究—物品對人的社會性歸屬—持有內涵之定性 2-31
專題研究—何謂「兇器」? 2-39
專題研究—可推理脅迫(konkludente Drohung) 2-51
第三項 侵占型犯罪 2-84
專題研究—侵占罪中「侵占」之意義為何? 2-87
第四項 毀損型犯罪 2-95
〔第三節〕整體財產法益 2-102
第一項 普通詐欺罪(刑§339) 2-102
專題研究—巧取公職(公職詐欺)之相關問題 2-126
專題研究—詐欺罪財產損害的另一種認定方式—
「功能的財產概念」之理解 2-128
第二項 加重詐欺罪(刑§339-4) 2-135
第三項 對自動收費設備詐欺罪(刑§339-1) 2-141
專題研究—實務對於收費設備詐欺罪「不正方法」之案例探討 2-145
第四項 對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刑§339-2) 2-150
第五項 對電腦設備詐欺罪(刑§339-3) 2-156
第六項 背信罪(刑§342) 2-165
第七項 重利罪(刑§344) 2-171
第八項 加重重利罪(刑§344-1) 2-174
第九項 恐嚇取財罪(刑§346) 2-174
專題研究—「合法惡害告知」於恐嚇取財罪之思考 2-179
第十項 擄人勒贖罪(刑§347) 2-188
第十一項 準擄人勒贖罪(刑§348-1) 2-202
〔第四節〕財產追及與違法狀態維持 2-203
第一項 贓物罪之結構:後行犯 2-203
第二項 贓物罪之行為主體 2-204
第三項 贓物罪之行為客體 2-205
第四項 贓物罪之行為態樣 2-207
3侵害社會法益犯罪(刑§§173~220、230~270、358~363)
〔第一節〕 公共安全法益1—放火失火 3-4
第一項 概說 3-4
專題研究—公共危險罪章的「危險」,所指為何? 3-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8
專題研究—刑法第173、174條放火罪與互斥、排他關係之錯誤 3-12
〔第二節〕公共安全法益2—妨害交通 3-24
第一項 概說 3-2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24
專題研究—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之限縮解釋—「妨害交通手段」之意圖 3-30
專題研究—「酒精濃度」於不能安全駕駛罪中之性質 3-38
〔第三節〕 公共安全法益3—公共場所安全 3-82
第一項 概說 3-82
第二項 行為客體 3-82
第三項 行為 3-82
第四項 結果 3-83
〔第四節〕 公共安全法益4—公共衛生 3-84
第一項 概說 3-84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84
〔第五節〕 公共安全法益5—資訊安全 3-92
第一項 電腦犯罪的規範演變 3-92
第二項 保護法益的解釋難題 3-93
第三項 條文釋義 3-95
〔第六節〕 公共信用法益—文書印文、有價證券與貨幣 3-101
第一項 偽造文書印文系列 3-101
專題研究—有形偽造之相關問題 3-113
第二項 偽造有價證券系列 3-125
專題研究—若行為人對於其他附屬證券行為進行偽造,是否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3-128
第三項 偽造貨幣系列 3-136
〔第七節〕 善良風俗法益1—妨害風化 3-139
第一項 概說 3-139
第二項 條文釋義 3-140
〔第八節〕 善良風俗法益2—妨害婚姻家庭 3-146
◎ 條文釋義 3-146
專題研究—「惡意之私圖」作為限定略誘罪之處罰功能 3-149
〔第九節〕 善良風俗法益3—妨害健全經濟風俗 3-152
◎ 條文釋義 3-152
4侵害國家法益犯罪(刑§§100~172)
〔第一節〕 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公正法益 4-4
第一項 保護法益 4-4
第二項 規範態樣 4-6
第三項 條文釋義 4-7
專題研究—對價關係 4-12
專題研究—怠於查報違建之利益,是否屬於圖利罪之「利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之分析 4-47
〔第二節〕公務圓滑進行法益 4-61
第一項 概說 4-61
第二項 條文釋義 4-61
〔第三節〕人民參政權正常行使法益 4-75
◎ 條文釋義 4-75
〔第四節〕公共秩序法益 4-89
第一項 聚集三人以上不解散罪(刑§149) 4-89
第二項 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或脅迫罪(刑§150) 4-92
專題研究—聚眾犯(聚合犯)之結構分析—以刑法第150條為例 4-101
第三項 恐嚇公眾罪(刑§151) 4-111
第四項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抗命罪(刑§153) 4-112
第五項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刑§158)、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刑§159) 4-116
第六項 公然損壞中華民國國旗罪(刑§160I) 4-117
〔第五節〕 刑事司法權正確行使法益 4-119
第一項 概說 4-119
第二項 條文釋義 4-119
附錄—歷屆試題索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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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系列名:律司‧高考法制‧法研所
ISBN13:9789578148710
出版社:高點文化
作者:賴宏宗
裝訂/頁數:平裝/656頁
規格:23cm*17cm*3.3cm (高/寬/厚)
版次:11
出版日:2020/11/01
中國圖書分類:公司法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為全面性著作,以期使讀者能同時兼顧「實體面的法學實力」及「程序面的答題能力」,作者於此詳加整理教科書、期刊論文、實務見解、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法律研究所考試試題。因作者本身同時兼具學術及實務背景,故本書不但所含內容既廣且深,且作者能以極平易近人的寫作方式,帶領讀者自淺而深地研習票據法,以助讀者兼顧國考及法研所考試之準備。
本書取材及內容涵蓋以下:
(一)教科書部分:本書大量參考梁宇賢、李欽賢、王志誠、曾宛如、王文宇、楊竹生等教授之著作,並整合鄭洋一、曾世雄、陳世榮、鄭玉波、楊與齡、劉興善、施文森等教授之看法,廣度及深度俱足。
(二)期刊論文部分:大量補充學者之文章及特別見解,使讀者省去自行蒐集及重新理解期刊論文之不便。
(三)實務見解部分:收錄重要之實務見解,並為讀者以粗體字標明重點所在,使讀者能快速掌握實務之核心及結論。
(四)試題部分:除解說「教科書例題」、「國家考試試題」之外,並蒐集「法研所考試試題」,細細解說獨特見解之處。
(五)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此單元之內容涵蓋記憶題型及申論題型常考之重點,並整合圖表,使讀者能於考前一天,及考前的一個小時,快速地以「主題式」的方法複習,熟悉考點。
(六)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作者從109~99年試題中挑選具代表性的試題,並說明各選項之正確或錯誤之理由,以使讀者知悉國家考試之出題模式及深度為何。至於全面之考題範圍及解答,建議可搭配作者所著之《考點式票據法一本通》乙書演練。
(七)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作者為讀者精心挑選多年具代表性、高複雜性之國家考試申論綜合題型試題(本版新增至109年之高考法制及地特法制試題),帶領讀者以分析爭點或判斷試題重心所在之方式,進行完整之解題。
(八)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就某些學者獨有之見解,主要出現於法研所試題,作者特意將其與國家考試之共通議題予以區隔,讓讀者能依己需求來加強研讀之範圍。
另建議搭配作者所著之《圖解式法典-票據法》,透過案例分析的圖示方法,釐清複雜的構成要件,並且理解不同法條間之關係與體系,快速掌握法條重點。
目錄
主題式考前重點複習
起手式 基礎功
第壹編 總論
第一章 「票據權利」與「票據關係主體」(主觀面)
第二章 票據之法律關係(客觀面)
第三章 票據行為(一)─基礎說明
第四章 票據行為(二)─票據行為性質之爭論及票據行為之「交付要件」
第五章 票據行為(三)─票據行為之「實質要件」
第六章 票據行為(四)─票據行為之「形式要件」
第七章 票據行為(五)─票據行為之代理
第八章 票據行為(六)─票據行為之特性
第九章 票據之瑕疵─偽造、變造、塗銷、毀損
第十章 票據權利之取得、行使與保全
第十一章 票據之抗辯
第十二章 票據之喪失及救濟
第十三章 票據時效
第十四章 票據之利益償還請求權
第貳編 各論-「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發票
第三章 背書
第四章 承兌
第五章 參加承兌
第六章 保證
第七章 到期日
第八章 付款
第九章 參加付款
第十章 追索權
第參編 各論-「本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及種類
第二章 本票之發票
第三章 本票之見票
第四章 本票之強制執行
第五章 甲存本票
第六章 本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第肆編 各論-「支票」
第一章 概說─意義、種類、支票之法律關係
第二章 支票之發票
第三章 支票之付款提示
第四章 支票之付款
第五章 特殊支票之一─保付支票
第六章 特殊支票之二─平行線支票
第七章 特殊支票之三─遠期支票
第八章 支票之追索權
支票準用匯票之規定
附錄一 綜合演練專章(一)-律師/司法官考試之「選擇」題型」
附錄二 綜合演練專章(二)-國家考試之「申論」題型
附錄三 各學者特有學說&法研所考試相關議題
第一章 李欽賢教授之學說
第二章 曾宛如教授之學說
第三章 王志誠教授之學說
第四章 梁宇賢教授之學說
附錄四 票據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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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書特色】
●改版內容?報你知!
新增113年度最新國考及法研所試題
-【113 司事官─法律實務組(三等)】
-【113 司特─家調官(三等)】
-【113 台大A卷】
-【113 台大B卷】
-【113 政大】
-【113 北大A卷】
●必買原因?誰人知!
觀察身分法往年考古題可以發現,題目重複率很高,大多集中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以及遺產繼承分配,但近幾年又結合時事及修法,新增有關裁判離婚及遺囑方式的題目,讀者在準備考試的時候,要特別注意,尤其是準備研究所考試,記得多讀些教授的文章,考題很大概率就從那裡面出現,有唸就有分!
本書主要是幫準備考試的讀者們整理歷年研究所及國家考試經常出現的考點,以及近期修法比較有考相的部分。用題目讓讀者複習身分法中比較容易成為考題的法條及章節!林老師和戴老師有特殊見解的部分,筆者也以題目帶觀念說明兩位老師的看法。
而本書解題是以身分法的兩大家─戴說及林說為中心,因為在考試當中時間有限,沒有辦法把各家學說一一並列,所以以這兩大家的見解為主,再適時的補充實務見解。希望可以提供讀者寫題時的架構跟鋪排,以及在考試有限的時間內應如何呈現答題內容,讓改題者可以一眼就看出答題的重點。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如何準備身分法 5
體系表 9
親屬
Chapter1 通則
Topic1 親等計算 1-2
1.1 親屬關係及親等【筆者自擬】 1-2
Topic2 親屬關係之消滅 1-4
1.2 姻親關係之消滅【筆者自擬】 1-5
Chapter2 婚姻
Section1 婚約 2-3
Topic1 未成年之婚約 2-4
2.1 未成年婚約之要件【筆者自擬】 2-4
Section2 結婚 2-7
Topic2 結婚之實質要件 2-9
2.2.1 超越倫常的愛之直系姻親篇【108台大A卷(節錄)】 2-9
2.2.2 重婚立法之演進【改編自92律師】 2-13
2.2.3 協議離婚沒離好,之後怎麼結婚都沒效【108政大】 2-18
Topic3 婚姻形式要件 2-24
2.3 誰都可以當離婚證人嗎?【112台大A卷(節錄)】 2-24
Section3 婚姻之效力 2-26
Topic4 婚姻之普通效力 2-27
2.4 家庭生活費用與自由處分金【改編自97律師】 2-27
Topic5 夫妻財產制 2-31
2.5.1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2【改編自85司法官】 2-31
2.5.2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1【改編自89律師】 2-36
2.5.3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105政大】 2-41
2.5.4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2【111司律】 2-46
2.5.5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3【93司法官】 2-51
2.5.6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4【104律師】 2-55
2.5.7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5【110司特─書記官(三等)】 2-61
2.5.8 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102司法官】 2-63
2.5.9 配偶一方死亡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問題—民法第1030條之1修法(101.12.26)【筆者自擬】 2-68
2.5.10 老公壞壞送東西給小三正宮要如何反擊【106北大】 2-74
2.5.11 夫妻財產制之類型【筆者自擬】 2-77
Section4 婚姻之解消 2-82
Topic6 死亡 2-83
2.6 死亡宣告與婚姻關係【案例改編】 2-83
Topic7 離婚 2-85
2.7.1 不能人道是否屬不治之惡疾?【筆者自擬】 2-85
2.7.2 破綻主義+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標的【111台大A卷】 2-88
2.7.3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離婚判決確定前死亡+婚姻形式要件欠缺【112司律(節錄)】 2-92
2.7.4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破綻主義【113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2-97
2.7.5 約定贍養費行不行【113政大】 2-99
Chapter3 父母子女
Section1 婚生子女 3-3
Topic1 婚生子女之要件 3-4
3.1.1 婚生推定【筆者自擬】 3-4
3.1.2 婚生子女推定結合遺產分配【101司法官】 3-6
3.1.3 人工生殖之婚生子女【103律師】 3-12
Topic2 子女婚生性之推翻 3-16
3.2.1 婚生否認之訴【筆者自擬】 3-17
3.2.2 我的孩子都不是我的孩子【109司律】 3-21
3.2.3 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104司法官】 3-30
Section2 非婚生子女 3-38
Topic3 認領 3-39
3.3.1 認領之訴與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105政大】 3-39
3.3.2 反於真實認領之效力【改編自94律師、102台大(B卷)】 3-43
3.3.3 反於真實認領之效力round2─心甘情願戴綠帽【108司律(節錄)】 3-49
3.3.4 撤銷認領之限制【筆者自擬】 3-52
3.3.5 民法第1069條但書─認領後對第三人之效力【111司特─書記官(三等)】 3-55
Topic4 準正 3-56
3.4 胎兒之準正【筆者自擬】 3-56
Section3 收養 3-59
Topic5 收養之效力 3-60
3.5.1 收養效力發生之時點【案例改編】 3-60
3.5.2 養子女要跟誰姓+認領之要件+遺產分配【107北大】 3-64
Topic6 收養之終止 3-69
3.6.1 養孫制度之承認與否?【97司事官(三等)】 3-69
3.6.2 死後終止收養不可以顯失公平【108台大(A卷)(節錄)】 3-73
Topic7 綜合題 3-76
3.7.1 乙男有點綠【103台大(A卷)】 3-76
3.7.2 婚姻要件與同性伴侶收養他方子女之效力 【107司法官(節錄)】 3-81
Section4 父母之權利義務 3-85
Topic8 身分上之權限 3-86
3.8 親權【93律師】 3-86
Topic9 財產上之權限 3-91
3.9.1 父母對子女特有財產之處分權【86政大(勞社法組)】 3-91
3.9.2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管理之權限【改編自106律師(節錄)】 3-95
Chapter4 監護與扶養
Section1 監護 4-3
Topic1 未成年監護 4-4
4.1.1 未成年監護設置之要件【95律師】 4-4
4.1.2 未成年監護財產管理之限制【改編自106律師(節錄)】 4-11
4.1.3 未成年委託監護契約【112高考─法制(三級)】 4-14
Topic2 成年監護與輔助宣告制度 4-16
4.2.1 成年監護【105台大A卷(節錄)】 4-16
4.2.2 監護人職權【111台大B卷】 4-20
4.2.3 輔助宣告【筆者自擬】 4-23
Topic3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 4-26
4.3 成年人之法定監護與意定監護間之關係【案例改編】 4-26
Section2 扶養 4-31
Topic4 未成年子女之扶養 4-32
4.4 未成年子女受扶養之依據【94司法官(節錄)】 4-32
Topic5 夫妻間之扶養 4-38
4.5 夫妻間扶養之要件【76律師(節錄)】 4-38
Topic6 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 4-41
4.6.1 扶養義務之減輕及免除─民國99年修法【99北大(節錄)】 4-41
4.6.2 扶養義務經減輕或免除之人,國家還可以向他全數請求老人緊急安置費用,這樣公平嗎?【109台大A卷】 4-44
繼承
Chapter5 遺產之繼承
Topic1 同時存在原則 5-4
5.1 同時死亡是否符合同時存在原則?【案例改編】 5-4
Topic2 繼承權喪失事由 5-9
5.2.1 遺贈準用民法第1145條【改編自91司法官】 5-9
5.2.2 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之要件【96司法官】 5-13
5.2.3 當民法第1145條第1項遇到民法第1118條之1 【102律師】 5-19
Topic3 代位繼承 5-25
5.3.1 代位繼承之性質【筆者自擬】 5-25
5.3.2 第一順位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98司法官】 5-29
5.3.3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時之代位繼承遇上遺囑侵害特留分 【106政大】 5-34
Section2 繼承回復請求權 5-38
Topic4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5-39
5.4.1 繼承回復請求權罹於時效【87律師】 5-41
5.4.2 失去繼承回復請求權之繼承人,還是繼承人─釋字第771 號解釋【108北大】 5-45
5.4.3 又是釋字第771號解釋【108司律(節錄)】 5-51
5.4.4 釋字第771號解釋繼承回復請求權VS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13台大A卷】 5-57
Section3 遺產分配 5-62
Topic5 拋棄繼承 5-63
5.5 拋棄繼承之性質【104政大】 5-63
Topic6 應繼分 5-69
5.6.1 民法第1144條第1款【改編自90律師】 5-69
5.6.2 遺產繼承搭配否認子女之訴【105司法官】 5-75
5.6.3 小孩誰的好複雜之確定遺產繼承人與遺產分配【105律師】 5-80
5.6.4 繼承人之分析與應繼分【改編自95司法官】 5-86
5.6.5 結婚過程好坎坷之確定遺產繼承人與遺產分配【103司法官】 5-90
5.6.6 誰才是繼承人、誰又是監護人【113司特─家調官(三等)】 5-96
5.6.7 當遺產繼承遇到收養人死亡,法院仍為收養認可之裁定 【104司法官】 5-98
Topic7 扣還 5-104
5.7 兄弟姊妹霸占死去父母存款時該怎麼辦?【109台大B卷】 5-104
Topic8 歸扣 5-109
5.8.1 歸扣之重要爭議問題【改編自92律師】 5-109
5.8.2 特別贈與額小於應繼分之價額【99司法官】 5-114
5.8.3 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法之效力+特種贈與歸扣+特留分計算【113台大B卷】 5-118
Topic9 民國98年6月修法之考題 5-121
5.9.1 民法第1148條之1第1項【案例改編】 5-121
5.9.2 不肖子別想把遺產偷偷花掉不還人家【109政大】 5-126
5.9.3 民法第1148條之1第1項之「繼承人」解釋【101律師】 5-131
5.9.4 所得遺產清償繼承債務有剩餘,未受生前贈與之人可否搭 便車【101台大(B卷)】 5-136
5.9.5 透過法院清算【筆者自擬】 5-142
5.9.6 繼承人任性不透過法院的自己清算【101北大】 5-146
5.9.7 配偶一方死亡之剩餘財產分配及自己清算、透過法院清算 通通考出來【106台大B卷】 5-151
5.9.8 代位繼承人要不要歸扣+繼承人沒有開具遺產清冊時,該 怎麼清償?【108台大B卷】 5-157
Chapter6 遺囑與特留分
Section1 遺囑之方式與效力 6-4
Topic1 遺囑之方式 6-5
6.1.1 自書遺囑【97司特─書記官(三等)】 6-5
6.1.2 自書遺囑之要件與遺囑能力【107司法官(節錄)】 6-9
6.1.3 代筆遺囑【筆者自擬】 6-12
6.1.4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遺囑見證人與遺產分配【107政大】 6-15
6.1.5 代筆遺囑見證人之認定+遺囑侵害特留分+歸扣【110司律】 6-18
6.1.6 公證遺囑與遺囑侵害特留分【106台大A卷】 6-24
6.1.7 口授遺囑【112司特─公證人(三等)】 6-29
Topic2 遺囑之撤回 6-30
6.2.1 前後遺囑相牴觸之效力【105北大】 6-30
6.2.2 好幾份遺囑,到底要用哪一份?【109北大】 6-35
6.2.3 記載同一日期而內容相牴觸之遺囑效力【筆者自擬】 6-41
6.2.4 前後遺囑相互牴觸之效力與燒燙燙的釋字第771號解釋 【107台大A卷】 6-44
Topic3 遺贈 6-49
6.3.1 遺贈與指定應繼分【105台大A卷(節錄)】 6-49
6.3.2 遺贈與死因贈與【86司法官】 6-54
Section2 特留分 6-57
Topic4 特留分之扣減權 6-58
6.4.1 遺贈之要件【改編自102台大B卷】 6-58
6.4.2 遺贈未侵害特留分時之遺產分配【改編自87司法官】 6-62
6.4.3 遺贈侵害特留分之效力【102高考—法制(三級)】 6-67
6.4.4 特留分扣減權之標的【92司法官】 6-70
6.4.5 共同繼承人之扣減權【104台大A卷】 6-74
6.4.6 特留分扣減權之時效【112台大B卷】 6-79
6.4.7 遺囑信託侵害特留分【110台大B卷】 6-82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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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寫選擇題的技巧或解題思維,我覺得放諸各科中皆適用(除了法英這種沒背沒順的啦,到底誰有時間背啦……)。一來是如何快速掌握題意,二來是時間分配。
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先回答。扣掉傳考卷(最後一排的考生哭哭)、劃卡、檢查答案的時間,其實每題作答時間不到2分鐘,非常有限,故切記:遇到不會或在兩個選項中猶豫的題目,切勿戀棧,趕快在答案卡上猜一個選項,快速進入下一題。拜託別沒猜選項直接跳過啊,不然很有可能答案卡後面全部跟著畫錯,直接GG+365,這種低級失誤是要不得的。
第一個問題,其實筆者一直以來習慣偷懶,直接先看題目最後一句在問啥(題目最後一句真的hen重要!),看能不能從選項中直接選出答案(因有時候題目前面都在屁話,出題老師用來湊字數的),在非實例題的選擇題中,這招滿有用的。但如果真遇到包裝成實例題的選擇題時,就真的崩潰啦(訴訟法、商法很常這樣出,其實有點缺德啦),不過這時候筆者其實還是一樣會先看最後一句,再看選項,再回頭看題目敘述是啥。好處是,若選項的內容能跟題目敘述對應或感覺有擦邊時,就能快速選出答案,撇除眼殘的話,通常錯誤率不高啦XDD
以上幾點解題思維、心得分享,希望讀者能受用無窮。最後還是強調,考試當天的身心狀態很重要,考前一天就看開早點睡吧,寧願早起讀點書,也不要熬夜導致隔天失常或是交通阻塞遲到,得不償失啊~
【目錄】
Chapter 1 憲法訴訟法
●重點整理(引自司法院憲法訴訟新制簡介)1-3
一、違憲審查之法理基礎1-3
二、修正要點說明1-3
三、新舊法對照1-5
四、審理流程(憲訴§§15、32、61)1-5
五、當事人(憲訴§6)1-6
六、聲請書及答辯書公開(憲訴§18Ⅰ、Ⅱ)1-7
七、專家諮詢制度(憲訴§19Ⅰ)1-8
八、法庭之友制度(憲訴§20)1-8
九、言詞辯論(憲訴§§25、26)1-9
十、公開法庭(憲訴§27Ⅰ)1-9
十一、憲法法庭判決之評決門檻(憲訴§§30、75、80、87)1-10
十二、裁判書顯名與裁判所持立場標示(憲訴§33Ⅰ、Ⅱ)1-10
十三、憲法法庭判決(憲訴§§38、39、40、42)1-10
十四、新法施行前確定終局裁判已送達之案件(憲訴§92)1-11
十五、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1-13
十六、實例演練1-13
Chapter 2 基本權
壹、基本權總論2-3
一、重點整理2-3
二、實例演練2-27
Q1. 112司律2-27
Q2. 111司律2-27
Q3. 111司律2-28
Q4. 110司律2-29
Q5. 110司律2-29
Q6. 109司律2-30
Q7. 109司律2-31
Q8. 109司律2-31
Q9. 108司律2-32
Q10. 108司律2-33
Q11. 107司律2-33
Q12. 106司律2-34
Q13. 106司律2-34
Q14. 105司律2-35
Q15. 105司律2-36
Q16. 104司律2-37
Q17. 103司律2-37
Q18. 103司律2-38
貳、平等權2-39
一、重點整理2-39
二、實例演練2-56
Q1. 112司律2-56
Q2. 112司律2-57
Q3. 111司律2-57
Q4. 109司律2-58
Q5. 109司律2-59
Q6. 109司律2-59
Q7. 108司律2-60
Q8. 107司律2-60
Q9. 106司律(複選)2-61
Q10. 105司律2-63
Q11. 105司律2-64
參、人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2-66
一、人身自由之重點整理2-66
二、居住遷徙自由之重點整理2-71
三、實例演練2-72
Q1. 112司律2-72
Q2. 111司律2-73
Q3. 110司律2-73
Q4. 108司律2-74
Q5. 108司律2-74
Q6. 107司律2-75
Q7. 107司律2-76
Q8. 106司律2-76
Q9. 103司法官2-77
肆、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自由 2-79
一、言論自由之重點整理2-79
二、集會結社自由之重點整理2-86
三、實例演練2-90
Q1. 112司律2-90
Q2. 110司律2-90
Q3. 109司律2-91
Q4. 108司律2-91
Q5. 107司律2-92
Q6. 106司律(複選)2-93
Q7. 105司律2-94
Q8. 104司律2-94
Q9. 104司律(複選)2-95
Q10. 103司律2-97
Q11. 103司律(複選)2-98
伍、學術自由2-99
一、重點整理2-99
二、實例演練2-102
Q1. 112司律2-102
Q2. 109司律2-103
Q3. 106司律2-104
Q4. 103司律2-104
陸、秘密通訊自由與宗教自由2-106
一、秘密通訊自由之重點整理2-106
二、宗教自由之重點整理2-107
三、實例演練2-108
Q1. 111司律2-108
Q2. 110司律2-108
Q3. 107司律2-109
Q4. 106司律2-110
柒、生存權、工作權與財產權2-111
一、生存權之重點整理2-111
二、工作權之重點整理2-112
三、財產權之重點整理2-117
四、實例演練2-123
Q1. 112司律2-123
Q2. 112司律2-123
Q3. 109司律2-124
Q4. 107司律2-125
Q5. 103司律2-126
捌、權利救濟請求權2-128
一、重點整理2-128
二、實例演練2-138
Q1. 112司律2-138
Q2. 111司律2-139
Q3. 109司律2-139
Q4. 109司律2-140
Q5. 107司律2-141
Q6. 106司律2-142
玖、參政權、應考試服公職權與憲法義務2-143
一、參政權之重點整理2-143
二、應考試服公職權之重點整理2-145
三、憲法義務之重點整理2-148
四、實例演練2-149
Q1. 111司律2-149
Q2. 110司律2-150
Q3. 109司律2-150
Q4. 108司律2-151
Q5. 108司律2-152
Q6. 106司律2-152
Q7. 105司律2-153
Q8. 104司律2-153
Q9. 104司律2-154
Q10. 104司律(複選)2-155
拾、概括基本權2-156
一、重點整理2-156
二、實例演練2-165
Q1. 112司律2-165
Q2. 112司律2-166
Q3. 111司律2-166
Q4. 111律師2-167
Q5. 108司律2-167
Q6. 107司律2-168
Q7. 107司律2-169
Q8. 107司律2-170
Q9. 107司律2-170
Q10. 106司律2-171
Q11. 106司律(複選)2-172
Q12. 104司律2-173
Q13. 104司律2-173
Q14. 103司律2-174
Q15. 103司律(複選)2-175
Chapter 3 權力分立與基本國策
壹、權力分立概論3-3
一、重點整理3-3
二、實例演練3-6
Q1. 112司律3-6
Q2. 106司律(複選)3-7
Q3. 105司律3-8
Q4. 105司律(複選)3-8
Q5. 104司律(複選)3-9
Q6. 104司律(複選)3-10
Q7. 103司律3-11
Q8. 103司律3-11
Q9. 103司律(複選)3-12
貳、總統3-13
一、重點整理3-13
二、實例演練3-17
Q1. 111司律3-17
Q2. 110司律3-18
Q3. 109司律3-18
Q4. 108司律3-19
Q5. 107司律3-20
Q6. 106司律3-20
Q7. 106司律3-21
Q8. 105司律3-22
Q9. 104司律3-22
參、行政院3-24
一、重點整理3-24
二、實例演練3-29
Q1. 112司律3-29
Q2. 109司律3-30
Q3. 109司律3-30
Q4. 108司律3-31
Q5. 108司律3-32
Q6. 107司律3-32
Q7. 105司律3-33
Q8. 105司律3-34
Q9. 104司律3-35
Q10. 104司律(複選)3-36
肆、立法院3-38
一、重點整理3-38
二、實例演練3-50
Q1. 112司律3-50
Q2. 112司律3-50
Q3. 112司律3-51
Q4. 111司律3-52
Q5. 111司律3-52
Q6. 111司律3-53
Q7. 110司律3-53
Q8. 110司律3-54
Q9. 110司律3-54
Q10. 109司律3-55
Q11. 108司律3-56
Q12. 107司律3-56
Q13. 105司律3-57
Q14. 103司律3-58
Q15. 103司律(複選)3-59
伍、司法院3-61
一、重點整理3-61
二、實例演練3-67
Q1. 112司律3-67
Q2. 111司律3-67
Q3. 110司律3-68
Q4. 110司律3-68
Q5. 109司律3-69
Q6. 108司律3-70
Q7. 107司律3-71
Q8. 105司律3-71
Q9. 改編自105司律(複選)3-72
Q10. 104司律3-72
Q11. 104司律3-73
Q12. 103司律3-73
Q13. 103司律3-74
陸、監察院、考試院 3-76
一、監察院之重點整理3-76
二、考試院之重點整理3-80
三、實例演練3-80
Q1. 112司律3-80
Q2. 109司律3-81
Q3. 108司律3-81
Q4. 107司律3-82
Q5. 106司律3-82
Q6. 104司律3-83
柒、地方自治與基本國策3-85
一、重點整理3-85
二、實例演練3-89
Q1. 111司律3-89
Q2. 111司律3-90
Q3. 109司律3-90
Q4. 108司律3-91
Q5. 108司律3-91
Q6. 108司律3-92
Q7. 107司律3-93
Q8. 106司律3-93
Q9. 105司律(複選)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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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憲法關鍵實務 1版 <讀享> (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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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相較於民法其他各編,物權法的考點較為固定,答題上必須充分掌握。無論法研所或國家考試的準備上,解題書扮演工具書的角色,透過考題的演練,協助讀者熟稔相關爭點並快速掌握。本書在每一章節都備有體系圖與歷年命題要點,方便掌握各個章節的重要問題!
本書與坊間其他解題書不同之處在於,筆者將不同類型的題目按主題加以編排,考題收錄最新題目,但也保留很多經典考題,收錄年份較其他書籍完整,除可讓讀者知道新的考點,亦可充分複習舊的考點。
藉由國家考試與研究所題目的蒐集與相對應的擬答內容,企盼能夠幫助讀者了解實務所持的立場及學者目前關切的議題。更重要的是,希望讀者您在看完本書並練習考題後,民法考科分數能夠明顯地提昇,對筆者來說,就是功德一件!
作者簡介
路易(蔡菘萍律師)
北大法研所
書記官特考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常彙(陳照先律師)
北大法研所
檢察事務官特考及格
高考法制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關稅法務特考及格
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
地方特考法制(臺中市)及格
司法事務官特考及格
經濟部國營事業法務人員
現為執業律師
五版序
歸因於北大同學路易的引薦,方得有機會接下本書的改版工作,進而接觸讀享系列的作品,本書得以完成,除須感謝同學路易之外,還必須感謝讀享團隊強大編輯群給予意見,並持續校訂,尤其得力於編輯張瑜倩小姐的細心校對。本書的完成,正是個人秉持豐富人生閱歷的初心,由公務員的職業生涯,轉往法律服務這條路上逐步前進之際,對於個人而言,背後隱含一段努力歲月的特殊象徵意義。對於家人、朋友及讀享的支持,心中只有「感恩」二字!
在考試的準備上,考古題十分重要,在汗牛充棟的文獻與書籍中,本書提供一份重要的指引。透過考古題的演練,考生能掌握答題的架構,亦學習在受限的時間裡,冷靜面對未知的考題,將自己思考的脈絡闡述予閱卷者知悉,答案未必那麼重要,重點在於推論的過程。雖然相對於民法其他各編,物權法投資報酬率相對較高,經過重新包裝的考點往往重複出現,諸如:違章建築、共有及抵押權等等。對於實務見解與學者文章的蒐集,亦花費了一番心力,希望這本解題書能帶給各位讀者些許幫助。
「常惠,太原人也。少時家貧,自奮應募,隨移中監蘇武使匈奴,並見拘留十餘年,昭帝時乃還。漢嘉其勤勞,拜為光祿大夫。……會昭帝崩,宣帝初即位,本始二年,遣惠使烏孫。公主及昆彌皆遣使,因惠言:『匈奴連發大兵擊烏孫,取車延、惡師地,收其人民去,使使脅求公主,欲隔絕漢……。』於是漢大發十五萬騎,五將軍分道出,語在《匈奴傳》。以惠為校尉,持節護烏孫兵。……得馬、牛、驢、騾、橐佗五萬餘匹,羊六十餘萬頭,烏孫皆自取鹵獲。惠從吏卒十餘人隨昆彌還,未至烏孫,烏孫人盜惠印綬節。惠還,自以當誅。時,漢五將皆無功,天子以惠奉使克獲,遂封惠為長羅侯。……龜茲國嘗殺校尉賴丹,未伏誅,請便道擊之,宣帝不許。大將軍霍光風惠以便宜從事。惠與吏士五百人俱至烏孫,還過,發西國兵二萬人,令副使發龜茲東國二萬人,烏孫兵七千人,從三面攻龜茲,兵未合,先遣人責其王以前殺漢使狀。王謝曰:『乃我先王時為貴人姑翼所誤耳,我無罪。』惠曰:『即如此,縛姑翼來,吾置王。』王執姑翼詣惠,惠斬之而還。後代蘇武為典屬國,明習外國事,勤勞數有功。甘露中,後將軍趙充國薨,天子遂以惠為右將軍,典屬國如故。宣帝崩,惠事元帝,三歲薨,諡曰壯武侯。傳國至曾孫,建武中乃絕。」《漢書‧傅常鄭甘陳段傳》
「拔茅茹,以其彙,征吉。」《易經.泰卦.初九》
個人的筆名為「常彙」,取之於備考過程中,需要經常彙整各方見解的寓意;也期許透過閱讀,將法律的詞彙融入生活中的所思所想,蛻變為尋常的語彙。
常彙 民國112年盛夏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審題與解題技巧 7
Chapter1 物權通則
Section1物權概論 1-4
Topic1 動產、不動產之區分 1-5
1.1.1 動產與不動產之結合【85司法官(二)】 1-5
1.1.2 不動產所有權【108原特─一般行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節錄)】 1-11
Section2物權變動 1-14
Topic2 動產所有權移轉 1-14
1.2 動產所有權移轉方式【93律師】 1-15
Topic3 不動產所有權移轉 1-18
1.3.1 法定移轉與依法律行為移轉【案例改編】 1-18
1.3.2 保存登記問題【案例改編】 1-23
1.3.3 違章建築移轉【筆者自擬】 1-26
1.3.4 誰是事實上處分權人?【104司法官(節錄)】 1-31
1.3.5 事實上處分權人有何權利?【106司法官】 1-35
1.3.6 事實上處分權的推定租賃與權利行使【109司律(節錄)】 1-44
Section3善意取得 1-54
Topic4 動產善意取得 1-54
1.4.1 雙重效力未定行為與善意取得之關聯【筆者自擬】 1-55
1.4.2 修法後善意取得要件之變更【改編自86律師】 1-59
1.4.3 盜贓遺失物之善意取得【98成大】 1-63
1.4.4 指示交付之善意取得【110台大A卷(節錄)】 1-68
Topic5 不動產善意取得 1-74
1.5 不動產善意取得於民法之明文化【99政大】 1-74
Section4物權消滅 1-81
Chapter2 所有權
Section1物上請求權 2-4
Topic1 物上請求權之要件與效力 2-4
2.1.1 物上返還請求權之要件【102司法官】 2-6
2.1.2 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之變化【案例改編】 2-11
2.1.3 妨害排除請求權之要件【10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5
2.1.4 其他物權準用規定【96銘傳】 2-19
2.1.5 使用借貸vs.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02台大B卷】 2-23
2.1.6 塔位買賣的債權物權化【案例改編】 2-29
2.1.7 占有連鎖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案例之應用⑴【110東吳(C組)(節錄)】 2-33
2.1.8 占有連鎖於所有物返還請求案例之應用⑵【案例改編】 2-36
2.1.9 所有權之限制—公用地役權!【103台大B卷】 2-42
2.1.10 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案例改編】 2-46
2.1.11 動產的借名登記【110政大(民法組)】 2-59
2.1.12 讓與擔保【改編自105司法官】 2-64
Section2時效取得 2-70
Topic2 時效取得之要件與完成後之效力 2-70
2.2.1 時效取得之要件【99律師】 2-71
2.2.2 時效取得之效力【97司事官(一)(三等)】 2-78
Section3相鄰關係 2-83
Topic3 相鄰關係爭議 2-83
2.3.1 鄰地過水權問題【97台大A卷】 2-84
2.3.2 借我設置管線,有什麼問題?【105台大B卷】 2-89
2.3.3 袋地通行權【93台大】 2-93
2.3.4 袋地通行權的酌定【111司律(節錄)】 2-100
2.3.5 房子蓋到隔壁土地!【106東吳(C組)】 2-106
2.3.6 價購請求權的類推適用【案例改編】 2-108
Section4區分所有權 2-114
Topic4 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之區別 2-114
2.4 專有與共有部分相關問題【100司法官】 2-115
Topic5 規約對於繼受區分所有權人之效力 2-123
2.5 積欠管理費如何處理?【98軍法官】 2-123
Section5遺失物拾得 2-127
Topic6 遺失物拾得之處理程序與效力 2-127
2.6 遺失物拾得之處理【100北大】 2-128
Section6添附 2-135
Topic7 動產之附合與加工 2-135
2.7 動產附合不動產與加工之相關問題【100中正】 2-135
Chapter3 共有關係
Topic1 應有部分之意義 3-4
3.1 應有部分之性質與利用【98司法官(節錄)】 3-4
Topic2 分管契約之相關問題 3-8
3.2.1 分管契約之終止與占有連鎖之爭議【91司法官】 3-8
3.2.2 默示分管契約【94高大】 3-15
3.2.3 訴請裁判分管契約?【96律師(節錄)】 3-20
3.2.4 分管契約問題之具體運用【筆者自擬】 3-23
3.2.5 分管契約對第三人之拘束力【97司法官】 3-27
3.2.6 分管契約對第三人之拘束力與物上請求權時效【108台大A卷】 3-35
Topic3 優先承買權 3-41
3.3.1 土地法之優先承買權【改編自90司法官】 3-41
3.3.2 變價分割之優先承買權【筆者自擬】 3-51
3.3.3 優先承買權之競合【104台大A卷】 3-55
Topic4 共有之對外法律關係 3-60
3.4.1 分別共有之對外關係──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債權請求權為中心【99東吳(B組)】 3-60
3.4.2 公同共有之對外關係──祭祀公業與善意第三人【108東吳(C組)】 3-68
Topic5 應有部分抵押之效力 3-76
3.5.1 應有部分得否設定抵押權?【改編自92司法官】 3-76
3.5.2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後對他共有人與抵押權人之影響【98律師(節錄)】 3-79
3.5.3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之進階應用題⑴【101司法官】 3-81
3.5.4 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之進階應用題⑵【109政大(財經法組)】 3-84
Topic6 分割共有物 3-92
3.6.1 協議分割請求權之消滅時效【88司法官(節錄)】 3-92
3.6.2 裁判分割相關問題⑴【89律師】 3-98
3.6.3 裁判分割相關問題⑵【案例改編】 3-102
3.6.4 合併分割【98中正】 3-107
Topic7 公同共有 3-110
3.7.1 公同共有之其他權力如何行使呢?【101政大】 3-110
3.7.2 公同共有綜合題型【111司律】 3-122
3.7.3 公同共有特殊題型【111政大(民法組)】 3-135
Chapter4 擔保物權
Section1抵押權 4-4
Topic1 抵押權之特性與限制 4-4
4.1.1 抵押權之限制【95司法官】 4-5
4.1.2 抵押權之從屬性【105台大A卷】 4-9
4.1.3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102律師(節錄)】 4-13
4.1.4 抵押物之擔保範圍⑴【100台大B卷】 4-16
4.1.5 抵押物之擔保範圍⑵【案例改編】 4-21
4.1.6 抵押權之保全【99政大】 4-25
4.1.7 抵押權之代位物【改編自105中正(財法所)】 4-28
Topic2 抵押權之次序權 4-33
4.2 抵押權之次序變更與讓與【97律師】 4-33
Topic3 抵押權之實行 4-38
4.3.1 抵押物拍賣價金之分配【97東吳(A、C組)】 4-38
4.3.2 流抵契約問題【99司法官】 4-41
4.3.3 法定地上權之典型爭議【92律師】 4-49
4.3.4 法定地上權之新型爭議⑴【101台大B卷】 4-56
4.3.5 法定地上權之新型爭議⑵【案例改編】 4-64
4.3.6 併付拍賣之處理【107司特─公證人(三等)】 4-70
4.3.7 其他權利設定之效力【110東吳(C組)(節錄)】 4-76
4.3.8 優先承買權之問題【案例改編】 4-81
4.3.9 抵押權之時效問題【88律師(一)】 4-86
Topic4 人保與物保之競合問題 4-88
4.4.1 多數抵押物共同擔保【104律師(節錄)】 4-89
4.4.2 保證人與抵押人之求償權(基礎題)【100東吳(B組)】 4-96
4.4.3 保證人與抵押人之求償權(進階題)【101律師】 4-101
Topic5 最高限額抵押權 4-106
4.5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債權擔保範圍【100律師】 4-107
Topic6 其他抵押權 4-118
4.6 承攬人之法定抵押權【99司法預試】 4-118
Section2質權 4-123
Topic7 質權 4-123
4.7.1 責任轉質之處理【95律師】 4-123
4.7.2 質權人有何權利?【106中正】 4-127
4.7.3 質權之善意取得【106高大】 4-131
4.7.4 質權消滅【105司法官(節錄)】 4-133
4.7.5 權利質權債務人通知行使抵押權的義務【案例改編】 4-135
Section3留置權 4-140
Topic8 留置權之成立 4-140
4.8 留置權之成立與其行使之限制【89律師(二)】 4-140
Chapter5 用益物權
Section1地上權 5-4
Topic1 地上權爭議問題 5-4
5.1.1 地上權終止事由【103高大】 5-4
5.1.2 未定期限地上權存續期間的類推適用【案例改編】 5-11
5.1.3 地上權約定內容對受讓人之拘束力【101高大】 5-18
5.1.4 地上權默示更新【94律師】 5-22
5.1.5 區分地上權【100東吳(A、C組)】 5-26
Section2不動產役權 5-31
Topic2 不動產役權修法問題 5-31
5.2.1 新風貌之不動產役權【99北大】 5-31
5.2.2 人役權?【104台大B卷】 5-36
Section3典權 5-39
Topic3 典權之成立與效力 5-39
5.3 絕賣條款問題【100軍法官】 5-40
索引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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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刑事訴訟法(含概要)解題書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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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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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Chapter0導讀
Topic1 了解刑事訴訟法的流程 0-2
Topic2 要讀的東西那麼多,我到底要怎麼讀? 0-3
Topic3 答題講究的是邏輯與架構 0-4
Chapter1刑事訴訟法之基本構造與概念
Topic1 刑事訴訟法之目的 1-2
Topic2 刑事訴訟之構造 1-9
Topic3 刑事訴訟之特徵──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1-14
Topic4 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 1-19
Chapter2訴訟主體(一)──法院
Topic1 審判權與管轄權 2-2
Topic2 法定法官原則──管轄之種類 2-7
Topic3 公平審判原則──法官迴避 2-18
Chapter3訴訟主體(二)──當事人與辯護人
Topic1 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 3-2
Topic2 檢察官㈠:檢察官之任務與義務 3-5
Topic3 檢察官㈡:檢察官職務之執行 3-9
Topic4 被告㈠:被告之基礎概念 3-15
Topic5 被告㈡:被告之權利與義務 3-19
Topic6 被告㈢:被告錯誤之處理 3-22
Topic7 辯護人㈠:辯護之種類 3-27
Topic8 辯護人㈡:辯護人之權利義務與實質辯護 3-38
Chapter4訴訟關係、訴訟條件及訴訟行為
Topic1 訴訟關係與訴訟條件 4-2
Topic2 訴訟行為 4-11
Chapter5訴訟客體
Topic1 案件單一性 5-2
Topic2 案件同一性 5-25
Chapter6強制處分
Topic1 強制處分之決定機關與種類 6-2
Topic2 對人之強制處分㈠:傳喚、拘提、逮捕 6-5
Topic3 對人之強制處分㈡:羈押、限制出境出海、暫行安置 6-14
Topic4 對人之強制處分㈢:其他型態 6-38
Topic5 對物之強制處分㈠:搜索與扣押 6-49
Topic6 對物之強制處分㈡:通訊監查、GPS偵查 6-75
Chapter7證據
Topic1 證據法基本概念 7-2
Topic2 供述證據㈠:被告與自白法則、補強法則 7-7
Topic3 供述證據㈡:證人與傳聞法則 7-24
Topic4 非供述證據與證據排除法則 7-48
Topic5 法定證據方法 7-55
Chapter8偵查
Topic1 偵查之開始與進行 8-2
Topic2 告訴 8-5
Topic3 偵查之終結 8-16
Topic4 陷害教唆與釣魚偵查 8-33
Chapter9公訴與自訴
Topic1 公訴 9-2
Topic2 自訴 9-9
Topic3 自訴不可分及告訴不可分 9-23
Chapter10通常審判程序
Topic1 準備程序 10-2
Topic2 審判程序 10-13
Chapter11簡易型程序及協商程序
Topic1 簡式審判程序與簡易程序 11-2
Topic2 協商程序 11-15
Chapter12通常救濟程序
Topic1 上訴通則 12-2
Topic2 第二審及第三審程序 12-13
Topic3 抗告、再抗告與準抗告 12-26
Chapter13特別救濟程序
Topic1 再審 13-2
Topic2 非常上訴 13-15
Chapter14執行與刑事訴訟新制
Topic1 執行 14-2
Topic2 沒收特別程序 14-9
Topic3 被害人訴訟參與 14-13
附件 關鍵句一覽表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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